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间,举报成风,靠告密整人,向上爬的,大有人在。

“文革”的举报,除了揭发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反革命分子……大多是举报所谓“反革命言论”,以言治罪盛行。

那个时期,有两个现象颇为流行:一个是有组织的“背靠背”相互揭发,一个是贴8分钱邮票,告倒一个人。

因为“举报”成为被鼓励的文化,不仅下级举报上级,同僚相互举报,甚至妻子举报丈夫举报,儿子举报老子……这是现代文明的耻辱!

“举报内容”尚未核实-也不需要核实,就进入审查程序,有罪推论,搞臭搞倒没商量;即使核实不了,也把你高高挂起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生死不由自己。

最近看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文革十年,中国乡镇的告密之风》(简称“告密之风”),是记述“文革”举报现象的,有具体人物、具体事情,其中有个情节这样描述:

在一些机关单位,有的人整天怀揣小本子,谁若讲了一句有毛病可挑的话,他一转脸,便掏出小本子,将其记下,某某于某日讲了什么话,有谁在场,记得一清二楚,然后向上级告密。

这情景在在电视剧《雪花那个飘》里活灵活现表现出来。剧中的吕卫兵,宁州师范学院中文系77级学生,入学前系政工干部,思想较左,受“文革”毒害很深,口袋里总揣着一个小本本,随时记录他看不惯的某某人的某某事,然后跑去举报,上纲上线,令大家十分反感,遭到同学们的孤立……

“告密之风”写道:

有的告密者故意发两句关于上级或时事的牢骚,以“抛砖引玉”,等别人顺着他的话题,发表议论,告密者便则把他所说的话记下,向上司邀功请赏,这种干法,使人不禁想起《红岩》中那个打入渣滓洞集中营的国民党特务,那特务在牢中故意骂国民党,以试探周围人的反应,谁若说一句赞同的话,他便向上峰告密。虽时代不同,但告密者的手段却如出一辙。

文章还说了许多基层举报的具体实例

那个时期,何止是基层,哪个层级没有举报?即使社会底层,邻里之间,举报都不少见!

为何举报成风?

因为告举报没有成本,而可以整垮对立面,更可以博得宠信,可以立功受赏,可以加官晋爵,因此告密之风,生生不绝。

没想到的是,进入21世纪了,举报之风仍然大行其道,特别是在高校,学生举报老师,成一大特色。

最近,南航教师讲课被学生举报事件,再次把“举报”现象推向舆论的风口。

该举报事件说的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航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陈赛彬,被学生举报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遭学校调查,课堂录像上传网络。

瞬间,微博平台评论达到2800多条,但由于博主开启了评论精选,评论全部被屏蔽。

舆论虽成两极化,有支持的,但反对的居多,许多人担忧举报之风盛行,更有网友惊叹:“是哪句话说错了?21世纪文革又回来了!”

在高校,这已经是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

2022年10月27日,中国重庆市西南大学教授、希腊史专家徐松岩在微博透露,他上课后,被学生举报后接受质询。

2021年4月20日,湖南城市学院李剑因为说日本是一个精益求精的国家被学生举报。

2021年12月17日,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女教师宋庚一因为在课堂上质疑一个历史事件中死亡人数的数据遭到学生举报,导致被学校开除。      

2019年3月25日,一篇题为《雾霾天气可能缓解》的文章在网络平台引起争议。文章是一名清华学生核查吕嘉副教授的思政课全套课件后,向清华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举报,罗列了一堆“罪状”,其中最严重的指控是“反党违宪”。

同年3月28日, 《工人日报》报道,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唐云因课堂言论被学生举报而遭撤销教师资格并做降级处理。

最近几年,被举报的高校教师还有:山东建筑大学邓相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史杰鹏副教授、重庆师范大学谭松教授和唐云副教授、齐鲁工业大学刘书庆教师、山东工商学院李默海副教授、北京建筑学院许传青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翟桔红副教授、厦门大学尤盛东教授和周运中教授、贵州大学杨绍政教授、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副院长赵思运、电子科技大学郑文锋副教授、四川轻化工大学李志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外聘教师周佩仪……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被学生举报的老师,轻者遭告诫、行政记过,重者遭停职、停课、解聘等处罚,让老师噤若寒蝉。      

不仅如此,这种举报也遍及网络平台。一些文章常常被不赞同者举报,平台以“经举报违规违法”而遭删文,重者屏蔽、封号。

说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举报”,是指“举报言论”而非“举报事实”,因此让人疑虑与担忧“因言获罪”之风。

如果举报某某老师“性侵女学生”,或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著作权,如果有人举报某位官员贪赃枉法或玩忽职守,或不作为、乱作为,这些都是“举报事实”,没有任何问题,都属于法律需要处理的范畴。

网络举报,如果是举报“文章侵权”、网络赌博、涉黄、诈骗,这也是“举报事实”,属于法律处理的范畴,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被举报“言论违法违规”,依什么标准判定?谁来判定?

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这与被举报的所谓“言论违法违规”之间的界限是什么?

我国至今没有制订言论自由的具体法律规范,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都没有明确;在高校,如何保护学术自由,如何行使学术自由权利,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范。

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你不能随意说哪个人的言论违法违规!涉及宪法范畴,即使一般法院也无权做出判定,需要立法机构释宪。       

一个法治社会,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是不会允许出现“举报”的。

从道德层面说,“举报言论”违背了人的基本良知,从法律层面说,违背法理基本原则。

所以,不应该提倡、而应该制止“举报”之风。

“哪有先生不说话”、“哪有老师不表达”?

顶级高校清华的校训就是“独立精神,自由思想”!

大学教育,应该鼓励自由讨论,就不同的议题,无论多敏感,都可以自由讨论。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观点,但你必须尊重他人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

学生对老师的观点有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校园内讨论也是被鼓励的。而这种讨论应通过讨论、公开对话、甚至争辩的方式进行,以理服人,而不应偷偷摸摸的“举报”,通过行政措施压制不同言论。

我们应该创建一个公共讨论的制度与空间,让大家可以公开地、自由地、免于强制地表达自己意见和看法。因为缺乏一个这样的空间,多数人不能进行公共讨论,很容易抓住一点不同意见相互撕逼,相互人身攻击,这会造成社会的撕裂状态。

我们再不能重演“文革”的举报之风,“举报”盛行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文/新华裔)   

来源:公号@新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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