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派出所副所长揭江苏泰兴公安系统腐败窝案
3月15日,原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溪桥派出所副所长赵志军「15252621696」和现任泰兴公安局黄桥分局高级警长陈明贵「13815993602」向相关媒体批露,原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长凌玉富徇私枉法、买官卖官、打击报复举报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江苏泰兴公安系统司法腐败庇护下的惊天命案http://questiontoday.cn/index.php/product/163】
凌玉富,56岁,江苏省泰州姜堰市人,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曾先后任姜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姜堰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堰市政法委副书记、泰兴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据举报人赵志军介绍,他今年52岁,1987年入伍,曾在北京中央警卫一师服役12年,先后担任刘伯承元帅、中共国家副主席王震、中共国防部长耿彪等高层的住地警卫。于1999年转业到泰兴市公安局任溪桥派出所副所长。
举报违纪现象 遭打击报复 剥夺公职入冤狱
赵志军透露,“2015年10月,时任泰兴市横垛派出所所长韩旭将被提拔为副局职所长,本人和时任泰兴黄桥分局指导员陈明贵到泰兴纪委,对韩旭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实名举报。第二天,泰兴纪委向凌玉富透露了举报信息。韩旭是凌玉富的亲信,凌玉富与落马官员王立科私交甚密。”
“凌玉富为力保韩旭升职,通过私人关系,请出另一名举报人陈明贵的同学,时任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董伟华,让其停止举报韩旭。陈明贵告诉我,‘董伟华是我的警校同学,承诺以后帮我提升为一级警长。’而另一边,市局多次做工作,让我主动辞职,否则将追究2014年4月发生的一起纠纷案件的‘刑事责任’,逮捕我。”
由于赵志军拒绝主动辞职和停止举报,结果被构陷入狱。赵志军表示,“2014年4月1日发生的纠纷案,起因是我做担保的叶九龙因贷款逾期未还,我请朋友开车载我到他家里找他商量还钱的事情。后来由于他喝多了双方发生口角后导致肢体冲突,造成叶受轻伤。我和叶是二十多年的好朋友,而且他也在事后给我写了《谅解书》。案子也早已审结。”
因举报韩旭,赵志军认为凌玉富利用该案件来打击报复他。
赵志军披露,“凌玉富指示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剑,做虚假材料,更改询问笔录,甚至恶意窜改《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我从2015年12月30日被刑拘,以寻衅滋事罪获刑10个月。出狱后,我通过公检法知情人处得知,凌玉富勾结泰州法院副院长纪阿林,强判我10个月有期徒刑。”他说。
警察包永贵特大血案的背后
2017年7月7日晚8时许,江苏省泰兴市发生一起特大恶性惨案,滨江派出所警察包永贵因强拆遭打压报复社会,驾车撞死4人,撞伤9人,撞人后包永贵喝农药自杀未遂,当时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包永贵因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现仍羁押在泰州市看守所。
赵志军披露,“从江苏省委到地级市一直在隐瞒这个案件,这个案件按照规定应该报中央的,但是从江苏省委这里就给压下去了。凌玉富当局长的时候经常在局长信箱里跟包永贵对骂,这个都有痕迹的。出事以后,凌玉富从南京省公安厅连夜开车到我们泰兴市公安局,将后台上他们相互骂的记录给取消。”
赵志军透露,“2013年至2017年,江苏省泰兴市虹桥镇政府,强行征收泰兴公安局滨江派出所民警包永贵的私人住房。由于包永贵对政府的非法征收行为不满,一直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坚持不让政府违法强拆。时任泰兴公安局局长的凌玉富,利用权力,将其调到离家远的派出所,并扣发绩效补助,处处打压。”
当局对维权人士实施的手段也用在了警察包永贵的身上。赵志军表示,“当局多次雇用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将包永贵强行带到江边,没收手机后,对其实施扇耳光、脚踩等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数十小时。包永贵报警求助后,凌玉富授意俞涛‘不予立案’。最终导致包永贵失去理智,采取极端方式故意开车撞人报复社会。”
