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得宽:吉林警方以职务侵占上海公司资产的名义抓走上海企业家
3月中旬,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收到了88岁的原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骏的亲笔信。
信中,这位已经耄耋之年的正厅级离休干部,以一个父亲的身份询问检方“听闻中央有政策,对像王宇峰这样的企业家,可以取保候审,今日去信,询问一下,是否可以在不影响办案的情况下,改变强制措施,让他回家?”
浦东新区商城路良友大厦17、18楼两层,2015年起被吉林警方以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而查封至今。该物业产权属于九洲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鹏盛占用长期未交租金。刘虎 摄
此前的2022年11月3日下午,上海市民王宇峰刚返回上海,即被来自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警察控制,15点左右被押到上海某公司进行搜查,警方明确告知案由为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鹏盛”)。
“无论如何,到现在看不出吉林有管辖的任何依据。”王宇峰的律师说。
据吉林市公安局办案人员留给王宇峰家人的《拘留通知书》,王宇峰被送往吉林市看守所羁押。同时扣押上海数家公司的财务账册、电脑和现金。
这起吉林警方已立案8年的上市公司股东与管理层的纷争,以警方抓人为最新升级。背后纷繁复杂的民商、刑事纠纷,以及挥之不去的官方幕后身影,似乎正在让“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谶语再次演绎出新的故事。
01
吉林上市公司和它的上海大股东
王宇峰被带往吉林市刑拘一个多月后,经吉林市检察院批准,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执行逮捕,继续羁押于吉林市看守所。
王宇峰曾经是上市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微电子”,股票代码600360)大股东——上海鹏盛的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兼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知情者介绍,王宇峰和前妻王某,早在2015年8月14日,就被华微电子和上海鹏盛联手到吉林市公安局举报涉嫌“职务侵占罪”,吉林警方在当年的11月5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过去八年间,王宇峰及其前妻王某,还有部分合伙人名下有大量房产、十余家公司股权和股票账号被冻结,涉及金额超过6亿元;此外,由于公司资产股权长期被冻结,难以正常开展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或被收回相关牌照纷纷关停,原本有上百人的团队目前只剩数人留守。
一起并不算复杂的案件侦查时间如此漫长,堪称罕见。王宇峰多次致函相关部门要求撤案并解除相关冻结手续,其本人曾亲自前往吉林省、市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但吉林警方最终以抓人做出了“回应”。
知情者告诉笔者,上海警方一位陪同吉林同行办案的警官,在得知王宇峰“职务侵占”的客体,是一家他是大股东并长期出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公司,表达了震惊——为何遥远的东北警察,会试图管辖一起在发生在上海、如果有受害者也在上海的经济案件?
王宇峰的律师也认为:涉嫌职务侵占的上海鹏盛,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上海。立案时是以吉林公民王宇峰立的,但王宇峰只出差去过吉林几次,没有在吉林待过。报案人之一是华微电子,按照公安的说法,是被害人所在地。但华微电子也不是被害单位,如果职务侵占上海鹏盛,那肯定是上海鹏盛是被害单位。吉林警方对此没有管辖权。
吉林市公安局。刘虎摄
风波中的上海鹏盛注册于浦东新区,原本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在2002年前后产权挂牌后被新团队收购成为民营公司。
