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腐败常态化:江阴市法院原院长王立新受贿内幕
江苏法院系统落马官员王立新
王立新曾说,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想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好的司法生态。
然而讽刺的是,这位江阴市法院原院长、无锡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被查出以权谋私、大量受贿,于去年被逮捕、公诉。
官方未披露其受贿情节,也没有公布判决结果。
《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王立新共受贿近两百万元,于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他曾收受一名江阴商人六次贿赂。这名商人不仅送给他现金、购物卡、机票,甚至陪他一家去云南旅游,给他买了套红木家具。
江阴市法院原院长王立新受贿内幕
用牛皮袋子装钱
2012年8月至2019年3月,王立新在任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江阴市良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原告,在江阴市法院有多起民事诉讼。
记者掌握的司法材料显示,该公司股东张晨为公司的利益,多次请求王立新在相关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给予关照。
司法材料显示,“王立新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案件承办庭室给予被告单位关照,并亲自出面调解,张晨对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外,“2013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间,张晨为感谢王立新在公司所涉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给予的关照,并希望以后继续得到关照,谋取不正当利益,6次向王立新行贿,款物价值共计39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张晨陪同王立新一家三口在云南旅游,付款2.38万元为他购买红木家具;付款9840元为他一家三口购买成都至无锡的飞机票。
2013年中秋节前后,张晨在王立新办公室内送给他现金10万元。
2014年春节前,张晨在王立新办公室内送给他现金10万元、华地百货购物卡5万元。
当时,张晨事先准备了一只牛皮袋子放在公文包里,里面放了10万元和5万元购物卡。
2015年、2016年春节前,张晨在王立新办公室内,均送给他华地百货购物卡5万元。
2017年初,张晨付款6950元为王立新购买南京至银川的往返飞机票。
2019年9月,张晨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事实,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目前,该公司及张晨均被判犯单位行贿罪。张晨的供述也为法院审理王立新受贿一案提供了依据。
以母亲名义索贿
王立新曾自述:“我刚到大学时,妈妈写信说,我一定要学习好知识,为建设家乡,贡献一生。”
不过,他在走上仕途后,却以母亲的名义索贿、受贿。
对于这些不义之财,他的母亲并不肯要,但王立新却让她收下。
《中国经营报》记者掌握的司法材料显示,中宝储运公司法人代表周国平先后给王立新送过三次钱。
第一次是2010年5月,其以给王立新母亲看病的名义送了10万元,钱打到王立新弟弟王立宁农行卡,感谢王立新对其案件、诉讼等事项的关心。
第二次是2011年7月左右,在王立新宁夏平罗老家,周国平临走时给王立新母亲一个信封,里面是1万元,他母亲不肯要,后来王立新让他母亲收下了。
第三次是2013年11月左右,周国平和王立新去后者老家玩,临走时给王立新母亲一个信封,里面是1万元,王立新在场。送上述钱款是为了感谢王立新对其公司诉讼案件给予的关照,和人情往来没有关系。
官商勾结
王立新的朋友圈中,有多位当地知名商人。他被钱财围猎,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
2013年至2015年,王立新利用担任江阴市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当得利纠纷处置方面谋取利益。2013年5月,被告人王立新在江阴法院办公室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少忠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2013年至2015年,王立新利用担任江阴市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陈继忠在与江阴澄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纠纷处置上谋取利益。
2014至2015年年初,王立新在陈继忠办公室两次收钱,每次1万元。
2013年至2019年,王立新利用担任江阴市法院院长、无锡市中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中建材浚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诉讼保全、货款执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2016年至2019年,王立新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孙杰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万元、美元0.5万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立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目前,王立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其受贿款被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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