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霞客

很多网友都品尝过账号被封,文章被删的滋味,那么这背后是什么力量在作祟呢?笔者从权威部门内部了解到,删帖封号也是权力的魔掌可以伸到的地方。比如,河南官方人士给笔者的如下案例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全国优秀网信单位安阳网信办领导王主任,就经常帮人删帖,从中捞了不少好处。原来,冷衙门网信办也是拥有丰富黑产业链的财富深水区。


被告人王晓萌,男,1973324日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原中共安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住安阳市嘉某4号楼1单元301室。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193日被开封市监察委员会留置。  

经审理查明,201611月,被告人王晓萌受郝某1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将大河网—论坛、安天下微信公众号、安阳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号发布关于郝某1妻子常某公司开发建设嘉某违规交房以及安阳一小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等帖子删除,消除了对嘉某项目销售以及常某的不良影响。

20174月,王晓萌以66万元的价格向郝某1购买安阳大上海国际温泉广场(又名嘉某)4号商业住宅楼1单元301室样板间,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其购买价格明显低于该房当时的市场价值115.77万元,两者差价49.77万元;20184月,王晓萌以70万元的价格向郝某1购买安阳大上海国际温泉广场4号商业住宅楼1单元302室样板间,20194月,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其购买价格明显低于该房当时对外销售的价格85万元,两者差价15万元。以上共计受贿64.77万元。

被告人王晓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意见,辩称:关于删除公众号,因为工作性质,所有公民的举报电话都在我手机上,郝某1是作为一名公民举报,当时嘉某房子销售的差不多了,帖子也属于断帖,所以删帖在程序上没有任何违规。我买房子是在删帖半年、一年之后,我主观上没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意愿,当时购买的是样板房,很多东西没法使用,还需要将样板家具拆掉重新装修

辩护人张辰的辩护意见,一、对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王晓萌在购买房屋时,确实接受了低价,但是房屋低价不仅仅是因为王晓萌曾为郝某1删帖,还有以下原因:1、王晓萌与郝某1认识十余年,一直是朋友关系,有一定的朋友情谊2王晓萌在单位能力出众,安阳市的网安工作全国先进。郝某1在林州创办的红旗渠企业家学院也是需要人员管理,曾多次劝说王晓萌辞职,去他那里进行管理,为了拉拢王晓萌去他创办的学院进行管理,所以才会降低房价。 二、王晓萌系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三、王晓萌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四、王晓萌之前的工作中成绩突出,兢兢业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一、书证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大河报删除的关于“安阳嘉某违规强制交房,引发众怒”、安阳物业服务行业群告嘉某全体业主维权书截图、宋业军出具的情况说明、律师函,王晓萌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郝某1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安阳网信办关于网上相关信息处置的说明等。

二、证人证言

1)证人郝某1证言:2016年下半年,我和常某开发的嘉某在交房过程中与业主出现了一些纠纷,业主们在网站上发布嘉宝华府违规交房的信息,我不想让事情发酵,就想把这些贴子删除,因为我和王晓萌关系不错,并且王晓萌一直从事网络宣传工作,跟媒体比较熟,让王晓萌协调删除了这些贴子。除此之外,还找王晓萌帮忙删除我父亲郝某2的贴子,删除过关于我岳父的贴子。王晓萌一般都会答应帮我删除,我记得有一次他删除不了还让我出律师函发给网站删除,后来通过王晓萌的指导,贴子也删除了

2)证人高某证言:大河报安阳记者站在安阳市设立公众号“安天下”、“大河报安阳”。我跟王晓萌认识,2015年左右我们大河报安阳记者站设立新媒体公众号后,我们打交道多一些,政府活动的宣传、党和政府舆情的管控,正面新闻积极转发,负面新闻等待政府统一安排。王晓萌找我删除过政府类的新闻报道,还有一些转载的信息,我现在记不清楚信息标题了。

3)证人张某1证言:王晓萌找张某1删除过嘉某违规交房的帖子,王晓萌还给张某1转发过律师函,让张某1转发给相关部门“大河网总部”删除关于嘉某负面信息的帖子,王晓萌让张某1删除嘉某的帖子没有给张某1任何相关删除手续。

4证人何某证言:王晓萌是网信管理部门负责人,王晓萌曾找技术主管何某删除过关于嘉某违规强制交房以及安阳某小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帖子

5)证人常某证言:因郝某1找王晓萌删除过网上发表的不利于嘉某的帖子,王晓萌也帮郝某1做过相关业主的工作等原因,郝某1便把301室、302室两套样板间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王晓萌,并让王晓萌无偿使用了一个停车位301室样板间当时出售时的毛坯房总价是七、八十万元,加上装修费用40多万元,市场售价大概在120万元左右。

以上证据已经法庭质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确实、充分,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被告人王晓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资料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