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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只长期贪腐的“老虎”被提起公诉。

11月16日,据最高检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贪腐超过20年,请辞次日即被查

王铭晖资料图

王铭晖1960年2月出生,四川资阳人,早年一直在家乡工作。17岁时他就参加了工作,成为一名水利员,3年多后又成为资阳县人事局办事员。

此后的9年里,他从一名基层办事员一路晋升至资阳县委副书记,后来又任乐至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

1998年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资阳地区,王铭晖也从那年起任资阳地委副书记。2000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资阳地区,设立地级资阳市,王铭晖继续任市委副书记。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他的贪腐行为就始于担任资阳市(地)委副书记期间,可见其贪腐已超过20年。

2005年,王铭晖离开家乡,先后任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2013年1月任宜宾市委书记。

主政宜宾时,王铭晖曾表示,要切实打好从严治党这场硬仗,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要从严管干部,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执政,坚持原则,不讲关系。而在两年后,四川省委巡视组对宜宾等市进行了常规巡视,整改通报显示,宜宾市存在“滥发奖金补贴、收送红包礼金”,“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选人用人上“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诸多问题。

2016年,王铭晖晋升副部级,任四川省副省长,次年3月兼任省委秘书长、省委改革办主任等职,5月跻身省委常委、秘书长。在担任省委常委、秘书长两年多后,2020年1月,60岁的王铭晖退出省委常委班子,同年5月转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今年1月17日召开的四川省人代会上,身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的王铭晖却全程缺席了会议,并于会议闭幕日1月21日当天下午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次日被查。

王铭晖是党的十九大后四川省第二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他之前,原副省长彭宇行于2019年4月落马,后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四级调研员。

大搞迷信活动,政绩观严重扭曲

7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王铭晖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王铭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还大搞迷信活动。

在王铭晖被处分后不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评论《迷信背后是信仰迷失》,对他进行了“点名批评”。评论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王铭晖不信马列信鬼神,大搞迷信活动,是典型的信仰缺失、思想变质。对于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党员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除了王铭晖外,近年来还有不少落马官员都曾被指“大搞迷信活动”,仅省部级以上的“老虎”就包括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希斌、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张永泽、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董事长胡问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任华等。

此外,王铭晖还被指犯下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和服务;

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多人职务晋升、调整等提供帮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

家风不正,道德败坏;

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亲清不分,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政绩观严重扭曲,急功近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而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王铭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王铭晖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