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崔福芳2022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期间,上海市浦东新区及其周家渡街道信访、政法部门为了维稳政绩的私自需要,公然违法,侵犯人权,又一次将崔福芳非法拘禁44天,关押在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港村三育路927号的“黑监狱”。

本文由受害人崔福芳口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由法律顾问冯正虎代笔。

受害人崔福芳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居民,因浦东新区世博动迁私房遭到非法拆迁,十八年未解决安置问题,至今未返还一个平方米或一分钱。上海市浦东新区的黑恶势力不仅无偿霸占崔福芳家的私产,还残酷地打压崔福芳及其母刘淑珍的维权上访。

崔福芳的拆迁事发地是归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管辖,目前暂时居住地是归浦东新区金杨街道管辖。因此,对崔福芳及其母刘淑珍的迫害主要来自上述两个街道的黑恶势力。

2012年崔福芳哼唱国际歌被劳教一年。更严重的是,多次被强迫失踪、非法拘禁在“黑监狱”中,其伤害远远大于被合法判决而遭受冤狱的损害。没有监禁资质的 “黑监狱”不同于受法律监管下的监狱或看守所,囚犯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关押期限与处境都是无法预期的,时时处于被绑匪撕票而无救援的恐惧之中,其精神受到极度伤害,而难以忍受的心理恐惧又会导致身体伤害。其母亲刘淑珍也常常被限制人身自由。

2022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期间,也就是北京召开“二十大”、上海召开“进博会”的日子,上海市浦东新区及其周家渡街道信访、政法部门为了维稳政绩的私自需要,公然违法,侵犯人权,又一次将崔福芳非法拘禁44天,关押在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港村三育路927号的“黑监狱”。

一、违法抓捕与非法拘禁。

2022年9月中旬,我在扬州老家探亲休养,并看管老家的房屋装修。我92岁的残疾母亲刘淑珍也去那边了。

2022年9月16日晚上,我母亲刘淑珍买了一张杨卅去北京的Z30次列车01车009号下铺硬卧车票,顺利进入侯车室等待检票,但被当地警察阻挠未上车去北京,当晚深夜被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派出所社区秦警官乘警车带回上海,交给第三方外包的保安公司6名保安人员强行看管,非法拘禁在上海庆春旅馆。

上海浦东新区政法委领导怕我对外界公开揭露他们违法抓捕及非法拘禁我92岁老母亲的罪恶,索性派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派出所警察去扬州违法抓捕我封口,并强行押回上海非法拘禁。

9月28日中午11点,江苏省杨卅老家汊河街道蒋庄村村长王骏来电话通知:要求见面登记报备。我要侄子拿我的身份证去村委会报备。侄子到了村委会报备,等候在那里的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派出所警察说:不用报备,你带路去你家就行了。村长和周家渡警察等5人乘坐一辆车,侄子开助动车。

在侄子家,我被他们绑架了。他们花费三万多元租了一辆商务别克车(车牌:沪E.NC298)。违法抓捕我的五个人是周家渡派出所姓付的男警长党员、男警察、上海市司法局孙警官党员(下放调研在周家渡司法所)、周家渡街道外囗办男曹遇、贵州六盘水(女)小马临时工(社会上临时招聘),他们一见我,就上来抓我掐我手脚,扛头扛脚朝车子里塞。

在车上,我问他们:“抓我的理由是什么?你们警察凭什么要抓我回去?如果我在杨卅老家犯罪,也应该有杨卅警方抓我。”他们既不出示警官证,也没有传唤证。警长说:“我们按照副所长干孟胜(警号014225)指示来杨卅抓你的。”警察说:“你自己跟副所长说清楚,看他怎么处理?我们听干孟胜的。”接通视频后,警察说:“崔福芳要跟你说个事情。”干孟胜的第一句话就说:“有什么事情回所里说,我现在在开会。”警察说:“现在只能回去,到派出所你好好的跟副所长说。”

下午四点左右到达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周家渡派出所,干孟胜第一句话就说:“你去杨卅干什么?”他连着说了三次。我说:“有亊去处理一下,老家的老房子在装修。”干孟胜命令一名陆姓的警察来做询问笔录。做笔录的警察对着电脑打字,自己说自己写,做完笔录宣读笔录,我拒绝签字。

做完笔录,他们要我上车。我要求去庆春旅馆与我92岁残疾母亲刘淑珍妈关押在一起,我要陪我妈看病。警察说:干孟胜副所长不会同意的,他们早就定好在崇明关押你,那里已经有领导等着。

