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维权之路:探寻公平正义的迷局
我是李兴斌,一位重病残疾人。我希望借此机会向您反映一些重要问题,希望能够引起您的关注和重视。
首先,我家在2005年之前,由于某种原因,被相关部门取消了户口,我们成为了无法享受合法权益的黑户,而土地山林也被转让给了其他村民。这一情况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需要认真调查。
其次,相关部门将我家的土地山林收回后,却非法地将其承包给村里的其他人,进而注销了我们的户口。政府部门和律师曾经参与实地调查,于2021年4月12日制作了图纸,并有村民证明签字,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结果。
法院判决显示,2.8亩土地是我合法承包的土地,有相关合同作为证据。然而,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我在家却不知道土地何时被村民委员会承包给了李明堂、谭武康和黄海东三户人家。经判决,谭武康的1.0亩土地和黄海东的1.8亩土地的承包合同均无效。
李明堂在法庭上不承认自己所写的《答辩状》,其中提到了由他父亲李宣堂耕种的耕地(小地名为小林子坪上的五个等),后来他将这些土地退耕还林并填写到自己名下。而我所提交的证据显示,这些土地原本是由我的亲生父亲李权堂在第一轮土地承包中签订的合同。然而,在法庭上,法院没有根据我提交的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来做出判决,而是找理由称这些土地原本就属于一家人的。法院根据何种证据作出了这样的判决,需要进一步澄清。
除此之外,向仕桂在合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拥有以下土地:
• 宅前窝坑2.56亩
• 阴槽调代的0.57亩
• 门前饲料地0.3亩
然而,根据巴东县人民法院(2019)鄂2823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显示,谭武康的1.0亩土地和黄海东的1.8亩土地的承包合同均被判定为无效。合计2.8亩土地应作为征地补偿给我,但我被要求签署了一份《息访罢诉协议》。既然是征地补偿,为何没有按照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并进行相应的补偿呢?
综上所述,我依法承包的土地被有关部门操纵,转让给了他人,而土地征用后也没有按照实际面积补偿给我。这一问题涉及到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和县政府,自2009年以来一直未能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这种行为侵犯了我作为公民的生存权益,多年来我一直在依法维权,但没有任何结果。
另外,每次我去北京上访后,当地派出所都将我带到审讯室,坐在冰冷的铁椅上。由于我没有违法行为,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待我。我请求各级媒体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够督导和办理此事,维护公平正义,给我一个公道,让我享有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够关注和支持我的诉求,帮助我寻求公正和正义。谢谢您!
此致,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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