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大连中院吴廷飞院长"执槌"曲勇、刘新江涉黑冤案,为蒙冤者正名
尊敬的吴廷飞院长:
您好!看到您曾于2023年4月25日陪同辽宁省高院郑青院长到我们的家乡瓦房店和长兴岛调研视察,不知道您及郑院长是否调研到了瓦房店法院在2022年冤判的长兴岛曲勇、刘新江等人涉黑冤案。
2023年4月25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右二)率队到长兴岛调研参观。大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左一)等参加调研。
该案作为26人的涉黑大案,一审瓦房店法院两天就视频审完,明显走过场……
曲勇毕业于辽宁警官学院,是瓦房店公安的前警察,瓦房店本应回避侦查,却违法管辖。
瓦房店法院一审认定所谓涉黑组织“敛财80多万”,却违法扣押冻结1亿多案外人财产……本案违法启动的真相,可能就在于此。被指控涉黑的被告方,死了两个人;而对方却没事,哪有这样的黑社会?
此案极其冤,我们家属已经依法上诉到大连中院,但是贵院负责的承办法官一直不通知我们开庭,迫于无奈,只能公开申请您亲自执槌本案,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指导作用,为冤案讨公道,为大连司法正形象。
被指控涉黑的死了两个人,而对方却没事
曲勇,毕业于辽宁警官学院,继承父亲的阀门厂,努力经营工程车队,该车队在历次大连当地抗洪抢险救灾的第一时间,都会响应当地政府号召,冲锋在第一线参与。当地人都说曲勇是个好人,就是这样一个行善积德、且被抑郁症苦苦折磨的人,却被他曾工作过、本应回避的瓦房店公安局立案侦查,拔高凑数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瓦房店法院两天视频审完涉26人的大案,认定“曲勇组织敛财80多万”,但与案件无关的家人上亿元财产全部被没收。
更令人费解的是,瓦房店市公安局、检察院一开始竟指控“车队的成立标志着以曲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立”,将一个合法组织体的成立,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标志,足以说明公检在炮制一桩假案时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被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的曲勇,直至重度抑郁,也没想明白——“抗疫、抗洪、修路我都排在第一位;车队被偷油、工人被殴打、我们还死了人,对方没一点事,怎么就强行把我判成黑社会呢?!”
同样想不明白的,还有同案被判成黑社会的刘新江。“兢兢业业、本本分分”,刘新江只想踏踏实实的工作,养家糊口,他在车队工作期间朝五晚九: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挣的还很少。刘新江夜想不明白,他这么朴实的一个老百姓,怎么就变成了人人害怕的黑社会。
大连长兴岛的居民们,自得知曲勇、刘新江等人被以“黑社会”罪名抓捕后,当地人之间就议论纷纷,都说他们遭遇了冤案,“曲勇对邻居、朋友从来有求必应,是个好人,哪能像黑社会呢?!”“刘新江本本分分,怎么会被抓起来判刑呢?!”
车队死了两个人、维权被打,这是黑社会?
曲勇车队死了两个人,维权被打,黑社会竟如此窝囊:车队队长小王福涛死了,死于中铁四局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行为。在2014年5月2日小王福涛指挥作业车辆进行施工时,路面坍塌,小王福涛不幸去世。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也有中铁四局的责任:中铁四局项目部未按设计要求进行道路围挡封闭,现场只是采取了堆土及增设隔离墩的形式封闭,看守封闭递路的值班人员脱岗等。
曲勇因自己的骨干员工突然去世,无法向员工家属交代,就和车队其他员工一起等人去中铁四局讨要说法,商量死亡赔偿事宜。中铁四局项目负责人却暗中通知司机李向中铁工人求救,双方发生“互殴”。瓦房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只给中铁工人一方做了鉴定,评定了轻伤、轻微伤,并因此认定曲勇等人犯寻衅滋事罪。可曲勇车队确是死了一个人,中铁四局负有责任!
