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乡镇企业导报融媒体

2022年11月28日中午14点多该矿井下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三轮车司机往井下工作采面运输炸药时发生意外导致当场死亡。死者:赵虎平(男)山西省柳林县石西乡石西村人,身份证号码:142327198001253778。事故发生后该矿是隐瞒不上报,后有记者多次向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会军反映,但李局长不闻不问。

5月份,临县三交太钢煤业发生两死一伤的重大安全事故。6月4日,山西省应急厅通报了上述事故,并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还提出了具体举措。

吕梁市临县临家坪镇南沟村晋源瓷粘士有限公司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这不得不让人警醒。全省各家煤矿铝矿都在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活动,为何临县晋源瓷粘士有限公司还会发生死人事故?如果当时,企业铝矿安全措施到位,那么这起死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安全无小事,从这起事安全事故的发生,铝矿上对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够和对生命的漠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瞒报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针对瞒报行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表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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