驾驶员赵伟是上海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浦东新区维维纺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车牌沪E.NC298。晚上十点左右,抵达崇明堡镇堡港村三育路927号农民家,这是一家没有关押人犯资质的“黑监狱”。这个时候,周家渡街道信访办副主任朱建华走出来接收,他说:“崔阿姨你来了。”

参与非法拘禁的具体监管人员有周家渡街道信访办副主任朱建华、马军党员外口办大队长(退休聘用)、自称区城运公司的项伟(管消防等)、上海市司法局下放调研孙愉、潘警官、动迁居委朱云书记、己退休的动迁居委陆书记、周家渡派出所夜晚巡逻陈伟明、街道外口办曹遇和胖子,上海军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雇佣的看守人员赵伟(沈阳本溪人)、复员军人老郑(陕西人)、小宛(安微合肥人),小马(女)(贵州六盘水人)、姚振华(河南人)。还有另外四人是临时招聘掐指我四肢不让动弹的身强体壮3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来了一天。

崇明区堡镇堡港村(三育村三育路)927号“黑监狱”的房主姓名张熙元,手机19901707795,张熙元女婿王军在周家渡街道工作。房主将居住用房出租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周家渡街道办事处,用作非法拘禁崔福芳的关押场所,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二、绝食、砸窗与自杀。

在非法关押期间,我一再要求并申请去庆春旅馆和我母亲刘淑珍关押在一起,可以照顾92岁的残疾母亲,并陪她去看病。但一再遭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周家渡街道办事处政法委书记顾峰赟、派出所副所长干孟胜的拒绝。

10月7日上午,我问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回庆春旅馆陪我妈去医院看病?”他说:“已经跟政法委书记顾峰赟说过了,还跟派出所副所长说了,包括信访主任梁俊君,要他们过来看看我们住的环境很差你提出的要求很正常,带老母亲去医院看病应该的,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回复我,一直拖着没有明确的答复。”

10月13日,我问街道信访办副主任:“什么时候回庆春旅馆陪我妈去医院看病?”他说已经跟领导说过了,我说是跟那个领导说的,他说是梁俊君。我说为什么不跟大领导说,副主任说不能越级汇报。我问我们家的私有财产什么时候解决,副主任说不解决,还说梁俊君,干孟胜,顾峰赟绝对不会来这里和你谈的,也不会放你回庆春旅馆和你母亲关在一起的,也不会让你陪母亲看病。

我非常愤怒,宣布绝食了。

当晚,我要求打电话给母亲问问她的身体健康和报平安,副主任坚决不同意把手机给我打电话。我说给不给打电话,信访办副主任坚定的说肯定不给你打电话。

我拿起瓷杯子砸了门玻璃4块,大姆子伤口很深,鲜血一直流。他们说只要不死人,绝对不会让你去医院的。砸了4块门玻璃,这个时候人人都把手机拿出来,让我打电话给老母亲。第二天他们去药店买了外包消毒水和棉签,领导不同意买消炎药(一个多月了伤口还没有好)。

绝食第二天上午,副主任打电话给他的上级梁俊君,说崔阿姨要和你谈谈。我说:“一个电话就能说清楚的事情为什么去杨卅抓我?”梁俊君说:“去杨卅抓你,老实跟你说,是市、区二级政府决定的,是他们抓你的,跟我们街道没有关系……。”我说我要陪我妈看病,梁俊君说你写申请书让领导批。但申请写给梁俊君后,一直没有回音。

10月15日绝食第三天晚上,看守人员在吃晚饭时,我右手拿了一根洋钉在手上,告诉他们我吃钉子了,左手拿了一小块面包吞咽钉子。这个时候,一群人上来抢我嘴巴里的面包,拳打脚踢我的头部和身体,至今还痛。看守人员说关押你在这里是公安浦东区分局报备的,我们不能做主让你和你母亲关押在一起。区分局督察随时随地要来看的,看你不在,街道政法委书记顾峰赟、信访主任梁俊君和派出所干孟胜领导要撤职查办的,所以不能放你回庆春旅馆陪你妈,等分局督察来了你自己跟他们说。

直至被非法拘禁44天,分局督察一直没有来过。事实上,他们在说谎,甩锅给市政府、区政府,非法拘禁居民的违法行为还需要市、区政府报备,还有督察来管吗?

