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光伏电站为名 无锡博士一年轻松非吸5个多亿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林九思在担任上述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投资光伏电站为名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对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施参与宣讲、站台、提供宣传材料等行为,涉案金额5.3亿余元。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周广桂经招募后,参与无锡圣光富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3000板块”项目,并实施管理后台系统、提供后台数据等行为,涉案金额4.79亿余元。
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周广桂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被告人林九思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大部分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唐红伟处扣押20万元,从陈淑平处扣押5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九思、周广桂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林九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广桂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林九思归案后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周广桂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且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九思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周广桂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钱款按比例发还投资人;追缴被告人林九思、周广桂违法所得并发还相应集资参与人。林上诉被驳回。
【特别声明】:本网站对分享、转载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