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梦云 刘虎

春节后刚上班,50岁的广东阳江女子林丽芳就开始为讨回自己和亲属等人因丈夫林战一案被冻结的财产四处奔波,但屡屡碰壁,“我们的合法财产已经被查封几年了,法院至今不肯解封。我现在心力交瘁,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2022年11月,阳江市江城区法院一审裁定林战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等七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个月(详情请见微信公众号“巴蜀独立评论”《一起“烂尾”的涉黑专案:案件源于前警察诬告,诬告者已获刑》)。后阳江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裁决现已生效。

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张梦云摄

“从2020年公安侦查阶段起,林战及其家属、企业的合法财产就作为涉案财产查封、冻结。”林丽芳说,“法院裁判生效后,我们着手取回合法财产,但遭遇了重重困难。林战不涉黑不涉恶,恶意扣押合法财产法理何在?”

01

诬告陷害引发的刑案,急匆匆走完法定程序

2019年11月,谭某明、谭某崧等人开始向各级公安机关以及扫黑除恶办公室诬告林战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2020年9月2日,林战及其亲友、员工30余人被刑事拘留。

在侦查中,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林战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等相关控告为虚假捏造,但仍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定林战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但仍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及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罪名将林战等人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10日,江城区法院一审认定林战不构成恶势力犯罪,但认定其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犯寻衅滋事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1万元。

林战不服一审裁决,提起上诉。12月30日,阳江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林丽芳称,尽管林战和辩护人提出了充分的上诉理由,并提交了新证据,但阳江中院没有采纳林战和辩护人的任何意见,在没有开庭审理和法官工作时间不够完成阅卷的情况下,就匆匆作出了二审裁定。

“2022年11月10日作出一审裁定,11月21日上诉期限届满。一审档案材料还在移送中,12月30日就作出了二审裁定。”林丽芳认为,本案涉案人员多,仅林战案件卷宗就达近500本,阳江中院在40天内就作出了二审裁定,连案卷都没看完,完全是走过场,二审形同虚设。

林丽芳表示,林战及其家属将申诉到底。

02

合法财产被冻结查封已数年,解封起来慢吞吞

林战被抓后,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以下简称江城公安分局)陆续查封、扣押、冻结了林战及其家属、企业的绝大部分财产,其中包括林战的岳父林某明、女儿林某彤、弟弟林某等案外人。

2021年12月,江城区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后,因指控的犯罪不属于财产性犯罪,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属于涉案财产,检察院未随案移送财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某些不正常因素的影响,虽然上述财产不属于涉案财产,但江城区检察院仍然违法移送。”林丽芳说。

阳江市江城公安。张梦云摄

根据江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林战所涉罪行不涉及财产性犯罪,仅就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共处罚金31万元,退赔525.58元给给阳江供电局,退赔9000元给阳江市锦绣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缴非法采矿违法所得408万余元。

同时,林战及其家属、企业持有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及动产、公司股权等财产由查封机关和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据统计,林战应缴纳的罚金和应追缴的财产合计440万余元,而林战及其家属、企业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人民币619万余元,港币74万余元,欧元1700元,以及房产、汽车、公司股权等。

林战的岳父林某明、女儿林某彤、弟弟林某等案外人纷纷向江城区法院提出了《异议申请书》,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希望将其被查封、冻结的合法财产尽快发还。

林某彤称,其名下阳江市两处房产在庭审中并未质证,实际由其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银行存款及房产未经法院审查认定,与本案完全无关。

03

不涉案财产早该返还案外人

法院裁决生效后,林战家人发现,讨回合法财产之路竟困难重重。

“我们向江城区公安分局要求解封解冻发还财产,对方说财产被江城区法院查封、冻结,要向法院申请解封解冻。”林丽芳称,向江城区法院申请解封解冻,江城区法院又答复案件还没有进入执行阶段,不能解封解冻。他们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法院答复说无法律规定必须提供。“就这样来来回回,打了很多电话,跑了很多路,最后无功而返。”

林战。受访者提供

“林战及其家属、企业的财产都是合法所得,然而法院把其作为涉案财产续行查封、冻结。”林丽芳认为,“联想到公检法三家联合开会讨论处置林战及其家属、企业的财产,联想到同案人员的财产均已依法解封解冻发还,联想到法院秘密裁定查封冻结财产且不送达法律文书,我们很悲观地认为,有人垂涎这些财产,目的是通过刑事手段将其掠夺一空。”

“不属于涉案财产的合法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林战的辩护人认为,侦查阶段查封、扣押、冻结并随案移送的林战及其亲属、企业的合法财产都不是涉案财产,除抵扣罚金、退赔及追缴违法所得外,应当由法院判决依法退还,江城区法院目前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两级法院的裁判生效后,江城区公安分局继续查封、扣押、冻结不涉案财产也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解除,尽快退还给林战及其亲属、企业,以缓解家庭生活、企业经营的困难,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来源|公号@巴蜀独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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