王宇峰1968年出生,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毕业后在南方证券等处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赚取第一桶金后,与妻子王某搬家并落户到上海,参与了上海鹏盛的投资和经营。2003年至2014年11月期间,王宇峰为上海鹏盛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02年,上海鹏盛通过司法拍卖和解渠道,投资1.62亿元入股华微电子,成为华微电子第一大股东,2014年11月时持有华微电子23.51%股份,华微电子董事长为吉林市户籍的夏增文。
知情者介绍,早期上海鹏盛曾尝试多个行业,2002年入股华微电子后,其他行业的投资均告失败,留下巨额债务,多位股东纷纷退出。2009年前后,形成了以王宇峰、王庆志、梁志勇三人持股,相对稳定的局面,业务和管理也逐渐好转。
2014年11月前,上海鹏盛的股权结构为:王宇峰占股24.53%、王庆志占股19.33%,天津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华汉,股东为梁志勇占股67%,王宇峰占股33%(由陈祖芳代持)】占股56.14%,王宇峰累计持有上海鹏盛43.06%(24.53%+56.14*33%)。
日常业务层面,上海鹏盛以及部分关联公司,从事多个消费电子品牌,包括显示器、硬盘、内存等的华东、上海区域渠道总代理业务。这块业务虽然在电商渠道的冲击下持续萎缩,仍有一定利润空间,公司通过质押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支撑这些区域代理业务必不可少的垫资。
由于这些消费电子品牌代理往往要求成立独立公司运作,因此形成了以上海鹏盛为中心的十余家企业的格局,实际经营核心仍为上海鹏盛。
在十几年的日常经营中,上海鹏盛由王宇峰具体负责日常经营决策,家住河南的股东王庆志和天津华汉的梁志勇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对华微电子的投资是上海鹏盛最主要的资产,但上海鹏盛对华微电子具体经营并不干预,华微电子由夏增文长期把持并具体经营。
1953年出生的夏增文,1990年就开始担任华微电子前身吉林市半导体厂的厂长。华微电子改制上市后,他连续担任第一届到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长。
知情者回忆,王宇峰等人前往吉林与夏增文为代表的管理层开会时,也能感受到夏增文对团队的牢牢掌控的家长作风,夏增文以下,没有一位高管敢和王宇峰等人单独沟通。“有老夏在,其他高管没有任何人敢说话。”
之前华微电子有高管来上海出差,回吉林时就被夏增文等人怀疑与王宇峰见面,据说,夏质问这人,“到上海来见谁,是不见王宇峰,是不想架空我”,此后就被调任不被重用。
知情者透露,作为大股东,王宇峰、王庆志和梁志勇三人,对华微电子的经营结果是不满意的。
在商言商,上海鹏盛2002年以1.62亿成本获得华微电子28.58%股份,在2014年,以股价计算约为9个亿,其回报很难说让人满意——在71岁的夏增文近20年的管理下,华微电子市值一直徘徊在约70亿元左右,远远落后于芯片半导体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2003年上市的江苏长电科技(600584)市值520亿元,杭州士兰微(600460)市值491亿元。
因此,2013年5月前后,上海鹏盛的老股东与华微电子发生了矛盾。老股东希望夏增文对手下放权,让新年轻的一代经营者上位,或者向上市公司注入新的资产或项目,将盘子做大,提高效益。
知情者回忆,王宇峰个性较软,与夏增文工作配合多年,甚至可以说彼此曾是较好的朋友关系,因此并不太愿意和夏增文撕破脸,因此并未积极参与此事。
知情者回忆,为了避免梁志勇与王宇峰联手逼宫,2014年5月,夏增文找到王宇峰,表示自己年纪大了,计划退休,希望王宇峰接替自己来经营华微电子。
吉林华微电子。刘虎摄
事后来看,这或许是夏增文的缓兵之计。这一阶段也是王宇峰和夏增文关系最好的一段,但“蜜月期”并未持续太久。
3月份,笔者数次拨通夏增文的手机,发出短信进行求证,但始终未能就王宇峰与夏增文的这些纠葛,得到夏增文的回应。
02
候任董事长的“废黜”:出售股份口头交易和董事长代持安排
2014年上半年,王宇峰以候任董事长姿态连续考察多个半导体行业项目,并将其推荐给华微电子管理层跟进,推动收购或注入资产等事宜。
