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抗震慰问期间,让下属借款80多万买虫草送亲家母
撰文|熊颖琪
青海高院1月5日消息,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陆元庆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陆元庆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已缴纳)。缴纳的违法所得85.9756万元依法没收,由办案机关上缴国库。
观海解局注意到,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陆元庆曾前往当地开展抗震救灾慰问工作。在此期间,他以总价款85.9756万元购买10斤冬虫夏草,虫草款由其下属从一房地产公司借款代为支付,此后再未归还。
也正是这一笔虫草钱,成为陆元庆犯罪的证据。
▶︎曾要求“遏制特权”
公开信息显示,陆元庆,出生于1955年8月,曾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多年,2014年12月转任青海省公安厅巡视员,2015年9月到龄卸任。
在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陆元庆2010年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青海公安遏制“特权车”的相关举措。
他当时提到,青海省公安专段民用“青O”号牌自1995年启用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青O”号牌使用数量增多,交警管理较松,加之一些“青O”号牌车辆驾驶人员存在特权思想,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引起群众不满。青海省公安厅决定全面停止使用“青O”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对其实行社会化管理。
正是这位要求“遏制特权”的副厅长,却在背地里敛财。
2022年1月27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青海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陆元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元庆利用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陆元庆已被查。
▶︎非法收受下属财物购买虫草
庭审信息显示,2010年9月,陆元庆在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期间,前往玉树州开展抗震救灾慰问工作时,其亲家母陈某某委托陆元庆代为购买冬虫夏草。
后经人介绍,陆元庆从牧民俄某处以总价款85.9756万元购买10斤冬虫夏草,虫草款由时任黄南州交警支队支队长赵承敏(已判刑)从承建该支队职工集资房的青海宁辰房地产开发公司同仁分公司处借款85.9756万元代为支付。
2013年,赵承敏拟调任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组织人事部门征求时任分管交警总队的副厅长陆元庆意见时,其表示同意。
截至2014年1月,陈某某已向陆元庆妻子杨某某给付全部虫草款,杨某某将该款用于购买理财保险和家庭日常消费支出等,至案发未还赵承敏。
2020年5月30日,被告人陆元庆在接受海东市监察委员会电话通知谈话时,交代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同年6月2日,向海东市监察委员会上交涉案赃款85.9756万元。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陆元庆预缴罚金30万元。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陆元庆犯受贿罪,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曾是何挺下属
观海解局注意到,陆元庆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期间,当时的厅长是何挺。
公开资料显示,何挺曾在公安部、甘肃省工作,2008年跨省调至青海,后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12年再度调任重庆。
2017年10月,何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中央纪委的通报指出,何挺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陆元庆还曾是任三动的同事。任三动于2000年4月至2013年3月任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9年7月,任三动被查。2020年1月,任三动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任三动在案件处置中失察失责,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
2021年5月,任三动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7年。
资料|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海东中院微信公号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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