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2年的前新华社记者再提诉讼:我没有犯罪
作者|蒋伟
2022年11月17日下午,高勤荣再次来到山西省高院提交申诉状,折腾了三个小时,最终也没能把原审判决书、申诉书和证据材料提交录入电脑。
曾在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社做记者的高勤荣,在揭露出曾经轰动全国的山西运城“假渗灌”之后,在1998年12月被逮捕,1999年4月被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罪名是受贿、介绍卖淫和诈骗。
高勤荣失去自由长达8年零4天,直到2006年12月7日才出狱。
高勤荣一直声称,自己是因为做记者时报道了山西运城的“假灌溉”事件而被“打击报复”,所以他一直申诉,长达24年,其中有8年是在牢狱中申诉。
11月17日,高勤荣去山西省高院递交申诉书
据高勤荣说,2015年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他的再审请求,本应将案件录入系统以便申诉人再次申诉时可查阅案件,但是运城中院却没有将此录入系统。最后没办法,省高院也只能是把高勤荣提交的材料收下。
高勤荣觉得,自己的案件每进一步都很蹊跷,无论是现在多次申诉时还是案发时,都出现了很多不合常理的事情。
被捕入狱
高勤荣是运城万荣县人,父母均为三八年老干部,曾参加薄一波领导的决死纵队。
1984年,高勤荣从山西文学院毕业,进入《山西青年报》工作。1991年,他南下广东深圳,加盟《开放日报》,后来这家报社停办,高勤荣又回到山西,1993年起在新华社山西分社主办的《记者观察》杂志社任政法部主任。
高勤荣在担任记者期间主要的方向是时政报道,尤其以反腐报道为主。
因为在山西及运城当地的人脉关系,他发表了不少当地官场的监督报道,如曾揭露了原太原市委副书记仝某的儿子强奸案。最终仝某被开除党籍,其子被判刑14年。
1997年,高勤荣着手调查运城“假灌溉”。
这个线索是他在火车上听到乘客闲聊时发现的,有乘客说当地在田间修了很多蓄水池搞灌溉,但这项灌溉技术并不成熟,效果并不好。
当地还传民谣说“美国卫星在侦探,发现运城在备战,日本走了50年,运城炮楼又出现”,“像炮楼没有眼,像楼房没有板,百姓得了砖,干部升了官”。
沿着这条线索,高勤荣揭开了“假灌溉”事件。
1995年7月,运城有关部门提出在1995年年内,投资2.8亿元,完成100万亩灌溉面积,全都要在田间地头修那种类似“炮楼”的灌溉池。
当时,山西省决定将全省农业节水现场会放在运城召开,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农田基本建设现场会的代表也被安排到运城参观节水渗灌工程。因此,运城地区将这项灌溉工程当做一个“政治利好”,“大跃进”式的大修灌溉池。
但水利专家说,这些灌溉池并不好用,老百姓也不愿意用,结果很多都荒废下来,里面甚至种了花草。还有的为了应付差事,干脆只修了一半——面对马路的一半修了,背对马路的一半没修。
1998年5月,高勤荣署名刊发了《山西运城搞假灌溉浪费巨额资金》的稿件,刊登在《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此外,高勤荣还将此次情况通过内参的形式向上级部门提交。中纪委得知此情况后,决定对该事件做出调查。
遭“跨省”抓捕被判12年
据高勤荣回忆,1998年3月,他提交给上级部门的内参得到了中纪委的批示。
截图为界面新闻2016年的报道
据“界面新闻”报道,1998年4月,山西有关部门就找他谈话,开门见山的问:“高勤荣,你在运城有什么违法乱纪的问题吗?”
高勤荣说,他很吃惊,原以为纪委是来了解假渗透案件的,没想到调查对象居然是他自己。
后来,高勤荣又多次被纪委调查,调查的问题包括他的手机是从哪来的?他在运城采访住在酒店为何不掏钱?运城煤运公司副总经理是不是给了他四条烟?是不是在运城大酒店的歌厅唱过歌?
