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部门对于非法和违法营运行为,必须统一执法依据和执处罚标准,将自由裁量权限制到最低水平,避免人为操作甚至以此进行权力寻租。对于屡次参与非法违法营运的企业和个人,要理直气壮地依法顶格重罚,对于涉嫌犯罪的,更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5月开始,国务院启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旨在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2023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

整治行动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有市民反映,长沙各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附近往返湖南各地黑车非法营运、网约车违法营运车辆数量惊人,十分猖獗,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更是对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日前,《陈勇评论》根据市民提供的联系电话,乘坐黑车和网约车从长沙往返娄底涟源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

6月28日上午,一辆牌号为湘KF03133的小车应约从长沙锦泰广场接到《陈勇评论》,约定车费为120元。上车后,该车从环线行驶至东塘中医附一医院接到一对母女后前往涟源(女儿系未成年人)。该车含驾驶员一共有5名乘员。

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先是不断拨打和接听视频和语音电话,单手驾驶车辆。后来因为疲劳驾驶,在行车道和超车道之间左右摆动,险些追尾一辆大货车。

发现情况后,《陈勇评论》予以大声呵斥,该驾驶员才反应过来,将方向盘左打,从大货车的身边擦身而过。过后,乘客们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经询问,该驾驶员当天凌晨4点钟即从涟源搭载乘客前往长沙机场,没有充足的睡眠,驾驶员两眼通红,布满血丝。《陈勇评论》多次要求该司机在服务区休息遭拒绝。

该车驾驶员透露,自己在长沙往返涟源线路中已经跑了十多年的黑车,在涟源被抓过三次,每次罚款五千元。在长沙有一次险些被抓,但由于乘客不配合,执法人员亦无可奈何。该驾驶员说,在长沙被抓就惨了,一次要罚款三万。有些黑车司机被抓,车就不要了,重新再买一台旧车跑。

6月29日上午,《陈勇评论》致电在涟源有一定知名度的网约车平台“帮邦行”,告知前往长沙。来接乘客的是一辆牌号为湘ALJ305的七座商务车,车身上却没有任何网约车平台的标识。车上有5名乘客,含驾驶员一共有6名乘员。

从接到乘客开始,该驾驶员就一直在接听和拨打视频和语音电话,翻阅微信聊天记录,单手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驾驶时也不停止,长达一个多小时,在这个过程中,乘客们精神高度紧张,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当车开到宁乡花明楼服务区后,《陈勇评论》对该名驾驶员提出不得再接听和拨打电话的警告。该驾驶员辩解说,是因为有人在长沙被执法人员抓了,所以在了解情况。

果然,该车在长潭西收费站的前一个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走了一段普通公路后到达长潭西收费站附近,由于乘客到达的位置不一,该驾驶员又下单滴滴车转运了其中两位乘客。

随后,《陈勇评论》向网约车平台“帮邦行”进行核实,被告知牌号为湘ALJ305的七座商务车是一辆黑车,并不是网约车平台下的车辆,原因是平台当时没有车安排了。

但知情人告知,真实情况是网约车平台工作人员接单后,会故意将单派给黑车司机,因为黑车司机给的回扣较高。

经查询,“帮邦行”网约车平台为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该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许可项目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该公司称“为我国3-6线城市/26个省份/300+地区的4亿+人群提供‘新客运’服务体验”。

知情人介绍,长沙往返娄底两地的黑车非法营运、网约车违法营运的车辆多达上千台。网约车平台不仅有“帮邦行”,还有“玖玖专车”。

但是,由于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处罚标准不一,有的对非法违法营运处罚五千元,有的处罚三万元。显然,五千元的处罚不能对非法违法营运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处罚三万元的相对较少,客观上助长了非法违法营运的滋生蔓延。

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颜哲潇向《陈勇评论》介绍,目前,涟源市交通执法部门执行的是两个处罚依据。

一个是交通部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于5000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个也是交通部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处于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对非法营运车辆使用哪一个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要罚多少,要根据事实和是否具有从轻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3万元的也罚过,这是交通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涟源往返长沙非法营运的黑车信息群人数众多

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喻继红在《关于非法营运存在的现状》一文中写到:

“和高速交警联合打击非法营运时,主要通过高速公路高频通行率来研判该车是否涉嫌非法营运,现有些司机一般拥有2台或多台车辆(大多是抵押车)、通过更换车辆牌照等手段,投资更少、轮流通行高速公路路口,乘客大多是熟客、执法部门在打击时很难有乘客配合取得证据,明知该车是非法营运,但因证据单一无法立案,顺风车、网约车也披着合法的外衣,从事着非法营运的勾当,钻法律的空子。”

除了取证难之外,喻继红强调要加强交通执法硬件设施的投入:“我们的执法车辆常常被非法营运的人员定位,他们还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安排了放哨人员。如果我们有高速公路警察那么先进的设备,取证难的问题会得到一定的解决。”

《陈勇评论》随即向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举报湘KF03133小车从长沙至涟源的非法营运行为,但喻继红说,要抓现场,否则不能认定为非法营运行为。

一份上报给涟源市委市政府的《涟源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这样写道: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取缔一批‘黑车’车辆,挖出一批‘黑车’ 团伙,震慑一批非法从事 ‘黑车’经营的人员,有效遏制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重点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牵头者,特别是霸占市场、强占客源、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车’团伙。”

《陈勇评论》注意到,这份拟定的整治行动方案把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司法局、法院、信访局等单位都纳入了进来。

而长沙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振兴亦向《陈勇评论》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即对非法违法营运的罚款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行政处罚法》中也有减免、立功举报等减轻处罚的依据。

但长沙市在处罚方面是严格依法的,如果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否则,就过不了执法检查的关。

针对网约车平台“帮邦行”、“玖玖专车”进行长沙往返涟源定制班线营运的问题,长沙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振兴和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政中队中队长喻继红都表示,尽管网约车平台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是没有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参与定制线路营运就是违法行为。

该认定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2021)湘8601行初2352号行政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

2021年6月10日,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NX178小的小车搭载6名乘客从常德前往长沙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予以行政处罚3万元。

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遂发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政府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理由是该公司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属于合法经营,被处罚车辆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也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当时营运是平台派单,属于合法经营。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则认为其通过网络平台以固定的价格和固定班线,招揽不同地点上下车的乘客跨城营运,实际构成定制客运而非网络出租车客运,该公司持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属于实施班车定制客运规定的合法有效证件。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陈勇评论》认为,黑车非法营运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顽疾,其对道路交通安全、乘客人身安全造成的巨大危害性、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造成的巨大威胁无需赘言。

近年来,随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的发展,不少网约车平台也加入到违法营运之中来,使得道路客运市场的非法违法营运现象进一步加剧,给交通行政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然而,交通执法部门处罚依据不统一,处罚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受人为主观因素左右,过于随意,违法成本较低,震慑力不够亦是造成客运市场混乱的主因之一。

因此,交通执法部门对于非法和违法营运行为,必须统一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将自由裁量权限制到最低水平,避免人为操作甚至以此进行权力寻租。

对于屡次参与非法违法营运的企业和个人,要理直气壮地依法顶格重罚,对于涉嫌犯罪的,更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是等到发生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才想到去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国务院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强调:“地方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长沙市、娄底市和涟源市及各地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此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立即推动开展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整治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作者|陈勇评论

来源|公号@陈勇评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好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信jinrizhiyi@g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