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蒋伟 

19年前,一名记者卷入凶杀案,并最终被判死缓。

这位记者叫李文浩。被捕前,他的身份是山西临汾翼城县《翼城报》社的记者。

由于给李文浩定罪的依据主要就是他的口供,而李文浩曾书面反应他遭到了严酷的刑讯逼供,这种情况引起了另一名媒体人——时任央视《新闻直播间》编辑万茵的关注。

经过数次实地走访,万茵还完成了一部20万字的调查报告《真凶并未走远——山西翼城“10•2”紫藤巷凶案调查》。

在媒体人与律师等多方推动下,该案终于迎来了曙光:2018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山西高院再审此案。

2021年12月,山西高院就此案再审开庭召开了庭前会议。

01

2003年10月2日,《翼城报》记者李文浩被卷入一场凶杀案。

当天,县计生干部马朝晖在家中被杀,其身中49刀,颈部约4/5离断,头颅与躯干几乎分离,惨状目不忍睹。

案发地为死者的私宅——紫藤巷2号,因此,2003年翼城“10•2杀人案”也被称为紫藤巷凶杀案。

被害人马朝晖生前正和其妻闹离婚并且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

身边人都知道,和李慧相处的对象正是李文浩。由此,李慧、李文浩被列为作案的重大嫌疑对象并两度被采取强制措施,直至2005年9月7日,因证据不足,两人双双被释放。

此后,在受害人家属不断上访,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三级公安机关第三次成立专案组,于2006年再次将李慧、李文浩刑拘并异地关押,两人均承认杀人。

随后“紫藤巷杀人案”宣布告破,该案被告人还增加了翼城县公安局民警常小林、董昀二人,他们分别为县刑侦大队技术科科长和技术员,均因涉嫌参与销毁证据而被捕。

自2007年首次开庭审理后,该案因两次发回重审而经历了三次一审,最终,李慧、李文浩双双由最初的死刑改判死缓。

2014年,山西省高院最终维持了该判决。

但是,在法院的有罪判决中,相关的证据缺陷没有得到回应和合理解释:


  • 1、李文浩在案发时有电话通话记录证明其没有作案时间(当然不排除李文浩边打电话边搏斗杀人的情况);
  • 2、李文浩在案发后被警方控制时,还穿着头天的一身衣裤和鞋子,但没有发现任何血迹和搏斗过的迹痕;
  • 3、现场留下的血脚印不能指向李慧和李文浩;
  • 4、凶器不仅没有找到,而且被告人关于凶器的描述存在不同的版本;
  • 5、凶案现场遗留的血衣被认定为杀人证据,但血衣上的血迹明显是凶手擦拭地面血迹而形成的,并非凶手杀人时所穿的衣服;
  • 6、被认定为李慧杀人时脚穿的鞋子只有其中一只被作为证据使用,作为证据的一只沾有血迹,另一只没有任何血迹。


02

2014年,在山西高院的二审庭审中,辩护律师曾将一本记录该案的正式出版物呈给法官阅读,该书正是万茵所著《真凶并未走远》。

开庭的日子是9•11,旁听的人们都看见,主审法官在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时,当庭就长时间地低头阅读着这本书。

2013年11月,时任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编辑的万茵前往临汾中院旁听了李文浩、李慧杀人案的第三次一审。

三三两两的旁听者当时走出法庭时纷纷议论:听起来感觉这李文浩、李慧就根本没有杀人。

发完议论的人们各自散去,消失在了小城原本的人间烟火当中,而庭审之后的万茵却一头扎进了翼城县,开始寻访当年案件的证人、办案人员、当事人家属等,并将自己足迹扩大到了临汾和太原,甚至寻找到了当年在宾馆看押李文浩等人的武警战士,最终形成了一部20万字的调查报告:

《真凶并未走远——山西翼城“10•2”紫藤巷凶案调查》

这份调查不仅提供了李文浩不是真凶的证据,作者通过扎实的调查,更进一步提供了谁更可能是真凶的证据。为了核实相关证据,万茵甚至还与疑似“真凶”见过面。

该书于2014年7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万茵说,在翼城县采访的日子,是一次次新奇而愉快的调查之旅,小城的人们盘根错节,好像每个人都和某个案件当事人有过某种联系,每天都有生动、新鲜的待证事实等待着被核实、被记录;想找的人,不管地址信息多么久远,贸然推开那扇门,他在或不在,总会觅得有关他的最新讯息;小城里的人们好奇而友善,他们对调查者的身份并不大计较,他们不会追问调查者:你是谁、从哪儿来、为谁而来,他们总想知道你想知道什么,然后把自己知道的你想知道的内容和线索告诉你……即便面对疑似“真凶”及家人也是大低如此。

