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路为证----特等劳模郑小东蒙冤五周年记
2017年7月25日,是吉林四平特等劳模郑小东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日子,到今天已经整整五年了。五年来,郑家人一直在为真相为正义奔走呼号。
一、判决认定的事实子虚乌有,完全错误。
公主岭市(2019)吉0381刑初236号判决书p74页第九项2019年6月份公主岭市检察院出具的“情况说明”说郑小东贪污款去向是随礼、吃饭、修车、加油了。郑小东的妹妹郑小卉律师在谈及该案时说,郑小东贪污卷根本没有这类表述。请问:“情况说明”到底算什么证据?谁是出具人?出具人依据什么出具的?在哪随的礼?在哪吃的饭?在哪修的车?在哪加的油?修车、加油、吃饭的票据呢?证言呢?谁能回答?谁能释法说理?2018年1月公主岭市反贪局已经撤销了,你还有什么权力以侦查机关名义出具情况说明?贪污款来源呢?贪污款去向呢?证据链呢?没形成证据链凭什么活生生把郑小东投进监狱?
郑小卉庭上拿出“郑小东贪污受贿侦查卷五”的书证和检察卷的吉林华信会计司法鉴定报告,指出2016年12月31日副书记郑海娇签批的21000元发票。入账的记账凭证为其他应付款,21000元是贷方,显然是茅山分场年终入账时欠账21000元。副书记签批、会计签字、八村村长经手、运输人等五人签字,凭什么认定郑小东贪污这21000元?
二、太多的“为什么”,谁能解答?
华信司法鉴定报告鉴定结论:认定副书记郑海娇签批,会计王爽签字,运输人王刚2017年1月4日领取21000元,出具了《收据》。为什么侦查卷宗没有这张领取21000元的《收据》?郑小东和郑小卉律师多次申请调取,检法为什么不调取、不提供?
公主岭市检察院反贪局把郑小东单位茅山分场账册等原始材料从2017年8月29日藏至2019年10月31日,一藏就是828天,把证据藏起来,为什么?凭什么?侦查卷宗却没有扣押手续和扣押清单,这又是为什么?为什么2019年10月31日公主岭市检察院在郑小东一审重审宣判当天通知茅山分场会计王爽和曹某取回茅山分场的账册?没有出具扣押手续的情况下,还扣了828天,谁给的权力?为什么公诉人在公开庭审、大庭广众之下回答“不知下落”?
这么多“为什么”,谁能解答?
三、事实是最有力的回答。
网友主张公布郑小东的卷宗和判决书,把办案人员的徇私枉法行为公布出来,就能早日还郑小东自由。郑小卉律师说,所有证据其实都在法庭上公开过,我要顾及吉林司法形象,要有大局意识。她还是按部就班给大哥郑小东走司法程序申诉。一路走来,推、拖、熬是常态,经常见不到管事的领导。煎熬着!但是从不气馁!
郑小卉一如既往地用证据去说服司法人员。递交的控告申诉材料后附证据目录,证据目录中注明证据来源、证据页码、证明的问题。清清楚楚。
郑小卉一如既往提交笔迹鉴定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书写申请的理由,板板正正,坚定的法治信仰不动摇。
四、郑小东带领老百姓出义务工修的路踩在脚下。
郑小卉和亲人踏访茅山分场当年修的路。指控郑小东的贪污的票据对应的一条条路真实存在,记录着郑小东当年的艰辛历程。老百姓人人皆知郑小东的冤屈,咒骂着地方的司法腐败,叹息咱这真是一块黑土地。
老百姓出义务工修的路一条条真实存在,至今踩在老百姓脚下,茅山分场每条路只有一笔修路费用,如果郑小东贪污了修路款,这些钱哪儿去了?票据上签字的会计、经手人、运输人、票据开具人、出纳员、主管副场长为什么不是共犯?侦查机关把茅山分场的帐藏起来,就可以颠倒是非吗?真相不容篡改,茅山分场的帐至今没有灭失,把帐调出来一看,真相自然大白。
郑家人坚信司法整顿的雨露会落到郑小东的案子上,坚信省一级复查不会浮皮潦草,等的过程虽然煎熬,但纠错平反的日子指日可待,我们等得起。茅山分场的百姓也等得起。郑小东终将归来,一身清白。
脚下的路为证!大地上的良心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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