当时,王宇峰赶紧筹备项目,他计划一接董事长要发收购消息,把新项目装进去,他认为是很好的一个机会。结果,对他看好的项目,董秘、财务总监王晓林根本不接他电话。王宇峰找夏增文,夏也不直接拒绝,但开始“打太极”。
到了8月份,夏增文告诉王宇峰,“管理层不同意你接董事长。” 知情者回忆,此事对王宇峰刺激比较大,萌生了退出的想法。王宇峰明白了夏增文的退休一说并不能当真,华微电子不改变夏增文的管理模式,很难做大做强。
深感失望的王宇峰决定出售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
知情者透露,2014年8月中旬以后:夏增文经常到上海出差,在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大厅与王宇峰见面,双方多次讨论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了由夏增文接手收购王宇峰股权的口头协议。
如前所述,王宇峰累积拥有上海鹏盛43.06%股权,以此计算,拥有华微电子10%左右的股权。
知情者回忆,夏增文当时提出,自己作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拿出那么多钱来收购上海鹏盛,如果依法公告,很可能引发各方面关注,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并且也拿不出那么多现钱,因此希望安排代持人,由其出面落实一揽子收购方案。
而王宇峰则考虑到,自己长期经营的上海鹏盛为核心的多家公司中,有些公司是以股权代持形式存在,关系错综复杂,有部分负债,曾是为华微电子承担资本运作带来的。因此,他提出由新接手的代持者承担历史形成的债务,实现承债的一揽子收购。
夏增文与王宇峰的往来短信。受访者提供
这笔交易在夏增文的要求下,并没有形成书面的合同,原因在于,夏增文提出的代持要求,如果形成书面合同,通过代持规避公告义务之目的就不能实现。
另一方面,王宇峰认为,与夏增文工作配合十多年,关系不错,而且在2012年的华微电子增发的武汉当代《东湖1号》信托项目中,王宇峰实际控制的晟安电子2013年承接了本属于华微电子的投资损失5032万元。若非如此,华微电子2013年将报出亏损(华微电子该年度公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7万元)。根据相关对赌协议,当时的管理层要承担很大责任。
因此,王宇峰自认,这么多年帮华微电子和夏增文处理了很多问题,夏增文欠他很大人情。
根据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王宇峰将获得3000万元的首批股权转让款,将价值约1.5亿元的股权(上海鹏盛持有华微电子股票价值9.5亿,负债约6亿,净值约3.5亿,王宇峰股权3.5*43.06%=1.507亿元)及管理权、业务团队全部转让给夏增文指定的曾涛代持。
夏增文表示同意,并指定华微电子董秘兼财务总监王晓林、财务陈笑蕊代表其具体办理。
2014年11月6日、7日,由华微电子管理层实际控制的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称“上海奔赛”,该公司股东为华微电子员工陈笑蕊、蒋和平),分两笔向王宇峰指定的深圳宥辰划款3000万元。
2014年11月12日,在上海鹏盛举行的会议上,王宇峰将董事长、总经理转给曾涛,进行财务、人员、团队移交。曾涛签订股东会决议,开会宣布后王宇峰当天离开上海鹏盛,完成交接。
此前半个月,王晓林就入驻上海鹏盛,以实际交接执行人,接管了其财务和运营。
根据华微电子2015年9月2日的公告,曾涛在2004年-2014年11月期间,在从事智能建筑和楼宇信息化集成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管理总部担任董事长助理。
根据王宇峰的实名举报,华微电子《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曾涛简历经过严重的粉饰修改。事实上70年出生的上海人曾涛,只是夏增文为首、财务总监王晓林为执行者的华微电子管理层的傀儡人物。
2003年11月--2004年11月,曾涛在华微电子的子公司“上海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据此推断,其应是当时与华微电子管理层结识。此后,学历不高的曾涛,先后在上海泰豪智能建筑有限公司、上海民办福山正达外国语小学、上海万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高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等处任职,担任一般员工。其社保还先后在浦东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等人事代理服务机构代缴。有媒体向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实获得证实,泰豪科技在上海并未有曾涛自述的岗位。
