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毒化政治生态”,这些落马官员“流毒”不浅
来源|中国青年报
11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吴学民身为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三观极度扭曲,贪欲极度膨胀,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金融安全于不顾,肆无忌惮,恣意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公然利用融资贷款审批权、组织人事权,大搞权钱交易,甚至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热衷觥筹交错,自我放纵,严重毒化其长期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
在纪检部门的通报中,“严重毒化其长期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这一表述并不多见。腐败官员影响的不止是自己和身边人,他们长期担任领导职务,却带头破坏党纪国法,必然也会影响主管单位乃至地区的政治风气。
在近年的“打虎拍蝇”工作中,我们时常见到一些地方强调要“清理某某某流毒”。一些长期担任要职的腐败官员,不仅自己违纪违法,还会在周围形成上行下效的不良影响。在这些人身边,有能力的干部得不到重用,一些行贿受贿、攀附权力的问题干部反而容易“上位”,善于阿谀奉承的人围在腐败官员身边,形成“小圈子”和“小集团”——如此种种,都是“流毒”的具体表现。
纪检部门多次强调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性。本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文章《坚持综合施策打造政治生态“绿水青山”》,就专门指出:“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构筑屏障。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查处贪污受贿、吃拿卡要、刁难企业等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清除政治生态污垢的同时,注重在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上发力,护好政治生态森林。”
就在不久之前,1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原副市级干部王义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此人也被指“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同月被开除党籍的原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同样有“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的问题。
有关部门指出:李林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价值观、权力观极度扭曲,罔顾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充当银行机构和银行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是与不法私营企业主、金融“蠹虫”沆瀣一气、攫取私利的突出典型;长期担任“一把手”,全面弃守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带头破纪违法,恣意滥权妄为,甘于被“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对亲属疏于管教乃至纵容,致使家人贪欲膨胀、毫无敬畏。李林违纪违法问题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一个腐败的主政官员,足以破坏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而要恢复健康的生态,往往要花费巨大的力气。对此,只有抓好主政官员的“第一责任”,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才能从根源上保护好政治生态。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
责任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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