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上尉516

来源|微博

他没有想到自己平静的生活被一场明显是违法处理的“鬼探头”交通事故完全打破。即使是第一个到达事故现场的案件承办民警,全省公安大比武事故处理专项业务技能团体第一名(4人之一)的张春青,因公安机关以同样错误认定处理同类案件而察觉危险,实名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力证其无责,张斌仍然是经历了341封实名举报、历时近四年,却无明确答复的窘境。

张斌:江苏省徐州市私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州市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退役军人。

“我要通过我这起案件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过去经常讲的话,到了现在,是这样的刻骨铭心”。

回忆就这样展开。2018年4月21日7时许,在徐州市泉山区的一个“T”形交叉路口——建国西路与立德路交叉路口,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张斌驾驶的黄色汽车沿建国西路由西往东方向的左侧机动车道行驶,陈某骑着电动车出现在同向行驶的右侧机动车道,中间机动车道有一辆公交车正向前行驶。张斌车辆临近与交叉路口的斑马线前约20米处时,陈某突然骑车左拐,绕过中间车道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往立德路横向加速行驶,公交车紧急避让,越过公交车,陈某与左侧直向驶来的黄色汽车相撞,汽车有刹车行为,然而,避让不及,陈某被撞飞后倒地。

从现场视频来看,当时在中间车道行驶的公交车,对当事双方的视线都有所影响,也就是俗称的“鬼探头”。后陈某鉴定为二级伤残,需终身治疗赔偿案值上千万元。

当天早上,值班的张春青警官接到110通知后赶到现场。他现场勘查,绘制交叉路口事故现场图,并调取了路面及公交车上共4个角度的监控视频。“监控录相的证据很全面,完整地反映了事故发生过程”。经过现场调查并反复查看监控视频,认为张斌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没有具体的违法行为,也没有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当时电动车驾驶人陈某的行为存在多处违法和过错:

第一,未满16岁的她,不具备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条件;

第二,在现场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她进入机动车道骑行;

第三,按照规定,在交叉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但陈某左拐横过马路时,没有减速,也未仔细观察以确认安全。

划定事故责任除看过错与后果因果关系外,还要看路权应当归属于谁。根据道交法第68、69条之规定,拐弯让直行,这是基本规则。

在交警部门的“通案会”上,他提出了“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意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事故案件经集体研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形成书面的“通案记录”。但是,此案没有制作通案记录,更谈不上记录不同意见,按领导意图,强行通过了“同等责任”,中队长权某代为制作了事故认定书。据张斌后来了解,事发后陈某父亲托老乡睢宁县交警大队长单独到时任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长办公室找了大队长张某。另据张斌告知,后在法院诉讼一审时,法官说看到了通案记录,此意味着有人伪造了假通案记录并放入了案卷。

2019年5月底,张春青警官带着事故案卷到徐州市公安局纪委,反映内部有领导串通做假案,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2020年6月,《澎湃新闻》记者来徐州三天采访,采访了当事人及张春青等相关交警及领导。张春青说:“如果张斌案件的审理需要我出庭作证,我愿意出庭作证,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交警领导则或婉拒采访或说无法提供什么。6月29日报道公开后,张春青被领导约谈,要求反思违反公安民警不得接受采访的纪律的“错误”。真是莫大的讽刺。

此后,张斌开始对交警支队领导以“滥用职权,伪造通案记录”进行实名举报。累计已超过341封实名举报信。徐州市公安局出具了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寄给上级的信件,经层层批转,均回到徐州市交警支队处理。

2019年5月,张斌接电话通知到市交警支队门卫处拿到了一份文字答复,答复无抬头、无落款、无日期,强调事故认定无错。这哪里是代表市级公安局应当出具的正式文书,简直就是一张白条。

2019年6月13日,张斌到南京省厅信访处,省交警总队,要求省厅交警总队复核案件。省厅信访处受理并按程序将申述材料转到了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按程序启动了复核调查,调阅徐州交警支队事故案卷,于7月31日在泰州召集事故专家会商。后电话明确答复张斌:“会议讨论没有形成统一意见”。而2019年10月,张斌却被徐州交警支队当面通知称:“省厅专家论证会认为徐州交警泉山大队事故认定正确”,却不给书面答复。在交警支队内部会议上,有交警领导说:“对张斌的案子,省厅已开始调查,当时即使有不同意见,现在也要保持一致,谁要乱说话,我就扒了他的警服”。

时间、地点、车速、对方情况等,是划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前提。法不向不法让步,同样是道交法的原则。原事故认定书擅自更改事故发生地点,会直接影响法条适用、责任的认定,公正无法保证。而在张斌不服一审,上诉到二审法院后,法院明确查明认定事故发生地点错误,却维持了责任认定书,堪称荒唐可笑。

一、二审法院无视主办民警有根本不同意见、不制作基本通案记录认定程序严重违法等情况下,却不传唤主办民警出庭,有违事实调查、有违充分质证原则,直接以不审查事故认定书真实性、合法性来掐断了当事人通过法院审理寻求正义的希望。徐州市公安局拒不答复民警的实名举报,却报复打击举报民警,被举报人员更是威胁举报人家人,实属恶劣。丰县八孩妈妈事件,已使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此为前车之鉴!

“我是百姓,是公职人员,还是退役军人、纪委书记,性格顽强、略通法律明白政策,遇到这样的事,还这么难。为什么有些人要执法犯法?为什么守法者要为违法者承担天价赔偿?公正认定,再多我也认,不公认定,穷尽一生我也会要个明白。更何况,素不相识的张春青警官为了我搭上了政治生命,他是为我,也是为了他信仰的法治理想”。张斌已申请省高院再审此案,已立案一年多尚未有结果。

“我要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不仅为我。没有经过的人不知这话的分量”!

张斌已经下定了决心!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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