公告如此表述,规避了曾涛曾是华微电子员工的经历,亦通过掩盖曾涛真实经历、经济实力,减少外界对根本没有能力购买鹏盛(华微电子)股权的代持者可能的质疑。
曾涛更多的只是作为吉祥物,在需要他签字的时候出面签字。因此,在当时,王宇峰对曾涛身份并无太大质疑。在双方交接的文件中,也清晰写明,负责交接签字等的是时任华微电子董秘、财务总监的王晓林。
问题在于,这一模糊的口头协议,在此后的交接和错综复杂的股东格局变化中,遇到了挑战,而已经把公司交出的王宇峰,虽然提出多次民事起诉,但都没能顺利翻盘。
03
单方面虚假增资被发现,被迫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全面收购
知情者介绍,根据双方的口头协议,王宇峰将股权及管理权、资产及债权债务如实移交后,夏增文团队(通过代持者曾涛)未如约支付事前约定的剩余股权款和股东会决议约定的1300万元贷款、结清750余万元员工借款本息。为避免矛盾升级和维持银行信誉、避免老员工个人损失,王宇峰自己出资归还了1300万元贷款;并在员工将750余万债权转让给他后,他结清了本应由曾涛和上海鹏盛负责归还的员工借款。这样算下来,王宇峰的控股权转让后,真正拿到手的现金不到900万。
首先,曾涛出面收购上海鹏盛后,以夏增文团队的角度,他们更倾向于把其改造成单纯的持股平台,不再需要上海鹏盛正在经营的IT硬件代理生意,因此,他们迅速改变公司考核管理机制,逐步清退这些业务。
由于这笔交易是涉及多个公司的承债式一揽子交易,涉及多个法人实体,从法律上说,多个公司的股东结构并不直接体现与上海鹏盛的关联关系,部分涉及代持等复杂法律关系,因此,双方对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分歧后,信任基础削弱,矛盾进一步激化。
夏增文、王宇峰之间的往来短信交流。受访者提供
各个IT产品代理生意的业务负责人,除了公司提供的运营资金外,很多都会以个人资金垫款进货,年终获得厂商返点是这类代理生意的主要赢利点。
随着交易实际执行,口头协议的模糊地带中,很多未理清的矛盾凸显,而由于公司股权和印鉴已经移交给曾涛(实际上由王晓林掌握),王宇峰处于完全被动地位。
正当王宇峰进退维谷之时,上海鹏盛在2015年爆出“非法单方面增资”的丑闻,也深刻影响到了王宇峰与夏增文前述交易的走向。
2015年5月,曾涛等人以伪造股东会决议等虚假的文件,将上海鹏盛注册资金从11115万元认缴增资到20715万元,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的原老股东王庆志和梁志勇(天津华汉公司)股权被稀释近47%。
这一既不诚信,也不高明,更已涉嫌刑事犯罪的举动,被两位股东发现。2015年7月16日,天津华汉公开发出声明,并被多家财经网站转载。
该声明称,本公司从工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得知,上海鹏盛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虚构股东会议和会议决议等手段,虚假增加注册资本并骗取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将本公司控股比例大幅度摊薄,变相改变本公司对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权,严重侵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声明指,上海鹏盛(曾涛、王晓林控制下)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天津华汉已就此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了诉讼,并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
据此,天津华汉要求华微电子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完整、准确、真实披露本重大事项,但华微电子并未依法公告披露。
