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雇佣维稳人员制造骇人血案 嫁祸精神病人瞒天过海
全国的网友,大家好!
我是精神病人王小刚的王英强(18064379278)。
2007年,我儿王小刚上班期间被人恶意放狗咬伤,因此患上严重精神疾病。我家持续上访,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不但不解决,反而派马永奎父子稳控我家。在案发前马永奎多次持刀上门到我家门口挥舞行凶,威胁要砍死王小刚。2022年9月26日我家去公司上级单位葛洲坝三公司上访。27日中午,我家邻居马永奎持20多厘米长尖刀上门寻衅滋事要捅死我儿子王小刚,出勤民警未对马永奎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就一走了之了。
9月28日上午,马永奎又一次持刀到我家闹事,被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后马永奎之子马建军开私家车到我家门口为马永奎报仇,开车撞我。因视野盲区,不慎将马永奎撞死,又将我撞伤致卧床不起,家里的石头墩都被撞坏。后马建军又再次冲进我家院子殴打王小刚,被王小刚正当防卫打伤。
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领导下的渭城区检察院公然与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局长王勤智公然联合破坏法律实施,尚锋等人已经丧失了一个检察官的基本职业良知,我申请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副检察长闫剑、检察官白宇峰、检察官助理魏静雯回避!
一、抗拒法律实施,拒不对律师控告作出书面答复
在王小刚律师出于无奈,通过合法途径向上级及渭城区检察院反映情况后,2022年10月20日西咸公安分局竟然设计“鸿门宴”,对律师进行非法训问、非法搜查、非法监管,严重侵犯了律师的人身权利。西咸公安分局敢于如此对待律师,让人怎敢相信它会公正办案,怎么能让人相信他们对王小刚没有刑讯逼供?后律师继续向渭城区检察院提出控告,渭城区检察院违法拒不作出任何答复。渭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控申负责人焦守教口头对律师称该行为为“鸿门宴”大加指责。他公然说疫情就是可以不讲法律,不要再告了,告到哪都没用。他不是正面向西咸公安分局了解情况,而是侧面了解情况,任凭西咸分局胡说八道。渭城区检察院刚开始以没有提供证据为由,拒不回复。但是当王小琴当面给其提供材料时,焦守教竟然拒绝接收!
西咸公安分局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五十八条、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公然剥夺辩护人申请回避、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了解案情的权利,拒绝听取律师意见。西咸公安分局局长王勤智违法不对其侦查人员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通过12345回复称律师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后面干脆答非所问,给人一种小学没毕业不认识汉字的感觉。鸿门宴发生后,梁晋警官电话不接、短信基本不回。梁晋警官短信回复称律师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严重影响到了其身心健康,律师投诉他了,为保证事实客观正确,无法回答任何问题。他公然违反刑诉法给王小琴说辩护律师侦查阶段没有参与权、没有申请回避权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阻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在十日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律师多次向渭城区检察院书面提出控告,但是渭城区检察院迄今为止公然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拒绝给予任何答复。律师质问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为何迟迟不按照法律给予书面答复时,尚锋大摆官架子,反而说律师有何权利跟他说话。
渭城区检察院2023年2月3日对律师的答复没有以上问题答复!请渭城区检察院不要浑水摸鱼!
二、抗拒法律实施,拒不对律师申请回避作出书面答复
刑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而律师提出对西咸分局负责人的回避申请后,渭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锋带头抗拒法律实施,拒不对该事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律师提出对西咸公安分局公安局局长王勤智的回避申请,渭城区检察院拒不做任何答复。
三、对西咸公安分局的非法指定监视居住进行掩饰
西咸分局案发后第一时间对王小刚非法指定监视居住。2022年10月18日,在律师向渭城区检察院控告西咸公安分局把自己辖区有居所的居民以无固定居所为由非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渭城区检察院一检察官竟然帮助西咸公安分局解围,说是因为疫情原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律师向西咸公安分局民警梁晋核实,10月19日梁晋警官向律师明确表示,不是因为疫情原因,是因为无固定居所才指定监视居住的,不要管检察院。但是,现在西咸公安分局为了掩饰其违法行为,沿用渭城区检察院答复,称是因为疫情原因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上情况,有录音可以证明。
但是该局却拒不对马建军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美其名曰住院看护治疗,直到2022年12月14日才对马建军立案。
王小刚精神病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王小刚功能受损需治疗,不治疗会影响其接受处罚。难道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案发前家人曾请求街道办将其送往精神病院的王小刚不需要住院治疗吗?该分局为何不派警员对王小刚看护治疗?
