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成了维权者的监狱?论法律必须大于权力的重要性
浙江平阳杀人男子,之前是不是被诬陷为精神病?并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
到目前为止,我们除了第一次官方通报,还没看到当地官方,对该案件后续的任何通报和说明。无法判断该男子进精神病院,和被诬陷为精神病的真实性。
也没见到有什么大媒体去关注,去证实这件事。按理说,该男子有没有被鉴定为精神病,以及有没有被关过精神病院,只是对前面既定事实信息的披露。对案子本身调查,没有太大影响。
但就是这样,我们的相关机构一向神神秘秘。我们的大媒体,对他们似乎也没什么询问权。也没什么知情权。
不过就网民的反应来看,大家似乎都倾向于相信——该男子可能因为上访、维权被诬陷为精神病。
为什么大家都倾向于相信该男子被诬陷?可能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吧。也可能出于对基层官僚主义的不信任。因为我们现实中,看到太多有权的强者欺负弱者。看到太多公权力被滥用,去袒护某个人。又或者将执法扭曲,去欺负某个人。
从事发的一开始,我看到新闻的时候,蛮希望该男子的精神病是真的。那样整件是只几个人的悲剧。
而如果他被诬陷为精神病这件事是真的,因为报复才杀人,那是整个社会的悲剧。是一件,让人无法接受的可怕、可悲的社会现实。
为此,我特地查了一下,把人强制送精神病院的操作程序。
按此法律条文,要把一个人强制关进精神病医院还挺复杂的。
警察是无权将一个人强制关精神病院的。而是需要将人移送检查院,并提出申请。检查院审核无误,再向法院申请判决。法院再审查无误,才能最终判决。
如果该男子不是精神病,却被关进精神病院,那着实有点恐怖了。有那么多执法、司法环节出现问题,去构陷一个没犯法的正常人。
感觉这似乎不大可能。据了解,与该男子有矛盾的最高级人物,也不过是个乡长。一个小小的乡长,不可能有那么大能量,打通那么多环节吧。
比较有可能的,应该是未经法院任何司法审判,或者随便搞个精神病鉴定,就将人送精神病院,强制关押了。
如果真是如此,这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赤裸裸犯罪。
而精神病院,则变成了他们滥用私刑,关押维权者的监狱。这不仅是执法犯法,也典型的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种滥用权力,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权代法的恶劣行径,对法律程序、法律系统的践踏,对官方公信力的破坏,后果不可估量,更后患无穷。
若经证实,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当然以上都只是一种假设,咱们不信谣,也不传谣。更愿意相信,该男子不是被诬陷而被关押。
说以上这些,只是想引出,在我们的社会里急待厘清的,法律与权力的关系问题。
在我们社会里一些有权势、身份的人眼中我们的法律还是王法的概念。
所谓王法,即在他们眼里,法律、规则只是管无权无势的老百姓的一套东西。老百姓最好是对法律越服从越好。
而如果他们自己触碰到了法律,他们第一个念头想到的不是守法,而是想通过自己的能量、关系去影响或绕过法律,逃避追责。甚至利用手中权力,扭曲、利用执法。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在法律,在规则之上。还美其名曰,规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这些人的思想,明显是与我们现代化法治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的,是法治的一种阻碍力量。
而我们要建设法治社会,必须首先树立,法律必须在权力之上的概念。必须使之深入每个,无论权贵、贫贱的公民内心。
使每个人都遵守法律的游戏规则,并作为我们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加以教育、普及。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系统上,解决以权压法的问题。
只有让权力运行在法律的笼子里,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来源|头条号@马西MC的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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