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之路是一条绝对的好路,但现在很多情况都证明,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所谓法律人的错误的观点,已经深深地影响了我们法制的建设和发展。枉法裁判的法官已经习惯于认为法律只是他们手中想咋打就咋打的工具,而相当一部分的律师缺乏独立思考及其独立思想的能力,根本没有深刻领会到法律必须是较真于事实和法律的精髓所在,还有一个部分人也错误认为法律不过是趋炎附势的工具,可以为所欲为地去表演,殊不知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大敌,也是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的大敌。

宪法早已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必须被任何人信仰,被任何人遵守,被任何人使用。谁都不要想独占法律,也只有这样,法律才会真正为社会任何人信仰,本来,这些相当浅显但又朴实的道理是那些常以法律人自称的律师们必须清醒地认识的。如果这样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得,那还配发称什么法律人?我认为就一定是打着法律旗号而践踏着法律的两面人,就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法制的破坏者!(文/彪扬)

来源:头条号@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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