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检法系统强地震!

全国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万多!

近日,安徽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黄家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中提及,黄家胜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法犯法,公然插手干预司法办案,长期聚众赌博;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财迷心窍,贪得无厌,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揽、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同样在前几天,曾任安徽省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副厅级),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骗取政府奖励资金。”

在浩浩荡荡的教育整顿风暴中,安徽政法系统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强地震!行贿人数之多、数额之大、情节恶劣之程度,令人震惊!

多名厅级高官被查

市县生态“惨不忍睹”

今年4月底,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小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药品中标、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去年9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原公安厅副厅长许刚一审以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其行径,更令人惊悚。“对专案组未深入查证有关涉黑涉恶问题不履行督促职责,违规同意将有关人员从涉黑案件中剥离、分案处理,为他人逃避法律惩处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实施了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未能及时被查处、继续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强,则“在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设备采购、车牌号办理、货款催要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5858万元。”

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王辉则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在土地开发、案件处理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87.4425万元。”

此外,这两年,安徽省公安厅内部不断有人被查。如安徽省公安厅警保部二级调研员钟以平、警保部原副调研员李玉新等等。

各地市公安局也是地震不断。

6月份,蚌埠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侯红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几个月前,蚌埠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大忠也被查。

去年,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0年,从辉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考生招录、案件处理、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9.17万元。

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综治办原主任王琦“明知刘氏兄弟(2019年12月,“刘氏四兄弟”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二审分别被判处25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在大洪山地区有组织地长期从事非法采矿犯罪活动,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刘氏兄弟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其他如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李忠齐,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云淮,芜湖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许红斌,马鞍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正处级)杨志刚,马鞍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调研员崔林,淮北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钦民,合肥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张国权,阜阳市公安局原调研员苏民,黄山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吴行彪纷纷落马。

而区县公安分局的情况,更是惨不忍睹。

被查的有:望江县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祥应,定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施金平,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云峰,望江县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祥应,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新生,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进山,休宁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程平,霍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屠家刚,霍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先平,宿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凌勇,来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陶玉江,青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卫农,祁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吴刚,马鞍山市公安局楚江分局原副局长邰家斌,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原党委委员江世贵,颍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光亮,灵璧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翔,利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纯青,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庄祖飞,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建平,无为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倪进宏......

检察机关塌方式腐败

各级检察长成批被查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风暴中,安徽省检察机关不少负责人被卷入其中。且有的地市检察机关,一查就是一窝。

日前,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小文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指出,唐小文身为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将手中办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办一个案件交一个“朋友”;违规经商,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违规获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等。

在此之前,安徽纪委监委对被查的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琰的通报中,则这样提及——丧失纪法底线,收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在案件办理中向有关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等等。

淮南市检察机关被查的干部还有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级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文敏——“在多起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中,接受他人请托,徇情枉法,致使多人应当被起诉而被做不起诉处理,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严重影响司法公平公正。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原副检察长吴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英斌也于今年年初被查——“践踏职业操守,沾染不良嗜好,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并且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干扰执法办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在芜湖,被查的检察院负责人还有: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帮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方庆,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坤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亲属违规向案件相关人员借款;不按规定返还扣押财物,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等)。

安徽有16个地市。观察员发现,这两三年来,安徽不少地市的检察院干部,已先后被查,被查原因也非常令人触目惊心。

如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邺则被控“为请托人在承接业务、结算业务款以及相关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36多万元。”

潜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肖兴乐则“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

其他被查的检察机关负责人还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吕明;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国祥;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正平;合肥庐江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成林;六安霍邱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广武;宿州灵璧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军,党组成员、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陈冬;蚌埠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峰;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玉江等等。

高院院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法院系统高官成批倒下

7月1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张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对于安徽省法院系统来说,这只是一个小角色。

6月28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3月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戚怀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几个月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副厅级)被逮捕。

安徽省高院被查领导的“违法违纪程度”,更让人吃惊。

4月份,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榕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周榕曾担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徇私枉法”,“利用司法权以案谋私,搞权钱交易。”

2021年9月1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甚至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在刑罚执行、案件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中这样提及。

安徽省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生态同样不乐观。

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志刚,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杜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鲍东升等等已经先后落马。

可见,在安徽,这场政法队伍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而这些成果背后,则是更多亵渎司法,践踏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的惨痛教训。(编辑:风清扬)

延伸阅读:

全国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1万个!

6月3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发布会透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1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2万人。

据中纪委,从被查处的政法队伍干部岗位职务看,一些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问题易发多发——

在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大多发生在执行、审判两个环节的重要岗位。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民事审判徇私裁判,利用执行进度的快慢、评估单位的选定、评估价格的高低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在检察系统,被立案查处的业务部门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中,刑事检察条线占业务条线比重较大。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检察权以案谋利等。

在公安系统,执法办案领域问题易发多发。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决,滥用、随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非法扣押、处置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等。

在司法行政系统,监狱管理部门是违纪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单位。其主要表现是在罪犯的记功、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牟取钱物及其他好处。(编辑:风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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