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悬赏搜集负面舆情事件:权力不要超越边界
撰文|臧启玉律侠
全网疯传的一张聊天截图引发热议,乌市某地公然出钱鼓励全民提供负面舆情,奖励的费用非常可观,经过记者验证,联系人方某是水磨沟区公安分局水磨沟派出所新纺社区民警,他表示信息属实,对于奖励实打实给,线索价值越高越值钱。
这里面问题不少,我们一起分析。
1、民众的权利。负面信息是一个宽泛的词语,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带有较强的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认知不同和价值判断不同,同样一条信息,有的人认为是积极的,有的人认为是负面的,公民对于公权力机关依法可以享有知情权、质疑权、监督权和批评权,而这些权利很大可能会被基层权力人员定性为负面信息加以打压。
2、权力不可越界。悬赏公告里已经过多涉入民众的私人生活,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应当保持谦逊的态度,而不能滥用权力,更不可越界干涉民众正常私人生活。
3、举报之风不可助长。熟人之间的互相举报会破坏社会基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丧失,每个人都会陷入莫名的紧张恐惧和不安全感,权力任性带来的恶果遗害无穷。
基层执法人员没有法律思维,这是法治建设当中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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