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意想把普通人送进监狱、看守所,这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法治
文|王学堂
是的,今天想写一写丹东那个事,因为不写,感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2022年6月21日,辽宁丹东,已经全域静默60天,高铁、快递停运近100天。在这样的环境下,41岁的女儿郝某带着70岁的老父亲驾车外出看病,因健康码显示为黄码被警察拦下。
交涉中,郝某称自己持有48小时核酸通行证和社区证明,但警察依旧不放行。之后此对父女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6月22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通报:
女子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规定,下车与民警争执,过程中其父上前击打民警面部。目前女子因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其父因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因为看病,换来父亲刑拘、女儿被治安拘留,这病谁还敢看?
除了文字通报,网上还有一份高清版9分58秒的执法现场的视频,是执法人员亲自录的。
视频中,警察因为黄码将当事人父女拦下,不让看病也不让回家。
父亲情绪激动,女儿走上前隔在民警与父亲中间,对父亲说:“别吵吵,要不然算袭警,后果我们承担不起。”
我们知道,人民警察,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个群体。他们头顶警徽,伸张正义,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他们用鲜血乃至生命守护着平安中国。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独立成罪。袭警罪入刑不仅保护了警察的个人安全,更重要的是保护了警察的执法环境,保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但法律保护人民警察的目的更是为了让人民警察公正执法,而不是陷害百姓。
从视频中看出,看病不成,随后女子想要上车回家,民警阻拦,两人肢体发生挤靠。此时民警向镜头招手,首次说出了此次冲突中最经典的那一句:“离近点录。”
之后,警察先将女子推倒在地(警情通报中对此事只字未提),见女儿被推倒在地,老父亲怒不可遏,上前扇了民警巴掌(据网上慢动作播放,根本未扇到)。
谁能想到,70岁老头的一巴掌直接把年轻力壮的民警掀翻在地。
倒地后,民警第一时间抬头,中气十足的手指着老人说:录他录他!
录像的执法人员迅速回答:录着呢录着呢!
随后录像多次重复:“别动别动!”
民警捂着脸,在地上久久坐着不起,只是不小心爆了句粗口:“哎呀,操他妈的!别让她走!”
女子将老父亲再次劝上车之后,对还在地上瘫着的民警说了一句:“别装了,快起来吧!”
一听到女子的这句“揭露”,民警就坐不住了,起身前最后回头向镜头确认:“刚才录上了?”
摄像回答:录了录了。
随后利索起身。起身后,这位民警瞬间从弱不禁风的样子变身大力士,一把将女子从驾驶室拽到了地上,女子整个身体都被拉拽得瘫倒在地。
老父亲看见女儿再次被拉到在地,上前质问“你打她干什么”,民警无言,只对镜头说了一句:“靠近点录。”
我们看到,尽管这位女子多次安抚父亲的情绪,提醒他靠得太近会有“袭警”的风险,最后还是没能避免悲剧的发生:病看不成,家回不了,而且真的袭警了。
如果这就是“袭警”,我们宁愿不要这个罪名,因为这岂不是陷害老百姓?
但在警情通报中我们可以得知,女子行政拘留十日,其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样的袭警罪怎么能让老百姓信服?
从倒地到起身,这位民警一共说了三句话,按顺序分别是:
1、录他录他!
2、哎呀,操他妈的!别让她走!
3、刚才录上了?
这样的警察怎么敢在前面加上人民两字?
前段时间,一则“无业博士”偷菜的新闻被网友关注。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显示,2020年10月30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决定取保候审。
经查,被害人因摊位门市蔬菜经常被盗,查看监控发现一名男子多次拉开遮盖蔬菜的篷布盗走蔬菜,于2020年10月29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经认定,刘某所盗的蔬菜价值共计人民币46.5元。
2020年11月4日,刘某主动赔偿被害人500元并取得其谅解。考虑到涉案数额较小,刘某本人认罪悔罪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检察机关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开,因刘某“博士”身份引起网友关注。
博士5次偷了46.5元的菜,这则新闻怎么看怎么让人心酸。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并非博士,而是博士肄业。案发时,刘某本人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上的钱款加起来有20多万元;之前因涉案花费律师费就达3万元。此外,他还自己首付购买一套商品房。
这越看越像病态,怎么会为了这点小利而占别人便宜?
当然,公众不只是同情这名博士,而是对动辄运用刑罚的大棒而不满,偷棵白菜值得用大炮轰?我们知道,我国先后十一部刑法修正案新增28个轻罪,但表现出了“轻重并进,重罪为主”的立法特征,轻罪制度并未成为立法主线,“轻罪化”之所以屡被用于渲染当前的犯罪化立法及其趋势。
“轻罪化”作为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立法方案源于“严而不厉”的目标导向,但“严而不厉”内含“严”与“厉”概念交叉、狭义解读刑法谦抑性、迷信刑法积极预防功能等不足,在“去重刑化”目标尚未实现之前追求法网之“严”,则导致刑法结构“又严又厉”。
重刑主义在中国古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从的法律精神的角度看,重刑主义与公平的法律原则是相悖的。到了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重刑主义的余毒还有着一定的影响。在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民主、人权的观念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又过分夸大刑罚的威慑和稳定社会的作用。
法家韩非子云:“明主之治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商鞅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加之社会大众接受的因果报应思想,以致这种重刑主义的思想和实践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经世不改,至今还阴魂不散。甚至一些法院还认为给予被告人以较轻的刑罚是“打击不够、放纵犯罪”,更有法官认为从轻判决会有道德风险,真是让人无语。
据全国检察2021年1月至9月数据,起诉罪名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263281人,同比上升30.6%;第二位盗窃罪150922人,同比上升6.7%;第三位诈骗罪82105人,同比下降10.9%;第四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9307人,同比上升21.3倍;排在第五位开设赌场罪63238人,同比上升40%。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比上升21.3倍,你真的不担心吗?
因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看病,竟然导致一袭警被刑事拘留,一治安拘留,这样的后果谁能接受?
我们都说刑乱世用重典,时下当然是太平盛世,这样的社会动辄入刑,这无疑是很危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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