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著名律师邹丽惠致漳州龙海公安分局长公开信
该案源于一起极其简单的小学生溺亡保险理赔事件,仅仅两字之差的背后存在着明显的教育保险黑幕。
为揭穿幕后猫腻,维护贫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案发至今长达近四年时间里,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邹丽惠律师前前后后打了十多起公益诉讼,整理撰写诉状、信访、录音文字等材料几十万字,目前依然坚持不懈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方位交涉。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周志伟分局长: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贵分局拟定的接访对象、您辖下的子民、浮宫镇海山村村民张旺祥、张幼凤夫妇,因其儿子张永超于2019年6月5日在“海山小学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中遇难身亡事件,特别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丽惠。特就张旺祥、张幼凤夫妇要求依法通知本律师参加您的接访一事,向您致此公开信。
2023年1月8日下午,贵分局下辖的浮宫派出所派驻海门岛执勤点的凡容警官和一名协警在海山村蔡龙江副村长陪同下,到访张旺祥、张幼凤夫妇,告知贵分局领导将安排时间在分局信访接待窗口接待他们,征询他们有什么要求?因其夫妇二人没有文化更不懂得法律,我遂代其拟了一份《关于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领导接访请求事项的告知书》,共提出了6项要求,其中第1项要求就是由您亲自接访,接访前至少提前三天电话联系本律师参加,表示在贵分局满足了他们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后,他们将依法向贵分局辖下的浮宫派出所办理其子张永超的户口注销手续,并提供了我的两个手机号:13338283186、13950309665。告知书于2023年1月10日采用编号1140559498748的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给您,经查邮件已于2023年1月11日17时22分由贵分局收发室的门卫签收。
由于在长达近两个月时间中,本律师没有收到您已安排接访的任何信息,遂借出差办案的机会,转道贵分局辖区,于2023年3月6日上午在贵分局的信访人张旺祥的陪同下,到访贵分局的上司漳州市公安局并取得其出具的漳公(信访)转办字[2023]4号《转交信访事项告知书》后,于当天下午到访贵分局信访接待窗口,言明身份及来访目的,要求接待窗口值班的信访工作人员(附照片)与您联系接访。
该信访工作人员走到隔壁房间,不知给谁打了个电话,接着听到一阵嘀嘀咕咕后走出两个人,其中一个后来被该信访工作人员称为“也是律师”的人,冲着张旺祥开口就说“那天我们已经通知你,你说没空”,我赶紧接过话头解释:“你们那天通知,他正在海上捕鱼,而且他已经专门打报告,要求你们通知律师来。你们通知他(一个人)来,他也不懂得讲,有什么用?我代理这个案件几年了,你们如果真正要解决问题,就是要通知律师来”,接着向他反映了这个信访事项的争议焦点问题和有关事实。但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声称您正在开会,另外再找时间约谈;我说明了我是福州的律师,来一趟不容易,请求再向您汇报一下,能不能明天(3月7日)上午安排接访,我们明天再来。然而贵分局工作人员不向您汇报,就在那边不断地纠缠那天已经通知张旺祥了,是他表示没有时间,并且声称您不仅是公安局长,还是政府的副区长,管的事情很多,没有办法提前三天通知律师参加,接着就开始推托,甚至“教导”起我来,说不服法院裁判,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诉;还当着我的面忽悠张旺祥,说对他们夫妇的信访事项已经答复过了,声称“口头答复也是答复”,根本就是一副不想解决问题的态度!
由此看来,不是您正在开会,无法接待我的来访;也不是您工作忙,无法提前三天通知律师参加您的接访,而是您害怕律师参与接访,不好忽悠信访人,故而借口推托!
为此,我在网上查询了您的文凭、任职经历和工作分管范围,获知您是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自1996年2月起就从事公安治安工作,2011年12月起担任县、区级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2021年8月起担任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局长,与您的前任苏诚斌一样,除了全面负责龙海公安分局的工作外,还担负着协助区长分管政法、道安、信访、维稳、联系法院、检察院等重要工作。您除了年纪比我轻、参加工作时间比我短外,其它各方面条件都比我高,按理不应该害怕接待我这样一个曾经从事公安工作十几年的老律师的来访。
您到任龙海区副区长兼龙海公安分局局长后,还有一个与您的前任苏诚斌一样的经历,就是曾经委派有关人员接访张旺祥,让信访人张旺祥、张幼凤夫妇有什么要求提出来,只要要求合理,以你们的职务一句话就能解决问题;但当信访人指出要求早就提了几次,贵局都没有表示态度以后,你们又都不了了之,没了音信。
这次,信访人张旺祥、张幼凤夫妇直接致信向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由贵局责成浮宫派出所为他们重新出具明确其子张永超死因为“生前溺水死亡”的死亡证明书;2.依法将案涉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发生后,原贵局海门边防派出所介入事故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笔录、沿途监控视频、贵局派员勘查现场和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所收集、制作的录像、照片、笔录等提供给他们,支持他们依法向漳州市龙海区(原龙海市)教育局及其投保的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索赔;3.解决三年多来其子张永超尸体冷藏在龙海殡仪馆的冷藏费问题,使张永超尸体得以依法火化;4.就其子张永超游泳溺水死亡事故公安处理部分实事求是地出具一份结案报告并提供一份给他们。这些要求都是您职权范围内因而也是举手之劳的事,恳切地期待您依法尽职地为他们解决问题;如果您实在不愿意当面接待本律师参与的来访,就请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接到信访人张旺祥、张幼凤《关于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领导接访请求事项的告知书》后60日,最长不超过9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致信人:邹丽惠
二0二三年三月八日
来源:公号@解文武仰望星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好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信jinrizhiyi@g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