由于此事证据确凿,如天津华汉进一步提出刑事报案,则很可能牵出曾涛等人背后的夏增文,很可能使夏增文、王晓林等陷入万劫不复。
于是,夏增文团队主动寻求上海鹏盛两位股东谅解,承认违法行为,提出收购老股东的股份。
根据笔者获得的梁志勇、王庆志与夏增文三人2015年8月19日签署的《和解协议》中,夏增文对曾涛(王晓林)控制下的上海鹏盛管理层的行为承担了责任。
夏增文(丙方)“承认谋划、主导和虚构了鹏盛科技2015年3月20日的股东会议,并伪造股东会议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相关材料,虚增股东及其注册资金,变造股东签名”,于2015年5月27日实施了工商变更登记。
夏增文坦承“此举严重侵占和损害了梁志勇、王庆志的合法权益”。对此,夏增文表示认错和道歉,并愿意采取实质性补救措施,弥补由此造成的梁志勇、王庆志一切损失。
《和解协议》中,夏增文承诺,协议经各方签署后,夏增文或其指定受让人将在五日内按上海鹏盛“5.27”变更之前梁志勇、王庆志的实际权益或各方约定的价格,与二人签署股权受让协议,受让梁志勇持有的天津华汉股权及王庆志持有的上海鹏盛股权,并一次性向二人支付转让款。具体转让协议另行签署。
对应的,梁志勇、王庆志承诺,在夏增文前述承诺兑现并支付全部转让款后,二人在两日内共同向案件受理法院申请撤回对上海鹏盛的起诉,并放弃追究夏增文的法律责任。
根据双方的收购协议,8月19日,夏增文、曾涛、陈笑蕊和陶文波等人以3.443亿元资金购买了王庆志及梁志勇的全部股份。
王宇峰事后得知,收购自己股权首批支付的3000万元和这笔收购股权款3.443亿元,实际上都是夏增文从华微电子挪用而来。
2015年8月17日,夏增文指使财务人员将3.4亿元资金分数笔从华微电子账户分别汇入北京傲志众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傲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阳今日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天傲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账户(这4家公司为关联公司,原华微电子董秘赫荣刚、财务陈笑蕊曾在上述公司任职)。
同日,四家公司将这些资金分别转到夏增文控制的上海奔赛,上海鹏盛将7999万转入上海奔赛再汇集成4.2亿元资金,将其中3.443亿资金分别转给陶文波2.443亿、用于购买王庆志持有的上海鹏盛股权;向陈笑蕊和曾涛的个人账户分别转入6667万、3333万,合计1亿元用于购买梁志勇持有的天津华汉67%的股权。
夏增文、曾涛等人联手利用其控制的中间公司,在短短3天时间内,将华微电子的3个多亿资金挪用至曾涛、陈笑蕊和陶文波个人账户,再用这些资金,去收购华微电子母公司上海鹏盛的股权。
王宇峰认为,夏增文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将上海鹏盛股权侵占于夏增文、曾涛控制的个人名下,系典型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04
吉林警方立案,长达八年的职务侵占犯罪调查
就在夏增文与梁志勇、王庆志达成和解协议的5天前,即2015年8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迎来了上海鹏盛和华微电子的报案。
王宇峰得知,夏增文团队报案称王宇峰以及其前妻涉嫌职务侵占,并获受理、立案。
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王宇峰被关押在这里。刘虎摄
上海鹏盛在王宇峰时代由于公司股东结构相对简单,梁志勇、王庆志并不参与实际经营,经常一年才来上海开一两次会,日常经营均由王宇峰决策即可。
由于梁志勇、王庆志掌握了曾涛(夏增文)等人虚构股东会议、伪造股东会议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虚增股东及其注册资金,变造股东签名等的具体证据,并公开发难,实际掌握了上海鹏盛全部财务档案的曾涛(夏增文)等人则从相关文件中收集王宇峰等三人在股权转让前公司经营决策或资金分配可能存在的把柄或漏洞,寻找反制的炮弹。
知情者介绍,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13年也曾对梁志勇立案调查,目前极可能也有对梁志勇、王庆志进行刑事立案的材料,但是否持续至今,尚不得而知。
