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物业和业主的矛盾是一个历史性难题。然而,最近物业有傍上强有力靠山的趋势了!最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征求意见稿,拟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消息一出,立刻震惊了广大网友:这是什么神仙操作?

有网友说:“个人征信是由国家征信中心统一管理,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修改。而要把一项规定划入个人征信范围内,是政府某一部门能够作为的吗?”

有网友说:“房管局住建部先把物业公司管理好了。恶意拖欠是谁来定义的,如果物业公司恶意,那么谁来划入征信呢”

有网友说:“难怪物业牛逼,就是这些大爷在背后撑腰。咋不管管物业收钱不作为?”

还有网友说:“这对业主太不友好了,会不会官官相护呢”

个人认为,这个事情是否合理,要先搞清楚两点再谈其他。

1,什么是物业费。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看清了,这是服务费用。

2,那么物业跟业主是什么关系呢?平等的契约关系,“业主和物业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也是等价交换的关系。

既然如此,这个本是商业行为,为什么要计划搞成硬性规定,有政府住建厅出面,而不是一般的经济诉讼程序?

现在很多物业在服务小区业主方面就做得很不够,有的小区物业只顾收物业费,却不履行或少履行物业的义务;有的小区物业在使用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方面极不透明,暗箱操作;有的物业凌驾于业主头上,对不服从的业主百般刁难……这物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太多了。

可是,这回湖北省住建厅居然要为物业出大头、做靠山,这其中到底是啥门道?个人征信按理说,是非常严肃和重要的事情,这回一个区区物业费就和个人征信拉钩了,恐怕物业的底气和权力都要上涨十二分去。这是要业主将物业当爷供起来吗?

个人认为,这种恶劣风气不能这样乱开。你整治恶意拖欠物业费,想要解决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大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怎么能肆意动用个人征信这么重要的权力呢?也难怪这条意见一出,迅速引爆了网络,广大网友对这一条意见非常不满了。

来源:公号@大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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