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没有法治意识,真是一个笑话!
最近,南宁市因为停车的问题闹得全市不得安宁,罪魁祸首就是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在地上划条线就能把钱收了,简直就是趴在地上捡钱,累断了腰也值,谁有如此大本事揽到如此肥的生意呢?
这种好事当然不会交给别人去干,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公交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列位瞪大眼睛看清楚了,全资国有企业。
既然是全资国有企业,公权就是最大的股份和后台。
果不其然,5月8日那天,风和日丽,晴空万里,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干了件大事,法院副院长赵会、执行局局长梁芳燕二位同志,对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了慈母般的热情关怀。她们与南宁公共交通集团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智华两名同志,共同签署了一项《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的大概意思是,慧泊停车公司与青秀区法院共建执行联动机制,运用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还可结合车辆泊入点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法院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实现高质量查控联动,提升执行质效。
其实,“执行+智慧停车”合作形式并非首创,四川、江苏等多地都有先例,大家并没太当回事,可是南宁青秀区法院这次却闹大了,自治区高院责成解除备忘录,赵会、梁芳燕、赖洪、郭智华等5人被停职,南宁市将她们的行为认定为“法治意识不强、履职不当”。
可笑,可笑,真可笑,法院的领导居然没有法治意识,这就太滑稽了。
其实,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一个副院长、一个执行局长,她们俩就能决定与企业签备忘录这种大事吗?
出门签字之前,要不要向院长报告一下,要不要内部开会研究一下,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那么法院里面法治意识不强的人又会增加多少?
创造性开展工作值得鼓励,工作中出现失误也不在所难免,青秀区法院签的这个备忘录之所以不可原谅,是因为里面夹带了太多私货。
慧泊停车公司曾大张旗鼓地宣扬,青秀区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对自己进行大力支持,使慧泊公司诉讼案件能够得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执行,加快了司法诉讼追缴欠费的进度,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公开的新闻报道中也明确指出《合作备忘录》的重大意义,就是对于恶意欠缴停车费等问题,南宁慧泊停车公司通过法院快速立案通道进行高效信息传递,加快追缴停车费案件办理,以法企合作保障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简单地说,法院的法槌不再代表公平正义,而成为替停车公司清理缴费的大棒,而这家公司的贪得无厌遭到千夫所指,万人唾弃。
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敏感词“与民争利”,更无法理解的是连法院都掺和进来了,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这些人哪里是法治意识不强,简直就是法治意识太强了,都学会用法律来赚钱了,而且准备赚到颗粒归仓,天荒地老,厚颜无耻就罢了,把江山社稷、人心公理置于何地?
本来有千言万语,再也不敢继续往下写了,明眼人都能看出问题出在哪里,若是没钱可以向人民乞讨,但是绝不能变相劫掠。
只想说一句,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正大光明一点吧。
作者|梳子姐
来源|公号@晚情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