王宇峰曾担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对夏增文在吉林市的关系网略有所知。根据其调查,夏增文长期通过送钱送物、安排工作等各种方式贿赂原吉林市公安局局长黎海滨、原经侦支队长郝君等人。
王宇峰称,夏增文曾以其郝君儿子郝嘉良名义在深圳市购买了福田区万泽云顶尚品花园2栋3A室和3B室约360平米价值约3000余万元两套房产。此后,也许是因为王宇峰的长期举报,郝君将该两套房产出售。
2015年11月以后,吉林公安经侦的警员来到上海,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罪名,对部分人员展开约谈问讯。
王宇峰也举报称,郝君专门数次飞到上海,督战对其传讯。
在早期的诉讼中,为了照顾夏增文隐藏身份的需求,王宇峰并未将其列入被告,只是起诉曾涛等,但吉林警方的介入,则将国家强制力带来的附加伤害最大化。
知情人介绍,夏增文等人为转移内部矛盾和掩盖其历年挪用和侵占巨额资金的窟窿,企图栽赃诬陷给王宇峰等,“对外宣称是老股东挖坑让他购买上海鹏盛股权,上当受骗了等”,以博取吉林相关部门同情和支持,企图利用公权力,达到其推卸责任、非法掠夺他人合法资产之目的。
吉林市办案人员自2015年8月受案起即对王宇峰及其周围朋友或业务合作方进行调查,已历时近8年。不仅限制王宇峰、王某出境,还查封冻结了王宇峰、王某个人、亲属及关联业务往来的公司资产或银行账户。长年来不停地续封、续冻结账户和资产,不停地延长边控时限,“搞得没人愿意和王宇峰做生意,公司濒临倒闭,员工离职下岗”。
王宇峰友人告诉笔者,这几年来,王宇峰经营困顿,生活窘迫,满头黑发变成白发,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多次入院治疗。王宇峰80多岁的父母整天为王宇峰的安全提心吊胆,健康亦受到了严重伤害,家庭生活遭极大的破坏。
根据知情者介绍,2015年8月吉林办案人员持《调取证据通知书》,以“吉林梁志勇”案的名义到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调取九洲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九洲,为王宇峰关联被调查公司之一)的贷款信息,而上海九洲与梁志勇根本没有关系,其调查内容也和上海九洲无关。此举为上海九洲的银行贷款信誉带来重大负面影响,该公司此后被迫归还贷款,暂停营业。
2015年12月、2016年4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员于胜、张雷传唤王某时,中途关闭录音录像设备,说要和她私聊,诱导王某揭发王宇峰所谓的“犯罪事实”,要求王某劝说王宇峰把资产都交出来,劝说王宇峰要主动找夏增文解决问题。同时恐吓王某说,“这个案子很大,随时都可以把你们抓进去。”
“吉林市公安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的半年间约谈过王宇峰,而后该案就被长期挂起。”知情者介绍,这期间,郝君、于胜、张雷等人共传唤王宇峰6次,其中仅2次在浦东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询问,其余4次均违反会见规定,在咖啡厅、酒店大堂等场合私聊,并威胁可随时将其送进监狱,不断给其施加压力,明确告知其主动找夏增文“协商让步”。
上海九洲作为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合法购买了上海市商城路618号的两层办公楼后租赁给上海鹏盛办公,仅因为上海九洲的股东弘大金融控股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是王宇峰,而被吉林警方查封。当2018年上海九洲向浦东法院起诉上海鹏盛主张租赁费时,吉林警方竟发函到法院,“干扰法院司法独立审判,要求将民事租赁纠纷案件移送至吉林市公安局”。但截至目前已经历时4年,吉林警方仍未就此给出结论意见,而对上海九洲的房产超时超限的查封冻结,导致该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员工下岗,公司面临破产。
此后,在王宇峰与夏增文、曾涛的股权纠纷民事诉讼中,吉林市警方多次出现在法庭审理中。2018年3月到天津高院,2018年12月到最高法院,2019年到上海一中院,要求将经济纠纷案件移送给它,均被各级法院驳回。
八年来,吉林市警方跨省查封查扣了上海10余民营公司及个人价值6亿以上资产、账册、设备、现金,其中一些与王宇峰并无直接股权关系,且连续多年冻结,致使10余家公司面临倒闭。
05
忽然抓捕,对即将开庭的名誉权诉讼釜底抽薪?
