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谢月琴案|官商勾结谋暴利,假借贷真陷阱霸红楼
文/谢月琴
《狂飙》中,唐小龙放高利贷,又通过“套路贷”的方式暴力催收、强迫石磊签署不公平的买卖合同,赚取暴利,还逼迫史磊卖血,让人恨得牙痒痒。
我的亲身经历,与《狂飙》中的描述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假借贷、真“套路贷”,六百万侵夺五六千万大观园房产!
淄博市前公安局副局长(于某德)的大舅哥史某法在法庭上扬言:“我看上了这块地方,想给子孙留下点家产。”
(一)非法占有之目的:假借款之名,行套路贷诈骗之实
借款只是幌子,实质是倚权仗势巧取豪夺!
2006年,我在创办33亩仿《红楼梦》的园林式餐饮“大观园”时,经淄博市工商联会长张克诚、淄博市发改委郑旭峰介绍,向史某法、史磊、吴孟春、郭加春等人借款。谁知陷入 “套路贷”陷阱!
2006至2008年期间,我仅向史某法、史磊、吴某春、郭加春借款605.3万,期间偿还222.5万,但到2008年9月,未偿还的债务本息竟达到了2060万!他们为了逼迫我不断“改单子”,直接告诉我“幕后老板是时任公安局副局长(于某德)”!
最终,他们用骗局和恐吓,就以这不到400万的资金,抢走了我当时价值五六千万的大观园房产!导致大观园自2010年停业至今。
(二)套路手法之一:虚增借款,转单平账,不断垒高债务
2006年至2008年期间,所有借条均是史某法、吴某春等人单方出具,并逼迫我在上面签字!所有借款,表面上均无息,实质均系之前高额借款本息虚增而来,其利息畸高,年息最高达577.2%!
2006年7月1日,史某法、吴某春等向我提供借款100万元,期限2个月,但却签订了金额高达196.2万元的借款协议,年化利率高达577.2%!
……
为垒高债务,他们勾结淄川区农村信用联社李仁刚,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不断增加我的负债,目的就是侵吞我33亩大观园房地产!
(三)套路手法之二:软硬兼施,暴力威胁恐吓,强迫过户大观园
为抢占我33亩大观园房地产,2008年,史某法、吴某春等人一方面将本息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又设计了骗局:骗我把大观园房地产转移到他们名下,称“只是帮我看着园子,并不是真要,是为了给幕后资金老板做个样子看;此后不再涨利息;后续还可以把房产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约定的租金也是给幕后老板做样子,也并不是真要”,我最初不同意,他们就对我及我的家人实施暴力、威胁、恐吓,逼迫我将大观园房产过户到他们名下!
史某法、吴某春等人多次纠结社会人员围堵我的办公室,并对我全天候跟踪,限制我人身自由,霸占我办公室,在里面摔摔打打。郭加春威胁我说“不老实就砸烂你的头!把大观园给你拆了!”
见我仍不妥协,他们就以我和孩子们的人身安全来威胁我,将我带去一处荒野墓地,对我说“这里发生些什么,没人知道”,并扬言如果我不将大观园的房产转给他们,他们不确定自己会对我和家人做什么!
迫于惊恐与无奈,我将大观园A、C地块过户到史某法、吴某春名下,但房产过户后,就向我收取巨额“租金”,并且拒绝在银行抵押贷款协议上配合签字!
在这之后,史某法等一伙人更加猖狂,不仅天天在我的大观园里以主人自居,吃霸王餐,围堵我的办公室,还骚扰客人,故意扰乱大观园的正常经营。
为彻底抢占我的大观园,2009年底,史某法直接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说给我300万,让我滚出淄博,大观园中间B地块也归他们了。我和丈夫不同意,史某法站起来大喊:“这是我们的了。”我说,我还欠别人的钱。他们还说:“有某德在,谁来闹事就抓起来,门口安上警务室,看谁敢来!”
2010年5月12日,我身心俱疲,不得不将大观园停业。
(四)套路手法之三:虚假诉讼,勾结法官,致我自杀
史某法在案件审理期间扬言道:“这个案子你不可能赢!”“某德和建东院长是好哥们、好朋友,在法院,想咋判就咋判!”“我就是看好这个地方,有投资价值,我要给我孩子留下点东西!”
果然,史某法等对我提起的在张店区法院的租金之诉,我在淄博中院对史某法、吴某春的两次起诉,均败诉。淄博中院两次审判的法官为:李兴民、陈吉忠、冯伟杰、成玉华、张婷娟。
我质问淄博中院的冯伟杰法官,为什么两次判决前后矛盾且完全不讲理。他说:“我就这么判了,你愿意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吧!”我绝望至极,在淄博中院吃下一瓶安眠药,自杀,但他们仍然不为所动。
二、艰难伸冤:控告无门、喊冤无处、四处围堵
因于某德时任公安局副局长,所以,就连我向省公安厅的举报,举报材料也最终都落到了史某法手里。
史某法将我的控告材料甩在我脸上:“你还想告?材料就在我手里,在山东境内想告,门都没有。红道黑道随便你,你去哪里告都告不了,吕庆志就是例子。”
他们不断威胁我的家人,尤其是两个孩子。史某法对我说,“张泉祥下落不明,刘安平不知去向,吕庆志死了,这几个人,都欠我们钱。”他威胁我“你这个小女人该知道后果!”无奈之下,我只能隐姓埋名、东躲西藏,与丈夫住过尼姑庵,躲过窑炉房、闲置房……
2014年,为表达冤屈,我在大观园门口悬挂横幅,于某德指令马尚派出所时任贺副所长带领民警扯下横幅,据传,他有意指令警察以诽谤罪对我立案,出动大量警力在淄博市对我进行围追堵截,我不得不逃亡到其他城市避难。
就在我外出逃亡期间,大观园遭受打砸抢,一片狼藉,雕刻的门窗被砸得稀巴烂,石雕、艺术品被砸成碎石,多年心血被洗劫一空。
此外,报道此事的当地记者,也受到威胁恐吓!山东法制报记者黄云前了解我们情况后,于2011年4月28日在其报刊发表《不是高利贷,是敲诈勒索》的文章;2011年11月2日,《鲁中晨报》发表《千万富婆陷入高利贷泥潭》一文。这两位记者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恐吓、骚扰、报复。
我今年已经66岁,为本案,我已经自杀过两次,我将不惜余生和性命,与滥用权力的黑恶势力抗争到底!我的子子孙孙也都将为我所受到的不公和冤屈,抗争到底!
来源|公号@蒙冤企业家谢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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