还有,本案嫌疑人吴金生被关押看守所数月后,病危,变更为监视居住后一个月不到,也死了。吴金生在2021年9月3日被拘留关押,送看守所的体检没查出任何疾病,9月30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批捕,仅4个月后看守所医生就诊断其身患重疾、剩余寿命1个月,吴金生因此被转为监视居住,后在2022年5月2日身亡,死亡证明上写有“恶性肿瘤”。送看时是一个活生生、健康的人,短短4个月就患上重病,很快去世,其间吴金生经历了什么,不得而知。
搭上两条人命,车队人员凋零、离散,曲勇却无处讨说法,继承父亲的阀门厂和车队怎么就成了原罪。
被打还手被定“互殴”
被偷维权被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成都高铁女子被熊孩子父母辱骂掌掴事件持续发酵,舆论近乎“一边倒”地对警方认定“互殴”表示不理解,认为是“和稀泥”,支持女子不要和解、并复议。
曲勇案中,曲勇公司被偷建筑工地的石板、铁板、车队的柴油等,瓦房店市公安局本来也是“和稀泥”处理:涉案6起寻衅滋事犯罪,在10年前就已经报警处理过,2起作为治安案件、1起作为行政案件、2起接警后未做处理、1起获谅解未处理。然而10年之后,扫黑除恶风暴来临,瓦房店市公安局连“和稀泥”都和不了了,直接把作为受害者的曲勇抓捕:本来案结事了的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即使“被害人”已经谅解,现又被重新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作为指控曲勇涉黑最有力的罪证。
我们家属怎么也想不明白,所谓的“被害人”贼喊捉贼,盗窃曲勇公司的财产并销赃,金额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等,为什么至今仍平安无事?
指控的5起敲诈勒索案,都是对方侵害曲勇企业利益在先:“王徐洲案”、“王徐洲、郭秋云案”、“张尚进案”是因对方故意销赃,使曲勇公司的铁板等财产屡屡受侵害,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何况曲勇等人也自始至终没有对向王徐州等人索要过财物;“李乃丰、司荣杰、孙保收等人案”是因对方屡屡窃取车队柴油,多达数十万元,行为涉嫌盗窃罪;“王维明案”,王维明无证卖油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这些行为,均是对方有严重过错在先,对方理亏、防止曲勇报警导致自己被抓而给予曲勇的赔偿,被认定是曲勇敲诈勒索所得的财物。曲勇公司财产被侵害,曲勇难道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吗?而且,有些案件警察也在现场,当时调解了事,如今旧案重提,我们家属认为,这就是在给曲勇罗织罪名,让其看起来像是黑社会而已。
高铁掌掴女子案件,社会普遍认为,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要建设法治社会,人们都应该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不能向不正让步,我们家属期望,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维权不属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
扫黑不应成为敛财而黑扫
扫黑除恶,出发点是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但本案立案抓捕曲勇等人,为非法敛财的目的明显。否则,为何在认定“敛财共计人民币80万元以上”后,还冻结、扣押部分被告人及案外人银行账户资金600多万,以及股票、基金、车辆、房产等资产无数,总计高达1.2到1.3亿元,一审法院至今不予解封呢?
好人被定罪,天理也不容。瓦房店的做法,侦查机关应回避未回避,检察机关错误起诉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两天视频审完26人走过场,明显与中央和各级政府一直强调的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精神相悖。这让人对法治大连的建设,充满了严重的质疑。
但我们家属,一直相信党和政府,期待您可以直接执槌本案,期盼曲勇、刘新江涉黑冤案二审能开庭,或者发回重审,给他们一次公平公正庭审的机会。
院长执槌:为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3月3日上午,大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主审了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尊敬的吴廷飞院长:“一把手”执槌是贵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希望您可以在我们的案子里继续发挥“领头雁”效应,更好地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我们也恳请您监督本案发回重审,改判曲勇、刘新江等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还他们清白!
作者|大连法治
来源|公号@刘新江涉黑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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