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猎的“女疯子”:因“袭警”获刑7个月,案发前精神异常
在号子里的李可敬,脑海里会响起各种奇怪声音,“那是一个哈利波特的世界,但非常痛苦。”
看守所内,在押人员一般穿着蓝色马甲。李可敬刚进号里时,分到的却是件绿马甲,“因为要做精神鉴定。”
一位疑似精神异常的病人,为何会被关进看守所?
“袭警”
2021年6月15日傍晚,青塔派出所民警张某某和保安曹某某,在一小区内找到35岁的李可敬。李可敬回忆,当时在她家楼下,两位陌生男子让她去派出所,其中只有一人身着警服,没有透露传唤原因,也没给看任何书面证明。
多次询问原因未果后,李可敬担心受骗,试图离开。见状,“没有穿警服的人拧过我的胳膊把我按到地上,”李可敬被迫跪在地上,擦伤了双膝。戴上手铐后,被强行带至青塔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李可敬暂被安置在接待室,双手向后戴着手铐。“不知道犯了什么事,就被带到派出所,还被弄伤了。”李可敬情绪极不稳定,在接待室叫嚷着。
当晚19时30分许,该所民警安硕听到接待室的吵闹声,身穿黑色T恤的他和两位身着警察制服的同事走进接待室。李可敬向安硕展示了受伤的膝盖,但遭到后者质问:“你的膝盖是我弄的啊?你眼睛有问题吗?”
随后,见李可敬口罩未戴好,安硕伸出右手,想将她的口罩“从嘴下拉上去”。
下一秒,指控的“袭警”行为发生了。
据一审判决书,“安硕向其了解情况并给其戴上口罩时,李可敬用手击打安硕左侧面部一下,抓伤安硕右上臂及右手。”公诉机关以此指控:李可敬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但李可敬坚称,她没有袭击安硕的意图和行为。李可敬解释道,她和安硕说话时,后者突然伸手拉她口罩,她本能反应想要阻挡,“右手下意识往前挥了两下”,但未碰到安硕的脸。“当时只有一、两秒的时间,然后他就把我抱摔在地上了。”
一审法院采纳的值班室监控视频显示:19时33分45秒,一位身穿黑色T恤、体型壮实的男子(安硕)伸出右手去拉李可敬的口罩;33分46秒,李可敬“背铐”着的右手,向安硕的正面两次上扬。彼时,安硕上身因躲闪而后倾;33分47秒,安硕对李可敬进行控制。
“发病”
案发后,李可敬才被告知,青塔派出所起初传唤她,源于一段路人拍摄的视频。
6月初,一段“女子在路边踢倒共享单车”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舆论发酵后,青塔派出所接上级任务,欲以“寻衅滋事”查处涉事女子。
而李可敬正是青塔派出所要抓的嫌疑人。李可敬承认,当时的确是她,踢倒了街边共享单车。
网友无法理解李可敬的行为,斥其为“女疯子”。但其实,她的“异常”早有端倪。
李可敬原在北京一所学校从事教研工作。据学校的情况说明,李可敬日常中存在“将单位卫生间的垃圾桶内的垃圾倒出、冒雨在单位院内跳舞、反复擦拭单位南楼门前的垃圾桶”等行为。李可敬回忆,这些反常行为频繁出现于案发前一个月。
李可敬后来才明白,她那是“发病”了。
2019年12月,李可敬在医院初次确诊精神疾病。结果显示,李可敬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焦虑症状、抑郁症状和心理障碍。“当时医生说我是重度抑郁,一下子给我开了2000多块的药。”遵医嘱服药后,李可敬的状态有所改善,于次年2月停药。往后一年,李可敬未再发病。
2021年上半年,李可敬的情绪又开始跌落谷底。据其自述,前一年,疫情肆虐,学校停课,她几乎全年待业。复课后,换了工作科室。对于不善人际关系的她,适应新同事和环境,亦是难事。
彼时,李可敬频频失眠,睡眠时间骤减,“有时一天也就睡两、三个小时。”随后是厌食,李可敬日渐消瘦,案发时仅80多斤。进入4月,李可敬出现强迫症状,每天需反复洗手,“还拿着抹布反复擦洗手池和垃圾桶。”
案发前,李可敬甚至出现了“幻听”和“幻觉”。李可敬说,当时她脑子里有陌生男子的声音,一直在监视她,“去浴室洗澡都不敢开灯。”
24小时活在“被监视”的幻觉中,李可敬备受煎熬。但这次,她没有及时就医,直至案发。
据李可敬回忆,踢单车那次,她在餐厅吃饭,邻座的小孩哭闹不停。本已濒临崩溃的她受到刺激,才踢倒了街边共享单车。
“疑点”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李可敬作案时处于“焦虑性激情状态”,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2022年1月,在看守所待了7个月后,李可敬被取保候审。
同年12月,本案一审判决出炉。法院判决,李可敬“袭警罪”罪名成立,处以有期徒刑7个月。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可敬并不认可。她认为自己无罪,坚持上诉。
李可敬的二审辩护人亦认为,本案由警方违法传唤引发,且李可敬不存在暴力袭警行为。其还表示,一审在案证据相互矛盾,且存在程序违法。“袭警罪保护的主要法益是执法权,而非对警察这一群体的特殊保护。”
“李可敬是否实施了暴力袭警的行为”,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判决书显示,安硕称“其左侧面部被李可敬用右手打红肿,右大臂内侧被李可敬用右手掐淤青,右手手背被李可敬用右手抓破。”
李可敬的辩护人则认为,李可敬“那一秒”的挥手行为,并非想要主动袭击安硕,而是下意识的被动防卫。
安硕的“伤情”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但对比在案证据,他的受伤部位却存在疑点。
案发次日,安硕到医院就诊,经查体后诊断为“左侧面颊部、右侧前臂外伤”。但据司鉴机构同一日的检查结果,彼时安硕的受伤部位为“右上臂近腋部、右手臂尺侧”,此外“未见明显外伤”。
而且司法鉴定意见书还指出,安硕“面部未见明显外伤”。
对于该问题,李可敬的辩护人委托了科鉴中心,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该科鉴中心经审查后认为,(一审法院采纳的)监控视频中,李可敬没有击打或抓挠到安硕的身体,且安硕的“轻微伤”的损害后果不能证明与李可敬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另据李可敬透露,案发后接受提讯时,警察给她看了值班室内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那个视频清楚地拍到,我没有碰到安警官的脸。”
取保后不久,李可敬随父亲去医院精神科就诊,“确诊了双相情感障碍和精神分裂。”据李可敬透露,她从小父母离异,母亲也是一位抑郁症患者,“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
经过一段时间的配合治疗,李可敬发现,纠缠她的“怪声”越来越少了,“后来慢慢就消失了。”(文/卫子游)
来源:公号@鸡蛋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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