2014年10月,经山西高院二审审理,李慧和李文浩被维持死缓的原判,另外,因包庇罪涉案的翼城县公安局刑侦技术员董昀获刑10年;李慧的姐姐李翠仙以妨害作证罪被免予刑事处罚。

此后,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对生效判决均不服,持续提出申诉。

2016年2月,农历正月初五这天,董昀刑满释放。此时,已在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任职的万茵用镜头记录了董昀在监狱门前与父亲、妻子相拥而泣的画面。

2016年11月19日,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对该案的深度调查《谁是真凶》。

在节目中,刚刚出狱的董昀明确表示自己没有伪造现场。他甚至认为,这种说法是对一个刑事现场勘查技术员的技术水平是一种侮辱:

“如果我真的想伪造现场,那些血迹、脚印、手印我都不处理,我怎么伪造的现场呢?”

在这期节目中,记者不仅采访了当年翼城县公安局办理此案的刑警中队长和主管刑侦的两任副局长,而且还采访了当年看押李文浩、李慧等人的武警战士。

这位已经退役的武警战士证实:当年他们对董昀等人执行过长达30多天的看押任务,董昀等人的关押地点不在看守所,而在一家宾馆的不同客房里。当时客房里没有床,只有一把铁椅子,不论白天黑夜,他们只能坐在那把铁椅子上。

此案在启动再审后,李文浩等人在宾馆客房里录制的有罪供述作为非法证据均被排除。

此外,在采访中万茵还发现,在翼城公安局的早期侦查中,对现场留下的足迹进行过鉴定,现场足迹的主人并非是李文浩和李慧,而是另有他人名叫Z,并且当年Z承认自己伙同他人将马朝晖杀害了。

但警方在随后的侦查报告里说,通过调查访问,证明Z和同伙没有作案时间,因此Z的说法不成立。

但是,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该案案卷中,有一张由Z亲手绘制的案发现场平面图。

当万茵拿着这张案发现场平面图找到侦查员邓里时,邓里说他不清楚Z是如何画出这个平面图的,推脱说“你找领导,领导给你解释”。而邓里就是当年给Z做笔录时的侦查员。

除了前面提到的“Z”之外,在万茵的书中,还提到Z曾供述的同伙M。

在一份内蒙古公安厅出具的鉴定报告上说,“现场一号血足迹与M的足迹有相似之处。”这份鉴定书被雪藏了十来年,在二审的法庭上第一次才出现。

总而言之,Z当年画出了现场平面图,当年的足迹鉴定指向了M,但M和Z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03

现在,李文浩、李慧仍在监狱服刑,董昀一直在为申诉而奔波。

他们三人各有一个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已经大学毕业,或是参加了工作,或是正在考研。

其中,李慧的孩子在年幼时经历了一般孩子无法想像的迷茫和创痛:他的奶奶和爷爷一直在状告自己的妈妈把爸爸给残忍地杀害了。

董昀在2016年刑满释放后一边照顾身体欠佳的父亲,一边在家附近打零工。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他苦闷不已。董父于2020年6月病逝后,董昀便去了西安打工。他说,他背井离乡去工作是不愿面对熟人关于申诉结果的不断询问。

由于案件的常识性疑点在判决书中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李文浩的母亲周青兰一直在坚持上访,她要捍卫一个常识:

儿子要是杀了人的话,怎么可能捅了死者49刀自己身上却没有血迹?

尽管李慧、李文浩至今仍在服刑,但两人因案件存在重大疑点而从未认罪服法。

2018年和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先后发出检察建议和指定再审通知时,使用了同样的肯定性的措词:原裁定“确有错误”,而类似的法律文书通常的表述是:原判决或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等等。

2021年12月,山西高院就此案再审召开了庭前会议。时间又过去了10个月,关心此案的人们希望李文浩、李慧杀人案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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