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工中层 挪用近2亿公款炒期货多已无法追回
近日,本网(报料、投稿微信号:jinrizhiyi)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曾经轰动京城的中国兵工刘占海案,经二审尘埃落定,刘占海虽然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仅罚款50万,一审判决中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也被撤销,而用于炒期货的公款近两个亿至今无法追回,对国家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巨额损失。
1971年出生的刘占海被捕前系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色金属贸易部总监,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2018年宣判后,刘占海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认定,刘占海利用担任原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专项工作处员工、有色金属材料公司业务经理、副经理等职务便利,在对外开展有色金属贸易的过程中,为上海中晟贸易有限公司、郑州鑫秀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河南鑫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帮助。为此,刘占海于2005年至2007年间,分别收受中晟公司负责人潘某给予的人民币75万元、鑫秀公司负责人邱某给予的人民币100万元、鑫川公司负责人何某给予的人民币390万元,共计人民币565万元。
除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外,二审判决还确认,刘占海于2011年至2013年间,通过臻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向君在亚炬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后刘占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石向君挪用兵工物资集团公款人民币1.9亿余元归个人使用,用于弥补其在亚炬公司期货交易的亏损。案发后,兵工物资集团被挪用的绝大部分公款未追回。
为了弥补在亚炬公司期货交易的亏损,刘占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石向君在臻金公司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指示上海物贸有色分公司副总经理麦某,将兵工物资集团支付1.9亿余元购买的,共计3508.644吨电解铜交付给臻金公司。臻金公司收取亚炬公司货款5000万元后,将上述3508.644吨电解铜交付给亚炬公司。亚炬公司将3508.644吨电解铜中的3503.644吨予以销售,所得变价款1.88亿余元存入亚炬公司期货账户或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二审法院最终责令刘占海继续退赔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挪用的公款,发还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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