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百姓放在非法的位置上的法律本身就是违法
文|火山熔焰
民法宗旨己经明确指出,一切法律条款的制定,必须以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准绳。并且代表多数人的利益。
任何时候,不能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更不能利用法律,来变相充当极个别的少数涉嫌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发生的民间借贷事件中的制造违法违规行为人。主要是以欺上满下的手段。诈骗和套路无辜的受害者。
其中包括对占主体的年老多病的养老理财群体。他们的受骗,主要责任应在于我们金融失守,未提供干净的金融市场。
如果我们提供了类似银行的安全理财平台。这场民间借贷事件。就不可能因理财者“贪图小便宜“而发生。
民间借贷事件的发生,其根本原因,是因为缺乏基本安全运行环境,既相关配套政策滞后而导致的。
金融投机分子,利用政策漏洞。违法违规,巧取豪夺无辜受害者的本金。这样一个铁的事实过程面前。我们却模糊打击对象。把理财过程追求高利息(国家充许范围)的出借人群体。统称为非法集资参与人。且丧失申诉权。只能公诉。
但事实上,划为参与非集其定义条款中,他们又不满足知情这样一个条款。这与精准施法是相违背的。从因果逻辑关系上看,也是混乱的。
连涉嫌犯罪分子也都非常担心,生怕这批保守型理财者,会发现其内幕。否则其阴谋的可行性及实施,就都会带来问题。
这场民间借贷事件,所涉及的人数众多,包括各行各业精英阶层和普通阶层的老百姓群体,从人数上来说,如果包括无辜受害者的家庭。其统占比例高达祖国的半匹江山。
因此民法宗旨明确告诉我们,一切法律的制定和划分,必须考虑以江山既人民的利益为主。不能随意去剥夺他们应有的权力。不仅不能丧失其受保护的权力。还要动员全社会的一切力量,包括出台新的法律条款(如没其收非法侵占本金所得,并用于归还出借人债务和损失等内容)。来化解金灾带来的危害,并及时解救无辜的受害者群体。保全法律上应有的权力。这才是我们制定相关法律条款的基础。
只有真正彻底将我们全额返还本金工作完成(不能虚报指标),并对极个别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处罚。就能彻底关闭其所有利益之窗。
来达到让其不想犯,不敢犯,犯不起的心理常态。从而才可能,实现我们全方位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既安全又干净的金融市场。
火山熔焰:中国建材报记者,著名社会活动评论家。中国粉画家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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