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静脉被注射配方奶 涉事南京儿童医院推责打压受害人
我是一个幼儿的母亲,也是一名外科医生,近三年前一场灾难突然降临到我的孩子身上,近三年来,我和家人一直在用生命抗争、维权。
一、事发蹊跷、调查不公、诉讼维权
2020年6月1日,南京市儿童医院一个工作12年的护士在不具备喂奶职责的情况下把奶粉液泵入我出生仅23天的婴儿静脉中,长达半个多小时,在知道泵错奶后不仅不立即汇报医生,还多次拒绝其他护士要求上报救治提醒,甚至七八个医生来受害婴儿病房查房发现婴儿缺氧等严重症状并救治时也不汇报,硬生生地拖延1个多小时才偷偷地向护士长汇报,直接导致受害婴儿严重缺氧、呼吸衰竭、休克、栓塞、濒临死亡等严重伤害。现在孩子因严重缺氧、呼吸衰竭、休克、栓塞、濒临死亡等严重伤情导致全面发育落后。
经后来了解,此事件还不仅如此。在事发当日,该医院党委书记黄某和院长陈某第一时间接到此事件汇报,并作出了以“肺炎名义转科,不告知婴儿家长奶粉液注入静脉事件”决定,完全掩盖隐瞒此事件并主导指挥伪造、篡改、隐匿、毁灭病历资料,后来因医院知道的人越来越多瞒不住了,才在事发后的第5天告知我此事件,但隐瞒受害婴儿当时严重缺氧、呼吸衰竭、休克、栓塞、濒临死亡等严重伤情,并于四天后在几乎空白的病历上添加经医院核心人员协商统一口径的虚假内容。
南京市卫健委对此事件先后有两次调查,但都在隔靴搔痒,回避受害婴儿的严重伤情,回避医院集体伪造、篡改、隐匿、毁灭病历资料行为,回避医院领导违反党纪政纪及犯罪行为。我起诉南京市卫健委不公正调查处理,历经10个月,一审判决南京市卫健委的调查处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并要求其在对整个事件进行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全案事实作出完整准确的调查结论,确定事件的性质、责任人员的范围、责任的划分、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要素,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南京市卫健委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9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撤销行政处罚的判决,并指出:奶粉液事件发生之后,相关医护人员对案涉事件的处理已经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南京市卫健委在调查中,应当对案涉事件的起因、后果、相关人员在整个事件中作出的行为及应当承担的责任予以查实并据以作出处理。
历经2年多,行政诉讼案我获胜了,但奶粉液事件又回到调查的起点,后续的路定会是艰难、坎坷的,但为了孩子,我还得坚持。
二、强制出院、拒绝治疗、投诉无门
南京市儿童医院为了推卸责任,利用虚假的病历资料进行虚假评估,以受害幼儿“不需要治疗”为由,拒绝给孩子进行治疗,并于2021年4月1日强行注销了我孩子的住院身份,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受害幼儿没有被医院强行驱离,但住院身份始终没能恢复。
2021年11月、2022年3月,南京市儿童医院两次起诉受害幼儿,企图借助司法公权力驱赶我小孩离开医院,但医院两次都撤诉了,而且第二次撤诉是在2022年9月23日开庭前一天下班后即22日下午六点多钟,我们才接到法院通知的,其背后是何缘故不得而知。
当前,南京市儿童医院不走法律途径,直接动用手中公权力,于2022年12月30日再一次擅自作出让受害幼儿离开医院的决定,并于2023年1月11日起利用保安强行阻拦受害幼儿进入病房。
我向南京市卫健委投诉,拨打12345,甚至向南京市委市政府实名举报,最终转至南京市卫健委,南京卫健委要么不回复,要么以“尊重院方意见”予以打发,根本不顾及受害幼儿的生命健康。
三、擅停食宿、逼迫离院、协调无果
受害婴儿的爷爷奶奶在奶粉液事件发生当月就来到南京,帮助照看受害婴儿,因病房空间所限,医院将爷爷奶奶安排在附近莫泰宾馆,一日三餐是医院的盒饭。2022年12月底,莫泰宾馆不再经营,医院借机擅自断停老人食宿,爷爷奶奶在废弃的宾馆多日,向南京市卫健委投诉无人回应,向12345投诉也是空转,无奈之下爷爷奶奶被迫回到受害幼儿病房。
上述结果并非是医院想要的结果,医院就使出了更为灭绝人性极为恶毒的招数变本加厉迫害陪护人爷爷奶奶,医院利用自身公权力,擅自断停受害幼儿病房电源、热水,连老人吃口降压药的开水都不提供,还不让家人上楼送饭送水,大年三十也不让上楼相见团聚,以此逼迫爷爷奶奶离开病房,病房门口24小时配备保安看守寻机锁门。从2023年1月16日起到现在,爷爷奶奶的一日三餐及开水都是我和家人报警后,由出警民警送上楼的,爷爷奶奶已经三个多月没能洗一次澡、没能理一次发、没能见家人一面,这绝对是古都南京的一大奇观!
南京市儿童医院作为一家颇有知名度的三甲儿童转科医院,却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对待年近80岁的老人,这是光天化日之下以不作为方式的故意迫害,对陪护人爷爷奶奶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南京市卫健委没有结果,可见医院背后的力量多么强大。
此时此刻,我及我丈夫、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用生命为受害婴儿抗争、维权!
来源:头条@静脉输入奶液婴儿妈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好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信jinrizhiyi@g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