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汉丞相、每日经济新闻、观察岛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42岁担任“双一流”大学副校长的于志刚,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被控受贿691万余元,受贿案终止审理。

新闻一出,很多人恐怕会长舒一口气,死了一个人,平安无数人。

于志刚是一名“70”后法学专家,曾两次破格晋升,写了多本与刑法相关的书,例如《传统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论犯罪的价值》。

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1973年5月生,河南洛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于志刚以河南省高考第三名考入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毕业后,于志刚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任刑法学讲师,次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5年5月于志刚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5月不再担任。

2021年1月,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月被“双开”。

于志刚在人大顺利完成了本硕博教育,还结识了对他来说是福也是祸的大人物们。

首先,当属于志刚的博士生导师赵秉志教授,江湖人称地下刑法大哥大。

2018年,赵秉志被举报性侵女学生怀孕。教育部三令五申师德一票否决,然而赵秉志的处罚不过是留党察看。经济观察报的报道用了四个字,屡教不改。

很难说这位恩师对于志刚起了什么样的引导,于志刚在同学中的口碑也从那几年由淳朴努力变成了不折手段。

十年前,我国舆论界曾经强烈支持效仿外国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彼时赵秉志教授却表示了强烈反对。

第二位大人物,当属中国政法大学前书记石亚军,石亚军于2001年离开中国人民大学前往政法大学任书记一职,仅三个月后于志刚亦离开人大前往法大开疆拓土,并在此腾飞。

破格提升副教授、破格提升教授,一路飞升,年仅42岁就被提拔为法大副校长,成为法大史上最年轻的副厅级领导。

第三位大人物,是刘广三教授,2005年于志刚恩师从人大跳槽北师大,挖了一堆黑白通吃的小弟,其中包括刘广三。

刘广三算是黑白两道的代表,他们长期在高校任教,学生遍布各界,有人当官有人当律师,譬如最高法法官王林清和北京红圈所大律齐红玲都是刘广三的学生。

一个山东的案件,争执不下打到了最高法。齐红玲主动介入收费高达1200万,案件轻松获胜,媒体盛赞齐红玲水平高超。殊不知律师齐红玲和法官王林青都是刘广三台前的工具,一度甚至到了刘广三指定的律师必胜。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案件,1200万轻松到手,国法俨然成了牟利的私刑。

第四个大人物,要数王林青,官虽小牵扯大。王林青牵扯之深远远超出丞相的想象,譬如波及崔永元的千亿矿产案,双方都打通了内线,在发现内线势均力敌后开始攻击对方内线背后的人物,直接导致一位仕途闪耀的省级大员落马。

对于于志刚的为人处世,与其接触甚多的人士,对其评价呈现两个极端,有人称他“小小年纪功利世俗,而且精于世故,因此仕途顺畅”;亦有人认为他学术功底扎实深厚,待人亦谦和。

于志刚教授彼时功成名就,他曾说过一句话,他经常带着妻子孩子在母校人大散步,期间最喜欢的就是在明德楼前仰望星空。在明德楼,他认识了日后的妻子,也拜了恩师赵秉志。

在人生的最后一秒,莫名其妙死去的于志刚教授,会不会想起他刚进入大学时许下的的愿望:捍卫头顶的星空,守护心中的道德。

【案件回顾】

于志刚出生于1973年5月,河南洛阳人,2015年5月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21年1月22日,于志刚被查,当年6月28日被“双开”。通报称,其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于志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于志刚受审资料图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2022年5月2日,于志刚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5月3日死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被告人于志刚受贿案裁定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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