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男子以“寻衅滋事”遭刑拘,残疾妻子家中发病死亡
撰文|巫英蛟
医院宣告尹世梅死亡后将其推出重症室。受访者供图
53岁的窦玉强因替医疗后终身残疾的妻子尹世梅上访维权,于春节前夕被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留下无人看护的妻子独自在家。
“她不仅肢体残疾,视力也几乎为零,跟瞎子一样,吃饭喝水都需要我喂她。”已被取保候审的窦玉强说,“我被抓后,她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更别说每顿的各种药物了,期间只有邻居给过几个包子。我跟公安强调过这个情况,但他们置之不理。”
窦玉强被抓后的第三天,尹世梅突发脑溢血,被村民发现时已躺在地上许久。尹世梅不省人事的第六天,公安才将窦玉强以戴罪之身释放。他见到妻子的时候,摆在面前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01
医疗悖论:诊断“欠妥”但治疗“得当”
窦玉强、尹世梅夫妇家住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官地村。2002年5月5日,31岁的尹世梅身体出现不适,随后入住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颅脑多发硬化,住院后无效果出院。5月9日,转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血栓,并按此病治疗,效果甚佳。
同年6月13日,尹世梅因身体不适又入住县人民医院,仍被诊断为多发性硬化,并按此病治疗,住院7天未好转。同年12月26日再次入住莒南县人民医院,仍被诊断为多发性硬化,并按此病治疗,结果越治越重。住院三天后,尹世梅出现右侧肢体痉挛、昏迷、大小便失禁、以致瘫痪。
窦玉强、尹世梅夫妇认为是医院误诊误治导致其身体瘫痪,怀疑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遂申请进行鉴定。经莒南县卫生局委托,临沂市医学会于2005年12月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方诊断多发性硬化正确,采取治疗措施得当,医方不承担责任。
窦玉强对该结论不服,向莒南县卫生局提出重新鉴定。2006年4月,莒南县卫生局委托山东省医学会进行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医院诊断多发性硬化过程中依据不充分,缺乏主要免疫学、脑脊液生化学等客观指标,医方在治疗过程中,应用了丹参、阿司匹林等改善微循环和保护脑的药物,医方虽存在诊断欠妥问题,但治疗措施无不当之处,本病例不是医疗事故。
山东省医学会出具鉴定书称“虽存在诊断欠妥问题,但治疗措施无不当之处”。巫英蛟 摄
“既然诊断‘欠妥’,治疗又怎么可能‘无不当之处’?”窦玉强不服,于2007年12月将莒南县人民医院诉至莒南县法院。
在诉讼阶段,尹世梅以医院提供的《住院病历》不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为由,请求法院要求医院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病历作为鉴定依据。
“案发后,医院提供的病例、医嘱等资料均没有医生签名。我怀疑医院销毁了真实病历,为推脱责任而事后伪造了相关病历资料。”窦玉强说。
2010年1月22日,尹世梅再次申请法院委托中华医学会重新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中华医学会拒绝鉴定,并告知法院:“此前卫生行政部门已先后两次委托我会进行鉴定,我会未予受理,现你院再次委托我会,并将未经法庭质证、患方有异议的病历资料提交我会,我会无法对该材料进行审核。”
相关病例资料均无医生、护士签名。这让窦玉强无法接受。巫英蛟摄
最终,莒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医院提供的病历没有医生和护士共同签字,违背病历书写规范,同时被告为原告诊断为多发性硬化过程中依据不充分,缺乏主要免疫学、脑脊液生化学等客观指标,被告存在诊断欠妥问题;虽被告在治疗过程中,应用了丹参、阿司匹林等改善微循环和保护脑的药物,医疗事故鉴定书认为治疗措施无不当之处,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目前患者功能障碍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医方不承担责任,但是根据省医学会的上述分析意见,能够认定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对原告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该院判决称:“莒南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原审法院判决莒南县人民医院承担40%责任并无不当……尹世梅要求莒南县人民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在二审中还查明,为尹世梅出具影像报告的李彬没有取得临床职业医师资格,其多次推翻了青岛市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的脑血栓病,没有做主要免疫学,脑脊液生化学等客观检查指标,主观臆断为“多发性硬化病”。
