对记者撒谎的警察被查了,对记者施暴的警察呢?
文|刘树鹏
昨天,在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侦办进展的同时,省纪委监委也通报了对相关警务人员追责的情况。
据介绍,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中,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在暴力案发生后对媒体说,警方接到报警后5分钟,也就是凌晨2:46赶到现场,而警方通报中说的是,警察是3:09赶到现场。显然,陈志伟对记者撒了谎。
对记者撒谎的警察被调查,对记者施暴的警察呢?
我在前天的文章中写道,强迫记者下跪,唐山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相对于几个无辜女子遭混混们殴打,一个记者被警察强迫下跪,性质更为恶劣。
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记者张巍瀚来唐山采访,是在履行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责,这种职责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张巍瀚的采访不仅没有得到保护,而且遭到无理阻挠,被警察强行带离采访现场,在派出所遭到搜身和辱骂,更被粗暴地按着头跪在地上。
一个警察在执法时,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公权力。一个正常采访的记者被强迫跪在警察面前,这打的不仅仅是记者的脸,也是所有新闻媒体的脸。这件事如果得不到公正处理,在公权力面前,所谓媒体的话语权就会遭到蔑视和践踏。
奇怪的是,一直到今天,没有看到新闻工作者协会对这件事表态。
更奇葩的是,湖北民族大学教授柳倩月针对这件事发微博说:“在任何情况下,跨省区采访,首先应该主动向目的地主管部门报备,尤其是采访涉及重大案件方面的信息时......在央视记者都还没现身的特殊状况下,某地方台记者,您去敏感区域搞暗访,被扣查,难道您只感觉到受到委屈,而不反思一下记者也存在问题吗,您基本的职业规范感哪里去了呢?”
看到柳教授的高论,我感到十分惊讶。我知道某些教授素质极差,但没有想到这个教授的素质竟然差到如此程度!
柳教授,你翻遍中外任何一本新闻学教材,恐怕也找不到这一条:“在任何情况下,跨省区采访,首先应该主动向目的地主管部门报备......”更何况,你所说的“在央视记者都还没现身的特殊状况下”,地方台记者就不能采访,这样的说法不仅不符合事实,更是不符合基本逻辑。像你这样的素质和水平,会培养出怎样的人才?我真替跟你上学的那些青年人难过和担忧。
同样在这件事上,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系教授唐远清的看法与柳明显不同。唐教授说:“在此事件上,当地政府有责任尽快妥善解决该案,而不是给媒体舆论监督设置障碍......社会需要真相,媒体为此进行充分的采访报道,进行舆论监督推动事件的解决,不应被阻挠。”
作为一名从业二十多年的新闻工作者,我认为贵州电视台张巍瀚的采访没有任何问题。不仅如此,他的这种不辞劳苦、不怕危险的敬业精神值得年轻记者们效法和学习。就像第十二届长江韬奋奖获得者刘万永所说的那样:“此次唐山阻挠记者采访表明,在重大事件面前,还是有媒体在恪尽职守、努力作为的。”
张巍瀚记者在采访中
对于张巍瀚的遭遇,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制片人夏洪凯发声说:
从事发到现在,我一直设法和唐山警方接触,希望沟通此事。或许雷霆风暴消耗了他们太多精力、时间,也或许小张遭的暴力欺凌对于他们来说乃属家常,因此,非常遗憾,他们至今未向我回复,但我们并不打算就这样算了,我的单位始终紧紧顶住小张老师的腰杆,穷尽方式方法,捍卫媒体人的尊严。
有多名律师给我留言说,唐山市公安局机场路派出所对记者的行为不仅是滥用职权,而且是侮辱人格,必须受到追责。
记者在唐山的遭遇,体现了法治与人治的较量,文明与野蛮的较量。难以想象,如果向张巍瀚记者施暴的警察没有受到追责,如果这件记者被迫下跪的事情不了了之,对法律会是怎样的嘲弄,对新闻环境和记者的人身安全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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