针对这些问题,高勤荣都写过材料说明,他以为事情就过去了。没想到,1998年12月4日,正在北京反映问题的高勤荣突然被来自运城的警察扑倒,然后连夜转运回到山西,然后被关进了芮城看守所。
随后的26日,高勤荣就被逮捕。检方指控罪名包括涉嫌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
同时给高勤荣提供采访帮助的运城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高满强,也得抓捕归案,被判刑7年,高满强在狱中就不断申诉,最终平反昭雪。
1999年4月,运城市法院开庭审理了高勤荣案,同年5月4日宣判,判决高勤荣三项罪名成立,执行有期徒刑12年。同年8月,高勤荣的上诉被驳回。
减刑四年,拒不认罪
在狱中,高勤荣被分配做监狱小报的编辑工作,由于表现较好,他被减刑四年。
高勤荣在之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他在监狱的这几年“新闻业务没有丢”。有一年全国监狱系统写作评比,高勤荣的两篇文章得了一等奖,一篇是报告文学,另一篇是评论,“等于给山西扛回两枚金牌。”
但他一直没有认罪,有人劝他,如果在认罪书上签字能减刑,但他就是不签。
2006年12月7日下午,高勤荣刑满释放,回到太原家中。从此,开始了他的申诉道路。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的三宗罪分别是:
关于受贿罪:
1、1996年7月,高勤荣受运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程某之托,为其表弟王军学违法运输红塔山烟,被河津市烟草公司扣押一事说情,在运城大酒店719房间收王军学玉溪烟两条,现金25000元。
2、1996年12月底至1997年1月初,高勤荣为河津市烟草公司张武斌活动担任该公司经理时,在运城钻石宾馆收受玉溪烟两条,价值640元,现金4600元。
关于介绍卖淫罪:
1、1996年6月,高勤荣到太原酒店,看望到太原联系业务的深圳意盛实业有限公司肖某、张某某时,提出为他二人找一个卖淫女。高通过电话联系到一个叫“明生”(基本情况不详)的人,找来一个卖淫女(基本情况不详),供肖、张嫖娼。
2、1996年7月20日左右,高勤荣在运城行署国税局职教中心,向张某某介绍了该职教中心招待所卖淫女王某某,在运城鑫源歌厅向肖某介绍了卖淫女杨某。张某某、肖某分别带王某某,杨某某先后两次在运城华夏大酒店嫖宿。同年7月30日凌晨被运城市公安局巡警队查获。
关于诈骗罪:
1、1996年7月30日,高勤荣得知肖某、张某某因嫖宿被运城市公安局巡警队查获,便找关系为肖、张二人说情。后在公安局巡警队代领了肖、张二人被该局扣押的摄像机一台、手机两部、手表两块,金戒指两枚及现金16000元。高勤荣在送交肖、张二人扣押款物时,谎称有10000元被公安局罚款和用于说情,骗得肖某、张某某相信,从中诈骗现金10000元。
2、1997年5月30日,高勤荣到运城大酒店见到总经理王志刚,谎称深圳意盛实业有限公司欠他个人的钱,从剩余的货款中给其2万元,骗得王志刚信任,从运城大酒店提走现金2万元。
在高勤荣的申诉书中,他表示“本人没有任何犯罪行为”。
对于受贿罪第一条,高勤荣申诉称,河津市烟草专卖局河烟专96处字第2号处理决定书的内容显示,该决定书并未作出对王军学进行处罚的决定,也未阐明处罚王军学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中恰恰注明王军学运输的卷烟是运城市烟草公司的烟,有发票和介绍信,是经运城地区局同意的。
诸多证据证明,按照当时的烟草管理规定,王军学贩卖卷烟手续齐全,不需要被处罚,故王军学并未通过高勤荣谋取不正当利益,高勤荣也未给王军学谋取过不正当利益。
而程某给高勤荣的25000元并不是贿赂他,而是偿还高勤荣的借款。
高勤荣说,他和程某是好朋友,程某曾向高勤荣母亲借过3万块钱盖房。当时王军学去西安贩烟,被药草公司的人扣住,但这批香烟手续齐全,高勤荣便带着程某去找了运城市烟草局局长董某,让董某“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予以关照”。后来,程某给了他2.5万。高勤荣回忆,他没有收,但程某说,这就是欠咱娘的钱,等于还你了,还欠5000元没还。
对于第二条受贿罪名,高勤荣申诉称,其只是一名媒体记者,对河津市烟草公司并无任何职权,对烟草公司产生不了任何职务上的影响,但还是被判决书归结为“新闻监督职能”,其并没有这样的地位和条件。张武斌担任公司经理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此外,原审判决中连受贿犯罪数额都未能查明,多名证人的证言含糊其辞。