至于尹世梅到底造成何种程度的残疾,临沂沂蒙司法鉴定所于2010年作出鉴定意见称,尹世梅目前存在右侧肢体偏瘫,双眼偏盲。其残疾程度,日常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存在部分护理依赖。
尹世梅的《残疾证》上显示其为二级残疾。巫英蛟摄
“随着时间推移,我爱人实际情况越来越严重,莒南县医院因承担全部责任。”然而,窦玉强穷尽司法途径,均未得到支持。
02
维权路上多次被打、关小黑屋,春节期间被刑拘
窦玉强多次到省、市各级部门反映均无果,开始进京信访。一来二去,窦玉强成了当地执法部门的眼中钉、肉中刺。
窦玉强称,在这期间,他多次遭到不明身份人士的殴打,上访路上经常被强行拉到不明地点关押起来。“一关就是好几天,有一次趁着雨夜看守我的人放松警惕,我才摸爬滚打逃了出来。”
为了让窦玉强不再上访,当地相关部门于2013年底左右与窦玉强签署了一份《息诉罢访协议》。只要不再上访,窦玉强、尹世梅夫妇将一次性获得55万元补偿,以及每月4000元生活保障。
“考虑到我和爱人都无生活来源,维权又遥遥无期,期间还经常遭殴打,于是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之后六、七年间,窦玉强没再上访,在家照顾妻子。但在2019年的某一天,其偶然看见别人转发这样一则信息,大意是:2018年11月22日左右,央视13频道滚动播出的报道说,2018年4月份司法部和政法委出台了一个条例,2018年以前地方政府为了维稳依非法手段签署的《息诉罢访协议》可以作废。
到了2020年,窦玉强再次开始到各级部门反映。当地官方认为其既然签署了罢访协议,就不该继续“活动”。
为监控窦玉强的一举一动,其家门口旁还被安装了摄像头。“为掩人耳目,公安故意安排村书记将摄像头安装在其亲戚家的围墙上,这样他们就可以说是村书记亲戚家自己安装来防盗的。”
窦玉强家旁的摄像头。巫英蛟摄
实际摄影头正好对着窦玉强家门前的小巷子。窦玉强说,村书记时不时打电话要求其在摄像头下“露个脸”,担心其又去上访。
2023年1月18日,窦玉强遭莒南县公安局传唤。对此,窦玉强早已见怪不怪,他以为还是像以前一样接受警察“教育”。然而,第二天他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转至莒南县看守所关押。
03
残疾妻子无人看护困病而亡
窦玉强并没有做好被刑拘的准备,误以为当天去当天回,所以没有担心妻子的看护问题。“我被带走的时候也向办案人员强调了我妻子的特殊情况,村里也有人在场,但他说‘这不好好的吗?没问题啊!’”
窦玉强寻衅滋事案办案机关——莒南县公安局。巫英蛟 摄
窦玉强称,其不敢想象妻子独自在家如何生活。“她连吃饭都需要递到嘴边,还谈何做饭?我走的时候连一壶开水都没来得及烧,降压药更是不知道是否能按时吃。”
那么,窦玉强家里就没有其他人看护尹世梅了吗?窦玉强、尹世梅有一28岁的儿子。其子平常都在县城工作,只有当窦玉强外出上访的时候才会回村里照顾母亲。
窦玉强被拘留后,村书记等人多次打电话要求其子回家照顾尹世梅,但均遭拒绝。其子告诉笔者:“如果我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认为母亲有人照顾。这样一来,他们就会把父亲一直关下去直至起诉、判刑。我不敢想象没有父亲这个家如何撑下去,所以就想以不回家倒逼公安局把父亲放出来。”
莒南县看守所。巫英蛟摄
然而,窦玉强并没有被释放。尹世梅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于除夕日被邻居发现躺在地上不省人事,送至莒南县人民医院救治,被确诊为突发脑溢血。
尹世梅1月21日发病,到了23号,办案人员才和医生一起来到看守所告知窦玉强。“他们撒谎说‘你老婆今早发病住院了’。”
得知消息,窦玉强情绪崩溃,在看守所里大闹,要求出去照顾妻子。
“看守所管教不耐烦了,安排同号的人教训我。几个人强行将我棉衣脱掉,只剩一层单衣服,轮流把我按在冰冷的地板上不让我睡觉。快天亮的时候他们才允许我穿上棉衣坐在地上。”
直到26号,窦玉强才被取保候审出来。此时,他的妻子已在医院躺了六天,期间一直没有醒过来,且生命体征越来越微弱。
2023年1月26日,窦玉强被取保。巫英蛟 摄
2月2日,医院正式宣告尹世梅不治身亡。因窦玉强被拘留,尹世梅没能在丈夫的陪伴下一起过春节。还有三天就是元宵节,她终究没能和窦玉强团圆,从此阴阳相隔。
2月3日,笔者前往窦玉强家中。房子很简陋,冰冷的客厅只有一两件破烂的家具。窦玉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像是六十多岁的人,眉毛、胡须皆已灰白,面容显得憔悴不堪。他的儿子低着头看着母亲的《死亡证明》,眼眶发红,久久不语。
在家中的窦玉强。巫英蛟摄
来源|公号@高倍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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