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刑辩|商丘三潘案重审一审100天,今天落下帷幕
商丘三潘案重大节点表
“商丘三潘案”是指2019年5月14日开始,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潘胜利(侦查期间病故)、潘前进、潘千里、刘向前、葛永强、陈淑梅、韩红、马强、王书华、洪宇、赵浩、蔡晓光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虚假诉讼罪、重婚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案。
该案一审由永城市检察院起诉、永城市法院判决。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院。商丘市检书面建议发回。商丘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指定宁陵法院一审重审本案。
以下是商丘三潘案重要的时间线:
2019年5月14日,永城市公安局抓捕潘前进等人,商丘三潘案爆发。
2020年4月8日,永城市检察院就商丘三潘案提起公诉,公诉人团队为庞永红、曹广峰、邸玉玲、高严桥检察官。
2020年8月3日—5日,永城法院三天审完商丘三潘案,合议庭成员为侯文、李建华、刘福友法官。
2020年8月31日, 河南商丘永城法院一审宣判,判定全部罪名成立,潘前进八罪并罚,被判25年,没收全部财产。其他被告均遭重判。全案被告人均不服,上诉。
2020年9月初,徐昕教授接到家属求助后,推荐了律师团队二审介入。律师们第一时间发现永城法院先后作出了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判决,立即向上级紧急反映。
2020年10月,各律师会见当事人。当事人陈述侦查阶段存在残酷刑讯逼供,用手抓睾丸、用牙签扎生殖器、用筷子敲肋骨、用塑料尺子打脚心、双手双脚吊起来不让睡觉休息、长时间跪水泥地板等,手段极其残忍。
二审期间,辩护人获得了部分被告人同步录音录像,将部分同录与笔录做了对比,制作了几十万字的详细比对材料。
2020年11月20日, 通过不断沟通,商丘中院决定二审开庭审理。
2020年11月27日, 二审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
2020年12月30日-31日, 二审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启动合法性调查程序,揭露笔录大量造假。
2021年2月3日-5日, 二审举行第一次正式庭审,因临近过年休庭。
2021年3月18日,商丘市检接到第二次开庭通知后,书面建议延期审理。
商丘市检出具书面意见,建议将案件发回重审,并要求重审的一审公诉机关重新梳理证据,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指控犯罪,以符合高院对涉黑犯罪“不放纵,不凑数”的办案原则。
2021年4月23日, 永城法院联系家属,告知做出两份判决书的某位相关人员已被纪律处分。
2021年7月16日 商丘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2021年9月,商丘中院指定宁陵法院重审本案。商丘市检异地用检,组成新的公诉人团队。
2021年9月,何智娟、刘庆律师辩护的当事人王书华取保。
2021年11月25日,宁陵检察院违背商丘市检发回重审的书面意见,完全照搬原起诉书,重新提起公诉。
2022年6月22日,重审一审庭前会议召开。
2022年7月18日,第二被告潘千里之子潘飞因为父喊冤被以涉嫌寻衅滋事拘留。
2022年7月20日,本案重审一审开庭。围绕着阅卷权,审辩发生冲突,辩护人被大规模警告,何智娟律师被驱逐出法庭。
2022年7月22日,宁陵法院决定休庭十天,保障律师阅卷权。
2022年10月9日,重审一审第二次开庭。
2022年10月17日,重审一审进入排非程序。
2022年10月20日,宁陵县发布疫情防控新政策,低风险地区来宁人员一律居家隔离,外地入宁律师被强行隔离在酒店。
2022年11月8日,宁陵静默,宁陵法院坚持庭审,警车为辩护律师开道。由于封控,律师进出宁陵严重受限,辩护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2022年11月18日,庭审结束排非程序,最终以无法排除刑讯逼供、涉黑案件未依法制作同录以及笔录未签字按印为由,排除了16份讯问笔录及部分同录。
2022年11月24日,重审一审庭审进入被告人发问程序。
2022年12月12日,连续开庭47天后,因疫情放开、出庭人员陆续感染而休庭。
2023年1月6日, 本案重审一审第三次开庭。
2023年2月7日,本案重审一审第四次开庭。
2023年4月7日 重审一审庭审在被告人垂泪喊冤中落下帷幕。
商丘三潘案重审一审庭前会5天,庭审持续95天,共计100天。
商丘三潘案,一个用嘴拱出来的涉黑冤假错案,面向法庭的辩护已经结束,面向历史的辩护即将开始。
二审辩护律师:刘录、曾泽东、许俊平、王兴启、杨卫华、张翼飞、马耀东、王春丽、林广军、屈华、何智娟、薛红玲、方县桂、曾武。
重审辩护律师:李永恒、刘录、赵永林、王兴启、杨卫华、张翼飞、马耀东、曾薪燚、王春丽、吕方芝、李国振、刘章、张仿、何智娟、刘庆、曾武。(文/杨律)
来源:公号@一贯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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