对于介绍卖淫罪,高勤荣更是觉得判决荒唐。高勤荣说,他以前就认识张某某,1996年的某一天,张某某与生意伙伴肖某来到太原,高勤荣去拜访他们,当天还带着九岁的女儿一起去。结果正撞见张、肖二人在嫖娼,床头还摆着一个摄像机自拍自录。高勤荣说,自己赶快把女儿往外推,怕被未成年的女儿看到。没想到摄像机拍下了他的画面。
“如果我介绍卖淫女给张肖二人,还会带着自己的女儿?这根本就不合常理!”高勤荣说。后来,张肖二人又到运城联系生意,再次嫖娼被抓。
但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勤荣在张xx与卖淫女赤身裸体时进入房间,足以印证证人肖xx、张xx证明被告人为其介绍该卖淫女的证言的真实性”。
对于张肖二人再次嫖娼被抓,高勤荣回忆说,当时卖淫女王某某在笔录上说她与张某某是在运城大酒店经理办公室通过经历介绍认知的,卖淫女杨某则说是在唱歌时跟张肖二人认识的,张、肖二人也这么说。但到1998年高勤荣被抓以后,王某某和张肖二人又说是高勤荣介绍的。
在高勤荣的申诉书中,他还提到更有意思的细节,张、肖二人被抓后,曾经表示怀疑嫖娼被抓是高勤荣举报的。而卖淫女王某某的于1999年4月15日做的笔录与1996年卖淫案发时做的笔录签字明显不是一个人。高勤荣申诉时也对此提出质疑,但法院回复称“因你在原一二审审理时均未对证人王清华的签名提出异议,现也未提供证据证明王清华的笔录有伪造可能,仅以肉眼看上去不一致作为理由,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最后一项罪名诈骗罪,高勤荣在申诉中表示,该节事实最大的问题在于,并未形成完整的证据证明高勤荣领走的是16000元的事实,并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且证据之间相互矛盾。
有关材料显示,多份笔录中证实,运城市公安局对张、肖及两位卖淫女每人罚款了5000元人民币。运城市公安局及张、肖二人均认可当时共扣押两人一万六千元,运城市公安局只向高勤荣退回了扣押的6000元。
高勤荣自己的供述表示其在公安局领导办公室处领款6000元。而只有公安局的民警证实高勤荣领走的是16000元。但在该案中,公安局方面并没有相关财物扣押清单和退还手续。
对于另一个诈骗罪的指控,高勤荣回忆,当时是1996年,山西青年报社集资建房,他从母亲处拿了4万元,回太原途中住在运城大酒店,房间失盗,但此案未破。高勤荣与酒店总经理王志刚是老乡,他便向王借2万元。王让高勤荣打个条,“他说你深圳那两个朋友在我账上还有7万货款呢,就从那里拿吧。”
出狱后调卷宗发现更多疑点
在申诉书中,高勤荣说,自己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在案证据矛盾重重。高勤荣表示,他双手支持国家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但同时也想说,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在法治的轨道内,不能脱离法律来进行 ,不能以政治标准取代法律标准。
高勤荣案件中诸多矛盾的证据,也是高勤荣在出狱后才看到的。
2015年,他和律师到法院复制了全部案卷,发现证据中的诸多问题。“以前我只是觉得自己是冤枉的,说是自己被打击报复。看了案卷后才发现了问题。”
在高勤荣的案卷里,有关诈骗罪一项的证据里还发现了高勤荣和对方的借条,在介绍卖淫罪部分的录像截图里,还能看到高勤荣的小女儿在场。
“我带着我女儿过去,而且都被拍到了镜头里,如果像他们说的那种情况,不合常理。”对此细节的不合理,高勤荣曾这样告诉“界面新闻”。
出狱后,高勤荣也重新回到过“假灌溉”事件的现场,那些灌溉池有的仍然残留在运城的田间地头,但全都破烂不堪,成了半壁残垣。当地的农民说,这样的灌溉池在这里已经很多年了,“这些灌溉池根本没用过。”
据媒体报道,“假灌溉”被披露后,山西省派出调查组,分管这起假渗灌的运城行署专员兼全区渗灌工程总指挥的人没处理,反而运城地委书记和一位副书记被处分。
对此,高勤荣南方周末曾在报道中提到:山西省纪委办公厅有关领导告诉记者,渗灌问题是山西的丑事,很不光彩,已经处理完了。但她既不肯给我们有关处理责任人的文件,也不愿接受采访。
对高勤荣表示同情的一位当地领导说,不解决假渗灌的处理问题,就不可能最后解决高勤荣的问题,也没有人敢向你们记者讲真话,否则,就意味着更多的人陷进去。
运城司法界一位主要领导指出,两地有些官员在假渗灌一事中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该严惩的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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