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律师今安在唯见法庭更和谐
撰文|胡瑾律师
从“北海案”到“小河案”,死磕派律师在江湖中都掀起了很大的波澜,几年前不可避免的也产生了对死磕派律师的巨大争议。死磕能不能磕出法治中国?死磕是否破坏了法治中国?今天看来,死磕磕不出法治中国!
死磕派律师今天已经式微了。但是很多人,特别是那些自认为受到司法不公的人仍然怀念死磕派律师,抱怨今天在安徽找不到死磕派律师。很多人给我来电来函,让我为他推荐安徽的死磕律师。死磕派律师今天在安徽是找不到了!
很多人不知道,死磕派律师今天很难有生存空间。因为死磕律师直指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办案、审判不公,直接与审判法官进行进行对抗,引起了很多法官的反感。一些人千方百计贬低死磕派律师。有人甚至总结的“死磕派律师十大伎俩”。认为某些“死磕派”律师只会通过制造舆论来惹人眼球博取诉讼利益,他们打不赢案件,就转而攻击审判案件的法官。
死磕律师的现象也曾引起最高司法机关的重视。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撰文谈死磕派律师“现代的诉讼构造,为防止一边倒,通过立法安排了刑事辩护这样一种对抗力量,从而形成了诉辩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诉讼格局。……现在却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律师不与公诉人对抗,反而同支持庭审的法官进行对抗,甚至演变成‘对手’,律师要‘死磕’法官……”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2022年3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官方通报,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沈德咏还被指“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等。
在传统的刑事庭审中,辩护律师对抗的对象,总是而且只是指控犯罪的公诉人。辩护人与公诉人的博弈,使得庭审法官做出不偏不倚的公正裁判。然而,死磕派律师辩护与此不同,他们越过了公诉人,直接跟法官进行对抗。正因辩护律师死磕对抗的对象由公诉人变成了法官,才成为“死磕派”!
死磕派律师在庭审中的典型做法是对庭审中的程序的违法行为不依不饶,一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一边利用网络空间不断发声,寻求舆论的支持。因此,来自网民的支持,往往会给法院造成一定的压力,最终法院不得不在个案的处理中做出一定的让步。
在司法公信力不高的今天,死磕律师跟法官过不去,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是司法大环境逼良为娼的结果。司法行政化和地方化是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顽疾。法院的弱势地位使得法院无法对地方公安、检察院的明显违法的行为视而不见,法院过去为自己立威的一些口号,比如“法院是公正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公平正义守门人”。这些口号使得人们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期望过高。但是现实是法院不但不敢纠正公安、检察部门的非法办案,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不断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背书,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
当事人在网上喊冤,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刑事责任;律师在网上喊冤,检察机关、法院会给司法局、律协出具公函,要求追究律师利用媒体影响司法机关办案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庭审就成为了整个诉讼活动中,辩护律师唯一的舞台,仅有的发挥作用的空间。律师如果不死磕,律师的辩护价值何在?法庭已经失掉了独立性,审判的独立性已经不存在,敲响法槌的法官已经变成了公诉人,与公诉人的对抗还有什么意义?只有死磕法官!死磕派律师认为,法庭已经丧失了独立性,失去了程序正义,法官已经不尊重法律,法官得不到尊重就理所当然了。
有人说死磕派律师,不讲武德,不讲规则!恰恰相反,死磕派律师很讲规则。我观看了很多死磕派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发现死磕派律师把很多被刑诉法和两高一部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款拿出来,这些条款往往是规范司法机关办案程序,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却被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意雪藏!
这些“死磕派律师十大伎俩”其实就是那些被正常使用的条款重新做合理的引申与解释,并发挥到淋漓尽致。这些做法往往集中在诸如管辖权、回避制度、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的权利规定中。当辩护律师当庭提出来时,法官往往由于欲盖弥彰而狼狈不堪甚至恼羞成怒,于是笼而统之地斥之为“闹庭”。
死磕派律师今天基本上烟消云散了,大家都明白死磕并非是司法不公的解药和良方。法律是一种规则,用以规范社会的秩序。任何规则都需要有一个值得信赖的权威来执行裁断,而且它所裁判的结果必须是既满足实体正义,又满足程序正义。否则规则就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秩序也会陷入混乱。在法官还是受气的小媳妇的今天,你指望死磕这些小媳妇,让他们严格依法办案伸张正义注定是南辕北辙。最后的结果是没有磕死法官,反而把自己磕死了!
死磕派律师销声匿迹了!有人欢呼:死磕律师今安在,唯见法庭更和谐!有人郁闷:死磕律师今安在,唯见法庭一言堂!哪种情况更法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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