赵志军还透露,“姜堰社会上号称黑恶势力的头子和公安内部‘组织部长’的陈进军,是凌玉富父亲的干儿子。”
“陈进军以姜堰铜锣湾假日酒店1,100万元的房产,骗取江苏农村商业银行4,000万贷款,并将这些钱用来放高利贷。期间经常从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奸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凌玉富为其充当保护伞,使其长期逍遥法外,为恶一方。”
原泰兴法院党组成员酒驾撞死人逃逸顶包诈保
赵志军说,在凌玉富任职泰兴公安局长期间,还非法掩盖恶性交通命案长达8年之久。
“2017年某日,原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朱德华(因挪用公款罪判刑,现出狱)在一次酒席上透露,‘法院钱伟民酒后打麻将结束,驾车回家途中撞死人肇事逃逸。’事发后,钱伟民找人顶包,伙同时任交警大队长王扣发等人伪造虚假事故证明,以44.5万元赔偿死者家属,逃脱法律制裁。钱伟民甚至还成功骗取保险公司巨额赔偿金。”
2019年赵志军举报此事后,案件由姜堰区交警大队办案,但泰兴公安系统当年承办该起恶性交通命案的相关领导及警员,肇事者至今未得到相关的法律制裁。
2017.3.28特大恶性团伙持刀抢劫司法查封船舶案被“寻衅滋事”化
2017年3月28日,江苏泰兴黑恶团伙头目吴云纠集曹瑞乐、焦圳东、王雷、刘鑫、周鸭强、黄祥、朱发亮、王高峰等数十名两牢释放人员,策划密谋抢劫司法查封“蓝海300”船舶。3月29日凌晨,刘娟伙同曹瑞乐、吴雨等20余人携带痒割设备及装有砍刀的包,分别乘坐中巴车、奔驰商务车、帕萨特轿车等交通工具有组织、有目的地,蒙面持刀前往位于泰兴市虹桥区的江苏港华船业有限公司。其中,乘坐帕萨特轿车的黑恶人员先行到达港华厂区大门口,部分两牢释放人员蒙面持刀进入船厂门卫室,门卫秦英俊见状跑出门卫室后,被黑恶人员持刀追逐,另外一门卫李为国、船厂工人黄某被黑恶人员持刀控制,并强迫要求其交出手机,同时部分黑恶人员强行将船厂伸缩门打开,中巴车顺利开进厂区后,两牢释放人员全体下车后迅速持刀强行武力恐吓威胁控制看管“蓝海300”船舶的人员朱纪荣,蒋书根,蒋长才等,两牢释放人员用氧割工具和砍刀砍断船上缆绳。用砍刀威逼控制企业安保人员,并切断厂区所有监控设施,使用氧割设备切断缆绳抢劫“蓝海300船舶”,与江心快艇和驳船接应。作案过程中黑恶头目吴云得知有人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转移藏匿黑恶人员和作案工具。
在策划组织实施这起恶性团伙蒙面持刀抢劫司法查封船舶案过程中,因江苏港华船业有限公司与泰兴市蓝天工贸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港华企业所有财产早于2017年3月10日,被泰兴法院作出的(2017)苏1283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冻结,且当时吴云黑恶团伙持刀抢劫的涉案“蓝海300”船舶也在冻结之列, 被抢船舶价值高达10760万元且属于司法查封资产。
抢劫定寻衅 主犯竟用简易程序比从犯判得轻
案发后,2017年8月9日泰兴公检法系统对团伙持刀抢劫船舶案的两牢释放人员王雷、刘鑫、周鸭强、黄祥、朱发亮、王高峰进行了公开审理,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
2017年11月10日,泰兴检察院却指控吴云犯寻衅事罪,向泰兴法院提起公诉。泰兴法院竟然以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2017年12月8日,判处吴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黑恶头目吴云不服一审判决,“以一审中刘娟未被泰兴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要求免除自己的刑责。”为由向泰州中院提起上诉,泰州中院于2018年2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6月7日泰兴检察院指控恶性团伙抢劫船舶案参与作案的曹瑞乐(两牢释放人员)、焦圳东、朱某、周某、宋某、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向泰兴法院提起公诉。泰兴法院以简易程序对曹瑞乐、焦圳东等进行了审理,2018年7月18日,泰兴法院判曹瑞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三个月到缓刑。
2019年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对上述恶性案件进行了督办,在督办期间泰兴公安局局长李双山、原泰州公安局长杜荣良等人弄虚作假掩盖违法犯罪事实,无视党纪国法充当黑恶团伙幕后保护伞。
(文章来源:泰兴公安局原派出所长赵志军提供/李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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