三、不接受犯罪交易。

“二十大”结束后,我还被非法拘禁在“黑监狱”,要等“进博会”结束才可以放人。

10月26日下午2点左右,周家渡街道信访办副主任朱建华开了自己的车,退休人马军与派出所夜班巡逻(外口办大队长)陈伟明开了一辆别克商务车(车牌:沪E.NC298),他们一起来到“黑监狱”(堡港村三育路927号)。朱建华要单独和我谈话。他说:“崔阿姨今天与你说个事情,这个3千元是区里领导商量同意给你的,本来是给2千元,我们跟区里领导说是不是太少了,能不能增加点,区里领导说你们看了办,街道领导考虑你没有去北京,毕竟我们是去杨卅把你抓回来的,街道领导说增加1千元,共计是3千元,区领导说你们看了办,街道领导就定了给3千元,另外再给2千元是马上要“开进博会”和“二十大”同等级别维稳,这个2千元其他关押访民是没有的,千万不能跟他们说。”

这个时候退休人员马军和区城市运作部门(管消防等)项伟走进来,问台子上的钱怎么一回事,朱建华说是区里和街道给崔阿姨的。项伟说给了太少了,是不是结束了还会给你的,我说他们都是给得很少的。项伟要朱建华收起来5千元钱,他说:“为了维稳给的太少了,这个维稳费我已经跟街道党委书记王飞和政法委书记顾峰赟,还有派出所干孟胜说过,应该多给点,他们也答应会多给点给你。”

当日,副主任朱建华把送来的5000元拿回去了。

非法拘禁结束后,11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周家渡街道信访办副主任朱建华到庆春旅馆与我母亲刘淑珍说:“中共二十大维稳你56天,区里领导同意给你3千元钱,进博会没有维稳费,你女儿崔福芳杨卅抓回来看管44天区里领导也同意给3千元钱,不是在崇明说的给她5千维稳费,是3千元钱。”

刘淑珍说:“我们不要维稳费的钱,我们要求依法归还私有财产,请人民政府和开发商世博土地储备中心主动归还我家私有财产。”刘淑珍不肯收,街道信访办副主任朱建华硬是把钱放在台子上。

第二天刘淑珍要我去街道信访办把我俩各3千元钱还给他们,我们只要人民政府和开发商依法归还私有财产就可以了。

我母亲刘淑珍是一位92岁的残疾老人,被非法拘禁56天,不让她去三甲医院(胸科医院)看病,只能去社区医院和杨思医院。刘淑珍天天口头申请要女儿陪她看病(她不会写字,只能口头申请),街道政法委书记顾峰赟、信访主任梁俊君、派出所副所长干孟胜不同意。刘淑珍被拖延看病,致使她结束拘禁后,造成刘淑珍11月18日住进胸科医院心内科重症监护室,差点丢了性命。

我们不接受犯罪交易。如果他们知错改错,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我俩这次合计失去人身自由100天,也可以获得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为40934元人民币,尚未另加精神抚慰金及相关医疗费。(注: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23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2年5月23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冤错案件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09.34元。)

2022年11月16日14时,我与浦东新区的其他居民陆春华、俞忠欢一同去事发当地的公安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堡镇派出所)报案。这一期间,陆春华、俞忠欢也被非法拘禁在我附近的“黑监狱”(上海市崇明区堡镇花园村948号)。

最后的话。

中国有法律吗?有的,但有法不依。法律无法保护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在我们讨回被非法侵占私有房产的上访路途中,地方政府及派出机关不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每年“党中央全会”或“全国人大会议”,也就是访民有机会向中央投诉时,都会遭遇居住地街道政府机关的非法拘禁,公权力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

几年来,我的人身自由被侵犯后,每次向公检法及监察委举报投诉,但是公安、法院不立案,检察院、监察委也不管。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违法犯罪,其他机关不愿监管,也管不了。

人民至上,还是至下?我是一个最底层的人民群众,一个只管一家油米酱茶的老妇人,经历多次残酷无情的非法拘禁,而且投诉无门。

过去我们访民也认为,自由有什么屁用,不能当饭吃,只关心自己的讨回财产的问题,不关心保护自由的政治问题,连自己人身自由被侵犯的问题也不重视。

现在,我与疫情中被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民群众一样明白,没有自由连饭都没有吃,没有自由休想讨回被侵占的私产。让我们醒悟一个道理:不自由毋宁死。(编辑/程军)

崔福芳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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