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就没有什么天理昭昭,靠的都是不懈追问和努力。
——项栋梁基本常识


时隔一年多,丰县铁链女一案终于等到了一部分的正义。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董志民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将小花梅从云南拐卖出来的人贩子,将她锁起来生育8个孩子的董志民,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对公众来说,这是大家持续不懈追问所得到的一部分正义结果。是的,正义来了,但并不完整。

判决公布后,有评论认为量刑太轻,9年都不够生育8个孩子;也有观点认为定罪不合理,因为虐待罪是家庭成员之间适用的,而拐卖和伪造资料形成的婚姻本不应成立。这些质疑都有一定道理,但没有抓住关键问题。

与其关注坏人受到多重的惩罚,我更想追问的是受害者有没有得到真正的解救。

小花梅的铁链没了,但并未收获自由

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但小花梅脖子上的铁链仍然沉重地压在每个关心她的人心头,也仍然在切切实实地捆绑着小花梅这一生悲惨的命运。

小花梅上一次被大家看到的消息,是某些官媒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采访”发出的报道。之所以给采访加上引号,是因为那本质上属于官方发布而不是媒体调查。作为掌握最多核心事实的受害者,小花梅本可以在健康允许范围内向公众讲述其遭遇,但在报道里,她没有任何声音。

今天,新华社再次报道了小花梅的现状,仍然是由大儿子董某港来介绍。

是因为小花梅没有语言表达能力吗?显然不是。尽管口音难懂,尽管存在精神障碍,但她还是能够说话的。是因为要保护她作为受害者的隐私吗?显然也不是。央视都拿镜头怼着脸拍了,也没打码就发出来,哪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根本原因在于,小花梅被另一根无形的铁链以保护和救助的名义锁住了。

在结束了二十年被当成生育工具的悲惨遭遇之后,小花梅又被当成了严密管控的维稳对象,可能永远失去了回归正常社会的机会。

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当然大快人心,但更能抚慰人心的是受害者得到真正的关爱与帮助,能够沐浴自由的阳光。

补充科普一点知识: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科学救治,仍然有回归正常生活的可能性,在病情稳定阶段自残或伤害他人的概率并不高,不应该被一直关起来封闭治疗。而且,被剥夺社会接触也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父亲和母亲都没了,8个孩子怎么办?

父亲是收买和虐待妇女的混蛋,被判刑了,母亲是被迫生育的精神障碍患者,被管控了,对8个无辜的孩子,这般命运的剧烈转折还真的很难说是好是坏……

往好的方面说,他们终于可以摆脱这样一个极度扭曲的家庭,不用在这样一个与现代文明严重脱钩的环境里成长,或许能够得到更好的营养保障,或许能有更健康的心理。

往坏的方面说,舆论事件的余波仍然没有平息,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真正平息,这些孩子带着铁链女的标签想必成长会格外艰难。由当地政府介入指定的监管和救助也不晓得能维持多久……

据新华社4月7日报道,小花梅的8个孩子现在仍然留在董家村,弟弟、妹妹都在上学和上幼儿园,村里“爱心妈妈”经常到家里来帮助洗衣、做饭。由此可见,孩子们并没有被收养,也没有进入儿童福利机构。

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里,这些孩子的救助其实是有相对更理想解决方案的:

由专业的儿童救助机构接手,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带孩子脱离原来的环境,时机成熟时托付给符合条件的爱心家庭抚养,既能最大限度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也能相对远离舆论事件对孩子的不良影响。

很可惜,这条路是不被允许的。正如铁链女事件发生一年多后,丰县欢口镇董家村的路口仍然有人日夜把守,不允许任何陌生人进入。

铁链女的案子判了,其他被拐妇女呢?

更让我牵挂,让我义愤难平的,是铁链女的案子止步于个案,没能真正推动当地更多被拐卖妇女的解救。

小花梅于1998年被拐卖至丰县,经多手转卖,最终被董志民收买,整个拐卖链条触目惊心。打死我都不相信,参与其中的人贩子在这么多年里就只做了这么一桩拐卖妇女的恶行,只拐卖了小花梅一个受害者。

小花梅案是那段历史和那个地区正义拼图的第一块,完整的正义还需要持续的追问。

其他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呢?被卖到哪里去了,如今生活状况如何?江苏省去年轰轰烈烈的集中打拐清查行动,到底有没有成果?

我也知道,追问这些问题会很不受欢迎,但我的价值观和良知不允许我沉默。(作者:项栋梁

来源:公号@“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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