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学生不幸溺亡,江西萍乡芦溪县一镇政府屡次失职冷漠推卸责任
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5.7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亡人数的56.04%,且14岁以下的占比高达56.58%。其中既有家庭、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原因,更有基层党委政府安全管理缺位的原因。
2023年4月16日,对于江西省萍乡市的汪观发、谭小燕夫妻来说,可能是一辈子想起来都会撕心裂肺的伤疼。这天吃过中午饭后,谭小燕想吃火龙果,一直乖巧听话的二儿子汪某帮妈妈剥好放在她的手里,才在同学的呼唤下出了门。没想到,这是他们母子见的最后一面。
直到晚饭时分,汪观发、谭小燕才在辗转打过来的电话中得知14岁的儿子出事了:包括儿子在内的6名中学生相邀在芦溪县上埠镇茶园村石株塘水库下游的池塘中游泳,不熟水性的儿子下水后惊慌失措,一位刘姓同学前来援救,结果双双不幸溺亡。
“一想到儿子在水里挣扎扑腾的那几分钟,自己的心就像被针扎一样的疼,如果当时有一个救生圈或者一根竹竿,我儿子都不会出事。”在儿子出事的现场,谭小燕一边流着眼泪一边重复着这句话。
5月21日,《陈勇评论》在现场观察到,石株塘水库沿山体而下,大致分为三级,最后一级形成的池塘深约2米,水体清亮通透,没有什么浑浊物。正是因为水质优良,才有方圆几公里的人前来游泳,池塘周围还散落着护目镜和西瓜皮。
事发地点:上埠镇茶园村
父亲汪观发讲述,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给他查看的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中,事发当时,池塘周围看不到任何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和任何救生设施。他认为,这正是导致儿子不幸溺亡的重要原因。如果当时有一个救生圈,同行的人只要随手扔下去,儿子都不会溺亡。而这些设施的缺失正是水库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芦溪县上埠镇镇政府的失职。
2022年7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各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频发。特别是2022年7月份以来,多地连续发生多起3人以上溺亡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亡,反映出一些地方存在预防学生溺水教育不到位、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不到位、农村地区开放水域巡查防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水利、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该通知强调:“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1年发布的《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要做好短信提示、警示牌设置、救护设施配备等工作。 对需要增设或修复更新的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告警喇叭、视频监控以及救生圈、救生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要及时向水域主管部门或相关村提出需求并整改到位。”
2021年7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发生一起3名儿童溺亡的事故。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和江西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称重点要抓好江河重点区域及乡村水库的监管巡查工作,并对沟渠、池塘、水坑等涉水场所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溺亡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整改方案,迅速启动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监管防护、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危险水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巡查检查。
由此可见,对于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从中央到江西省都是有明确要求的,特别是对于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救生设施都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作为溺水事故发生地的芦溪县上埠镇政府,是否如溺亡孩子家长所说,有关警示牌和救生设施是事发之后才补办的呢?
为了核实情况,5月20日下午,在《陈勇评论》到达芦溪县上埠镇之时,就致电镇政府分管教育的副镇长邬舒仪,电话被掐断之后再短信告知来意,无回复。21号上午,《陈勇评论》来到镇政府,发现邬舒仪办公室门紧闭,致电无人接听。
随后,《陈勇评论》请党政办主任邓丹通知镇政府有关领导,邓丹说领导都不在办公室,自己也不知道领导的电话,她去联系一下。《陈勇评论》在镇政府等候邓丹“通知领导”一个多小时后,才发现邓丹坐在办公室,仍然称无法联系上领导。
根据孩子父亲汪观发反映,上埠镇辖区内的许家坊村在2022年下半年也发生了一位杨姓学生溺亡事故,事发之地的池塘至今都没有设置任何警示牌和救生设施,同样的悲剧今年又再一次上演。而在和上埠镇政府进行交涉,请求进行补偿的过程中,上埠镇政府却认为自身没有责任,只愿意进行一到二万元的人道主义救助。汪观发则认为完全不能接受。
上埠镇政府的上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几个字很醒目
根据孩子父亲汪观发反映,上埠镇辖区内的许家坊村在2022年下半年也发生了一位杨姓学生溺亡事故,事发之地的池塘至今都没有设置任何警示牌和救生设施,同样的悲剧今年又再一次上演。而在和上埠镇政府进行交涉,请求进行补偿的过程中,上埠镇政府却认为自身没有责任,只愿意进行一到二万元的人道主义救助。汪观发则认为完全不能接受。
2023年4月24日拍摄的照片显示,许家坊村去年发生事故的地点至今没有设置警示牌和救生设施
《陈勇评论》认为,经过详细调查,充分证据证明,芦溪县上埠镇政府在中央和江西省出台未成年人防溺水管理要求措施之后,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没有按照要求和规定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管理措施,在事发地点没有设置最基本的“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导致产生汪某、刘某两名中学生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溺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侵权,上埠镇政府依法依规理应承担行政不为和失职失察的责任。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去年在许家坊村已经发生学生溺亡事故之后,上埠镇政府根本没有引起重视,至今没有在事发地点设置警示牌和救生设施。在汪某、刘某溺亡之后,不反思本身的管理问题,反而指责孩子不应该来到事发地点,拒绝沟通,使得溺亡孩子的父母再次遭受心理创伤,典型地反映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毫无同理心,对社会安全管理问题的极端冷漠。
2023年3月23日,江西省教育厅在下发的《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溺水事故的,由设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督查。也不知萍乡市是否接到了上埠镇政府此次事故的报告?又是否组织了对芦溪县和全市的相关督查?
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5.7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亡人数的56.04%,且14岁以下的占比高达56.58%。其中既有家庭、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原因,更有基层党委政府安全管理缺位的原因。
2023年学生暑假即将到来,遍布广大农村地区的池塘、水库、水坑等涉水之地的安全隐患再次需要引起重点关注和全面梳理排查,其中基层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更是重于泰山。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管理责任,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设置必须的警示牌和救生设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社会安全环境。(作者|陈勇评论)
来源|头条号@陈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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