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59岁男子因拆迁补偿获刑,法官向家属坦言:合议庭认为无罪
撰文:卫子游
“被告人朱双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提起公诉近600日后,朱双喜收到了一审判决。
今年59岁的朱双喜,是郑州市金水区二十里铺村居民。2019年8月,朱双喜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朱双喜在多年前的城中村拆迁中,涉嫌敲诈勒索开发商,朱双喜则认为涉案款项是其应得的搬迁补偿。
一审宣判后,审理该案的法官向朱双喜的家属坦言,他认为朱双喜的行为并不构罪,“合议庭拿的无罪意见。”朱双喜不明白,法官既然认为无罪,为何会作出有罪判决?朱双喜遂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后,朱双喜仍被判决有罪,但量刑有所减轻。对此,控辩双方均不认可。朱双喜再次上诉,公诉机关也提出了抗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拆迁两年后:男子被控敲诈勒索开发商
二十里铺村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部,古时因与郑州主城相隔20里而得名。2012年,金水区启动二十里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该城改项目后被开发成“名门翠园”,在郑州房地产市场红极一时。
朱双喜家是二十里铺村的“老门老户”,早年间建有一栋5层楼的房屋。据朱双喜妻子陈女士回忆,拆迁初期,由于补偿方案不合理,以及拆迁程序违法,朱双喜没有签字同意搬迁。陈女士称,彼时村里安置面积是按照每人200平方米进行分配,而其家中只有朱双喜母亲一人可享受村民福利待遇,“我们家是1500平方米花园式洋房,按照村里的补偿方案只给200平方米(安置面积)。”
经过多次协商,朱双喜家的搬迁补偿方案于2017年尘埃落定。相关补偿协议显示,2017年7月17日,承接二十里铺村城改项目的开发商与朱双喜达成三份搬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共计补偿朱双喜1300多万元。同年8月1日,朱双喜又与城改项目指挥部、村委会分别“倒签”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013年没签(搬迁)协议,也没有拿任何一分钱补偿款。”陈女士表示,2017年补偿款到位后,其一家人搬出老宅,“我们的房子就被拆了。”
但让朱双喜一家没想到的是,两年后,上述协议成了检方指控朱双喜敲诈勒索开发商的“罪证”。2019年8月29日,朱双喜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金水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朱双喜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二十里铺村启动拆迁改造后,朱双喜在按照有关补偿安置方案获得补偿款后,仍以赔偿过低为由拒不搬迁,时长近四年。期间,朱双喜要求开发商代其承担安置房购房款,并以各种不合理理由索要钱款。开发商为尽快完成项目开发,向朱双喜交付钱款共计约1321万元。
一审获刑4年后:法官透露“合议庭认为无罪”
朱双喜一案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久拖不决。2021年2月18日,朱双喜被金水区法院取保候审,彼时他已被强制羁押近一年半。
2021年7月30日,一审判决终于出炉,朱双喜获刑4年。判决书显示,法院并没有支持检方有关“敲诈勒索罪”的定性。一审法院认为,朱双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一审宣判后,审理本案的法官向陈女士透露,他认为朱双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陈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该法官向陈女士表示,合议庭拿的无罪意见,但“合议庭要尊重审委会意见。”对于无罪的原因,该法官解释称:“毕竟是签过协议,协议到现在没有被公安机关、也没有被法院推翻。”
负责审理的法官都认为无罪,那么有罪判决从何而来?
陈女士表示,朱双喜获罪疑似与2019年二十里铺村一场风波有关。据陈女士回忆,2019年7月,因征地补偿问题,二十里铺村村民集体向村委会讨要说法。相关村务公开申请书显示,有数百位村民们依法向村委会申请,公开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
不久,该申请书头两位签名者先后被当地处以行政处罚。相关解除拘留证明书显示,2019年7月31日,李某乾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2019年8月12日,魏某丽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
同年8月29日,朱双喜即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陈女士表示,当地有关部门怀疑村民们是朱双喜鼓动起来的,故想借朱双喜案“杀鸡儆猴”。
重审之后:一份“实报实销”式判决
对于这样的罗织成罪,朱双喜不服,遂上诉至郑州市中级法院。2021年10月29日,郑州市中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拆迁协议白纸黑字,开发商签协议时还有书面承诺称系公司完全自愿补偿,怎么就成了敲诈勒索或强拿硬要了呢?”陈女士称。
相关承诺书显示,2017年开发商与朱双喜达成协议后,承诺称签订的有关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全部属于公司自愿”,且今后因此补充协议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全部责任由开发商一方承担。
该案发回重审一年后,朱双喜收到了又一份有罪判决,但量刑较此前有所减轻。2022年11月25日,金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朱双喜有期徒刑1年6个月,新合议庭认定的犯罪金额从此前的“1321万余元”减至“84万元”。
对此,金水区检察院认为,审判机关对朱双喜的犯罪数额认定错误,导致量刑畸轻,对涉案款物的处理不当,故提出抗诉。
被告一方亦不认可这样“实报实销”式判决,选择了继续上诉。陈女士表示,朱双喜如今最大的愿望是,郑州市中院可以彻底改判其无罪。
来源|公号@鸡蛋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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