四、违法对王小刚采取逮捕措施,而对马建军不第一时间批准逮捕,挑战人类常识
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他们应该看了马建军疯狂撞向我的监控了,那不是要把我撞死是要干什么呢?看看我家被撞坏的石头墩,就知道马建军有多么的疯狂。凡是有良心的人都会说马建军是在故意杀人。而渭城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白宇峰、魏静雯竟然违法对王小刚违法批准逮捕,称王小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拒不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对涉嫌故意杀人的马建军,反而不批准逮捕,他们的职业良知呢?
渭城区检察院公然撒谎回复称审查逮捕时缺少马永奎死亡鉴定依据,所以12月22日对马建军不批准逮捕。当时马永奎鉴定结果早就出来了。既然缺少马永奎死亡鉴定结论,为何同日(12月22日)批捕王小刚,而不批捕马建军?检察官白宇峰说很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都不批准逮捕,所以公安第一次报捕马建军不批准逮捕。渭城区检察院称一直被西咸公安分局“看管”的马建军康复后主动投案。马建军一直被民警看惯还能主动投案,渭城区检察院在挑战人类常识吗?马建军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按照渭城区检察院逻辑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渭城区检察院为何又批准逮捕他呢?
五、渭城区检察院公然配合西咸公安分局掩盖王小刚被刑讯逼供的事实
王小刚详细描述了自己被刑讯逼供的地点、时间、人物。2022年10月18日,律师当面向渭城区检察院提出控告,指出西咸公安分局恶意阻挠会见,本案可能存在刑讯逼供。随后,多次通过邮信、电话提出控告。渭城区检察院人员在没有全面查看监控,就称不存在刑讯逼供。现在,渭城区检察院更是配合西咸公安分局,称监控已被覆盖。监控不是被覆盖了,而是被西咸分局刻意隐藏了。渭城区检察院人员应该查看而不查看监控,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
六、渭城区检察院纵容西咸公安分局违法重复立案,包庇马建军的行为
西咸公安分局公然抗拒法律实施,对马建军涉嫌故意杀人案件另案处理。西咸公安分局2022年9月28日对“9.28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马建军是9.28故意伤害案的最重要的犯罪嫌疑人,但是西咸公安分局在2022年9月28日立案后迟迟不把其当作犯罪嫌疑人,美其名曰对其看护治疗。西咸公安分局公然抗拒法律实施,对马建军涉嫌故意杀人案件另案处理。西咸公安分局2022年9月28日对“9.28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马建军是9.28故意伤害案的最重要的犯罪嫌疑人,但是西咸公安分局在2022年9月28日立案后迟迟不把其当作犯罪嫌疑人,美其名曰对其看护治疗。在不断控告下,直至2022年12月14日才对马建军立案侦查,当作嫌疑人对待。西咸公安分局仅仅将王小刚移送渭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对马建军拒不移送,继续包庇马建军。
人在做,天在看,抬头三尺有神明!我现在80多岁了,被马建军撞伤导致双腿瘫痪、卧床不起,鉴定人员在只查看腿部伤痕,没有核实肋骨骨折颅脑损伤颈椎脱位的情况下,竟说事发时诊断证明在胡写,鉴定结果仅仅为轻伤二级。马永奎死亡鉴定结果王小刚签字为“无意义”,但是西咸分局却让马永奎家属领回尸体,直接下葬。我们想要申请重新鉴定,民警竟说到了检察院、法院再说。到检察院我们申请重新鉴定,承办检察官白宇峰恐吓鉴定费用由我们来出。我对本案有太多的不理解,公家查案还让老百姓掏钱吗?我真的不想活了。
来源:微博@西安王小刚冤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好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信jinrizhiyi@g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