罕见的长达八年的职务侵占犯罪调查,为何忽然抓人?知情者分析,这可能与即将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的的王宇峰起诉华微电子的名誉权诉讼有关。
2019年前后,王宇峰得知夏增文、曾涛等人收购上海鹏盛股权的资金均来自华微电子,开始举报夏增文等人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事实。
王宇峰亲自到吉林市进行投诉、百余次快递和网上实名举报。这显然让夏增文压力巨大。
此后有多家媒体报道了王宇峰的上述举报。而夏增文则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渠道,对王宇峰进行反击和驳斥。
2019年10月,《中国经营报》刊发报道《吉林市委原书记赵静波被指介入华微电子股东纠纷》。
报道称,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原巡视员、吉林市委原书记赵静波,被通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开除党籍公职。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赵静波曾被举报参与华微电子持股股东纠纷,更有当地公安人员收受价值3000万元房产后,对案件走向进行干预。
纠纷背后,还存在华微电子管理层MBO(管理层收购)未公告,有3.44亿股权收购资金来源存疑,而表面的收购者,则被指替夏增文代持。
2019年12月,《中国经营报》再次刊发《MBO行迹明显 华微电子大股东配股资金来源谜题待解》的报道。
报道称,在2019年4月进行的配股募资中,华微电子被指通过关联公司汇集至少2.03亿元,用于股东认购配股股权。此外,更有多达70余亿元资金路径曝光。相关法定材料显示,多笔资金均曾流经上海奔赛(后更名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注销),该公司股东为陈笑蕊、蒋和平,其中陈笑蕊系华微电子财务人员。
就此报道,华微电子2019年11月曾发布公告,否认赵静波干预此案,但对挪用公司资金收购上海鹏盛一事不置一词。
2022年3月24日,华微电子发布公告,对王宇峰的多年举报直接反击,称王宇峰涉嫌多起刑事犯罪,经实名举报,已被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告又表示,王宇峰不断向监管机构“诬告”、“抹黑”上市公司,意图蒙蔽监管机构,并给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未来发展制造阻碍。
针对此公告,王宇峰则起诉该公司侵犯其名誉权。
2022年4月13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立诉前调解案件。随后,王宇峰向法院递交了拒绝诉前调解的申请。
7月份,《澎湃新闻》报道,该案将在浦东新区法院审理,王宇峰告诉澎湃记者,负责审理的法官已确定,因疫情原因,目前正在排期。
该案中,华微电子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移往吉林等地审理,经过上海一中院裁定,该案仍将在浦东新区法院审理。
2023年2月27日,上海一中院做出裁定,将该案指定由浦东新区法院审理。裁判文书截图
王宇峰的律师认为,吉林警方长达八年的漫长调查,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17〕2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王宇峰万万没有意料到,吉林警方会在名誉权案开庭之前,采取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将当事人抓捕。
王宇峰的亲友告诉笔者,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王宇峰的态度是,“这次诉讼,我的态度是绝不和解,一定要打到对方认错,恢复我的名誉为止。”
对于王宇峰来说,此事是将自己多年与夏增文的冲突在法庭上详细展示的一次机会,而华微电子所称的“诬告”、“抹黑”上市公司的一些具体事实,以及警方对王宇峰及其合伙人公司的长达八年的调查和冻结,很可能也将在民事法庭上被讨论和质证。
而王宇峰被抓,则让原本可以在民事法庭上得以完整呈现,并可能得到媒体和主管部门更多关注的该案诸多细节,被暂时遮蔽。
王宇峰的友人猜测,这也许也是长达八年的刑事调查和对峙后,吉林忽然动手抓人的直接动因。(文/刘虎)
来源:公号@巴蜀独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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