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法院执行局汤志勇法官,你将杨新元害惨了!
撰文|罗修云
任何一个较为复杂的案子,其中都有一个或多个关键点——这些关键点决定着整个案子的走向、决定着整个案子是否违背事实和法律;决定着整个案子是否偏离公平正义的轨道。本案的“案主”杨新元认为,三级法院即奉新县法院、宜春市中级法院、江西省高院对本案的判决,都有严重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关键点,而最大的关键点就是江西高院执行局所出具的一份裁定书——《(2015)赣执监字第146号执行裁定书》,这份裁定书的主责人是汤志勇法官,“没有这份权威的压倒一切的裁定,我的案子就已进入了审查程序,执行回转就指日可待了,正是汤志勇假借审委会名义出具的这份裁定书,无法让本案颠倒了的是非黑白正过来,也就让我名下的沙家水电站回归无望,这个汤志勇将我给害惨了,我下辈子做鬼都记得他!”
杨新元认为,江西高院执行法官汤志勇蔑视、对抗检察机关司法监督,涉嫌故意滥用职权、渎职溺责、枉法裁判:杨新元因与涂业武共同出资合股组建的奉新沙家水电站发生经济纠纷,在另一个电站入股100万的李正根将杨新元起诉至奉新县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他为沙家电站的股东。奉新县法院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经再审重审后,一审、二审、再审的错误判决均被被依法撤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错误判决被依法撤销后,杨新元要求法院依法执行回转,法院就该依法为杨新元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但宜春中院拒绝执行回转,杨新元依法向江西高院申诉。江西高院指派汤志勇等法官进行审理,但汤志勇等法官无视宜春市检察院司法监督检察建议,居然违背司法监督检察建议作出(2015)赣执监字第146号执行裁定书,即裁定下属法院不用执行回转。
本案最为荒唐的是,原本仅100万元的案子,却前前后后执行了杨新元367万元,最后还要让杨新元再赔100万,杨新元为此申诉了20多年。此前的错误判决中,杨新元迫不得已地已经枉赔了不该赔偿的钱款160多万,而水电站拍卖所得至今没有与他结算。汤志勇法官请你扪心自问:法院给了杨新元公正吗?三级法院的枉法判决能让杨新元心服吗?
据杨新元说,他多次要求汤志勇法官就上述裁定是否公正举行听证会,但汤志勇法官要么装聋作哑不予回答,要么王顾左右而言他,将话题转移或岔开。我不知道汤志勇法官为何如此害怕举行听证会?难道你那个裁定的背后隐含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听证有利于查明真相、分清是非,也是为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听证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听证不是很好吗?既然杨新元质疑你枉法裁判,而你自己又不承认是枉法裁判,何不用听证让他释疑?听证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履行职权,在“聚光灯”下说理释法,公开听证,让阳光与司法并行,哪里不好?
本案中的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以及拍卖机构都无资质(拍卖公司于2001年1月三日拍卖沙家水电站时无资质,到2年后才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汤志勇却故意歪曲事实,明明评估公司无资质,他在执行裁定书中却说有资质,责任感何在?
杨新元让我听了一个他和汤志勇法官对话的录音,但闻杨新元称汤志勇枉法裁判,汤志勇说这是经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的,是审委会作出的裁定,我要说的是,尽管审委会在形式上是“集体讨论”,但汤志勇作为承办法官,是否对审委会成员进行了误导?在司法实务中,很多疑难复杂的案子都经过了审委会的讨论,为何经过审委会讨论的案子仍然有不胜枚举的冤假错案?很多情况下,审委会成员也会被承办法官误导,让参加审委会的成员顺着承办法官的意愿表态。再说,承办法官和审委会成员平时有相互“招呼”、相互“关照”的时候,大家相互看面子,你好我好人人好,你若“初一”不看我面子。我到“十五”也不会看你的面子,大家相互“黑脸”、相互“较劲”,谁都不好过!至于汤志勇和审委会成员之间是否有这种情况,你打死他也不会承认,但这个裁定的荒唐性会让人作出具有某种合理性的猜测。在录音中,明显感觉汤志勇法官理屈词穷,当杨新元欲继续和他“理论”时,通话噶然而断——汤志勇法官任性地挂断了电话。
汤志勇法官,我不会也不敢说你在本案中有以“法”谋私、以案谋私的行为,但我可以肯定你的生活比杨新元“滋润”十倍百倍。不过,昔日的杨新元也算个不差钱的老板,毕竟他名下有水电站,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可以轻而易举地击垮一家公司、击垮一个家庭、击垮一条顶天立地的英雄汉子,如今的杨新元过得怎样?你汤志勇肯定不了解,想必你也不想了解,就算你了解了,你也会以一种“饱汉不知饿汉饥”的心态,不会替他着想,毕竟你过得比他好。再说,一个连事实可以罔顾、连法律都可以藐视、连公正都可以亵渎的法官,哪会有恫瘝在抱的情怀?哪会有换位体验意识?汤志勇啊汤志勇,你哪里会想到,出具一个错误裁定,对于你来说来得那么轻松,但对于杨新元来说就是致命一击,他现在对你为何会有切齿之恨?因为你的一纸枉法裁判让他的合法权益被阻隔在河对岸、被阻隔在山那边,年逾七十的他,如今挣扎在填饱肚子都难的困窘中!
我的话有些逆耳,可能你看了本文后会火冒三丈,但我请你冷静一下,慢慢“熄火”:你不妨认真检视一下杨新元的案子吧,相信凭你的专业知识和认知能力,不难看出法院对杨新元案的处理有多么不公!但愿你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果断为伤痕累累的杨新元纠错,撤回那个伤人不见血的错误裁定,重新作出一份尊重事实和法律、体现司法公正的裁定,以还杨新元的合法权益和做人的尊严!
本博主将继续关注杨新元司法维权的进展,并予以跟踪报道。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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