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涯笔客


超生的孩子被以“社会调剂”的名义抢走,这是全州县“社会调剂”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沉重话题。

1990年农历七月初六,37岁的全州县农村妇女唐某带着15岁的女儿和1岁的老幺,住在全州县城一家旅馆时,遭3女2男冲进房间从她手中抢夺孩子,尽管唐某拼命的护着娃儿,但最终1岁的老幺还是被抢走

此年,全国正开展轰轰烈烈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的第二年。

此后的二十多年里,唐某一直没有放弃对孩子的追寻,无果。

某一天,唐某在偶然的机会获知了孩子是被高某某等人抢走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

无果!

孩子被人抢走,而且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警方为什么不立案呢?唐某百思不得其解。

此后,唐某开始不断信访举报,要求有关部门督促警方追究高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

直到7月1日,唐某才在一份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里被告知,她当年被抢走的老幺,是被县里统一社会调剂抱走了。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孩子的去向,没有记录。

此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发社会热议,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由此受到全国网民的口诛笔伐。

在舆论的关注下,全州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被停职检查。理由是: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

这样的结果,除了广大网民心里多少得到点安慰外,估计如今已69岁当事人唐某和被处理的一干官员,心里都是不服气的。

对唐某来说,难道自己被抢走的孩子,就这样成为了“历史的代价”?

对被处理的官员来说,难道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要让他们成为代价?

事情发展到现在,网民现在的关注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那些年全州县统一社会调剂抱走的孩子有多少?

二、这样的做法有没有违法?

三、被抱走的孩子去哪了,还能找回来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已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桂林市进行调查处理,相信未来会给出一个答案。

关于第二个问题,律师的答案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权把小孩抱走,进行社会调剂,这种行为是逾越职权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造成巨大的家庭伤痛和人间悲剧,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

重点是第三个问题:被抱走的孩子去哪了,还能找回来吗?

根据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显示:被抱走的孩子没有留存任何记录,所以去向成谜,要找回孩子的几率,无异于大海捞针。

那孩子究竟去哪了?

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这个问题,或许从2011年新华网的一篇报道中我们能找到答案。

2011年9月,新华网一篇《湖南邵阳计生办抢婴儿牟利,每名3000元外销》的文章曾引发社会热议。

文章称,湖南邵阳计生部门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名,将十余名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计生人员向孩子家人收取社会抚养费以赎回小孩。对于交不起罚款的家庭,婴幼儿被送往福利院“出售”,以收养名义“销往”国外。

当时邵阳的做法是这样的一套程序:

1、计生办人员进村入户,将涉嫌违法生育(超生)的婴幼儿抱走;
2、通知婴儿父母交钱赎人;
3、交了钱的父母将孩子领走,交不起钱的孩子被送往福利院;
4、计生办伪造或编造相关文件材料,将这些抢抱走的婴幼儿变成合法“弃婴”
5、收养人花钱从福利院领养孩子,外国收养家庭通常需支付300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利益诱惑下,有人专事贩婴生意。

2005年11月,湖南省本地媒体曾披露衡阳祁东县一起团伙贩婴案,幕后指使就是衡阳市多家福利院。福利院与人贩子互相勾结,收买婴幼儿,并将其变为“弃婴”,送入涉外收养渠道,从中牟利。

全州县的做法是否和当初的邵阳做法一致,尚待调查结论。但我们或许可以从邵阳的做法中,合理推断一下全州县这些被“社会调剂”婴儿们的下落。

我最后要追问的是:

1、当年还有多少地方存在这种所谓“调剂”情况?全国还有多少孩子被以计生政策为由进行了所谓“调剂”抱走?

2、这些被“调剂”的孩子现在在哪里?

3、当年是否有公职人员与人贩子勾结,借机谋取利益?

4、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该如何解决?被“调剂”走的孩子们还能回到父母身边吗?

一切都是待解之谜!但这个社会问题,不应被漠视和虚置!

正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一个文明和法治的社会应有勇气和责任!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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