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统计局原主任科员季松龄为他人帮忙,在招投标中疏通关系,请多名评标人违规打分,使浙江裕众建设集团顺利中标,后多次谋取不正当利益。近日,官方通报了该案细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被告人季松龄在丽水市统计局担任主任科员期间,泮丽明(另案处理)找其帮忙在丽水南城东扩二期区××段××的招投标过程中疏通关系,双方约定如果泮丽明投标的项目顺利中标,则由泮丽明给予被告人季松龄200万元人民币好处费。后在丽水南城东扩二期区××段××的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季松龄通过请托项目评标人叶某1(时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原系季松龄担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期间的下属)、丁某(时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建设规划局局长、原系季松龄担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期间的下属)等人在评标打分过程中给予关照,使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顺利中标该项目,该中标项目由泮丽明实际负责实施。2013年至2020年期间,泮丽明为了履行与被告人季松龄之间的约定,分多次送给被告人季松龄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季松龄均予以收受。

2013年1月11日,泮丽明通过孙文祖农业银行账户转账给被告人季松龄农业银行账户人民币10万元,季松龄收受后陆续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房屋装修等事项。

2013年2月5日,泮丽明通过孙文祖农业银行账户转账给被告人季松龄农业银行账户人民币10万元,季松龄收受后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房屋装修等事项。

2013年11月22日,泮丽明通过李某泰隆银行账户转账给被告人季松龄妻子彭某工商银行账户人民币50万元,季松龄收受后用于购买丽水江滨小区的房子。

2020年1月23日,泮丽明通过亲戚戴某建设银行账户转账给被告人季松龄指定的叶某2中国银行账户人民币80万元,季松龄收受后将该8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款支付给丽水处州府城B地块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吴文明。

案发后,被告人季松龄于2020年10月14日被抓获归案,并于2020年11月5日退缴赃款人民币150万元。最终,被告人季松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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