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一假释就开始要脸了?
这两天,一个原本没啥名气的贪官,怒斥媒体侵犯肖像权,为了“脸”的问题,知名度爆棚,让上亿人记住了他最不愿让人看见的几年前在纪委忏悔的那张脸。
这真是no zuo no die,求锤得锤。
上周,中国青年网官方视频帐号“青蜂侠”收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姜某凡”,正是青蜂侠一年前发布的一条视频报道中声泪泣下忏悔的落马国企高官。
这个“姜某凡”说,他现在已经“出来了”,要求媒体立马删除这条反腐警示视频,因为报道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我们来听听,看这个“姜某凡”有多牛逼,多蛮横,多不凡。
听到了吧。这个“姜某凡”在电话里表达了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已经咨询过律师了,肖像权你肯定是侵犯了。(宾语点评:看来坐了几年牢,法律知识长进了。不知道“姜某凡”咨询的是哪一路三脚猫律师,原来在台上大肆敛取不义之财腐败时,有咨询过律师吗?)
第二层意思:你如果真的不删也没关系,我会告你侵犯肖像权的,我会百分之百告你的。(宾语点评:等着吧,你要是不删,会吃官司的,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第三层意思:我这个时候假释不知道关你什么事情,我不告你TM就不是人啦,我现在就给你发律师函。(宾语点评:说干就干,为“脸”而战,哥原来也是有脸的人,现在,要把丢掉的脸捡回来!)
经过信息比对,网友发现,“姜某凡”原来是浙江温州“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瑞凡。
这个姜瑞凡,原本是瓯海区娄桥镇(街道)办事员,10年后的2007年熬到瓯海区泽雅镇副镇长的位子,又10年后从瓯海区潘桥街道党工委委员成为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担任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老总仅仅1年半时间,2020年4月,姜瑞凡就被纪律审查、检查调查,三个月后被双开。同年12月,法院依法查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2.13万元的姜瑞凡,被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姜瑞凡认为自己很“丢脸”的那段视频,发在2021年9月26日下午15:55发布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首页>专题专栏>视频·动漫>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60秒】第五十八期:《我收了第一次,他们就不怕我不收第二次》。
姜瑞凡:这个忙帮了以后,多少还是有一点分量,说土一点还值几个钱。我向他们拿钱的金额也不大,他们也不在乎。这就像做生意投资一样,他们投的是我的权力,所以有了这一回肯定还有下一回,所以说你拿了以后他们下次过来找你帮忙或者要工程的时候,就不怕你不答应了。
他告诫其他官员,不要想着犯罪离我们很远,其实我们比什么人离犯罪都更近。特别是我们手中有实权的这些同志,当你旁边围着的人或者拍马屁的人多起来的时候,你一定要小心,这个时候他肯定是瞄上你手中的权力,不要像我一样,成了他们手中的猎物,千万不要有侥幸的心理。
视频中,姜瑞凡声音颤抖地说,到了我这种地步,什么都没有了,那种煎熬和痛苦,你体会不到的……
看了这段声泪俱下的视频,我相信很多人不会相信姜瑞凡这是在表演,他的悔恨和眼泪应该不是装出来的。
按照刑期推算,姜瑞凡出狱的时间应该是在今年的下半年。
今年3月2日,衢州市中级法院发布减刑假释公示,公示时间从3月2日至3月6晶(不知道6晶是什么时间单位?)。
宾曰语云查询发现,公示的220多人名单中,姜瑞凡排在最后一位。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报送的(2023)浙08刑更939号案号显示,罪犯姜瑞凡考核期内改造情况为“4个表扬”,考核期(月)考核情况“余259.0分”,提请建议为“建议假释”。
宾曰语云大致看了下,姜瑞凡是4个表扬,公示名单里还有9个表扬和多个8个表扬的。
3月16日上午8时45分,衢州市中级法院第九法庭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数字法庭远程视频连线公开开庭审理了罪犯姜瑞凡假释一案。
然后,姜瑞凡就被假释了。按照刑法第第八十一条规定,假释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不是刑满释放,还有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在没有执行完毕刑期并且公开宣告刑满释放的时候,身份依然是犯罪分子,依然要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在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必须得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然而,依然是犯罪分子的姜瑞凡,因为假释出狱,就认为自己已经“出来了”,就有了与媒体叫板的底气,开始强硬地要求媒体立马删除他的哭泣忏悔视频。要知道,这视频是纪检监察机关录制的,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是作为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的,姜瑞凡怎么不找他们去叫板呢?
姜瑞凡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时,清廉温州在通报中是这样说的:姜瑞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坐几年牢出来,怎么也该变得老实一点吧?遗憾的是,姜瑞凡仍然不老实,一假释就开始觉得当初痛哭流涕忏悔悔过的视频丢脸了,觉得自己有底气与媒体叫板了,开始要脸翻脸了。
前文我说过,看了这段声泪俱下的视频,我相信很多人不会相信姜瑞凡这是在表演,他的悔恨和眼泪应该不是装出来的。
是不是装的,姜瑞凡最有发言权。现在看来,“姜”还是“瑞凡”辣,真是个好演员。
给你普下法,侵犯肖像权有两个构成要件:未经本人同意和以盈利为目的。传播反腐警示教育片,一是不为盈利,二是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的,可以不经过罪犯本人的同意。
肖像权的事,在梦里意淫一下可以,睡醒之后就不要再丢人现眼了。
作者|宾曰语云
来源|公号@宾曰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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