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是香港著名的人权捍卫者,曾担任支联会副主席,积极组织和参与六四纪念活动。她因此遭到香港当局的打压和迫害,被以港版国安法为由判处有期徒刑。今年9月8日是她入狱的第二个周年。尽管身陷囹圄,但她已成为香港人不畏强权和追求自由的象征。 

邹幸彤出生于1985年1月24日,早年曾就读于英国剑桥大学物理学系,毕业后又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研读法律专业,而后成为一名香港执业大律师。自2016年起,她因致力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开始担任香港支联会(即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期间,曾积极推动和举办了每年的维多利亚公园(简称“维园”)64纪念烛光晚会。 

2020年6月4日,在中共主导下的港版“国安法”管控下,支联会被香港警方以防疫(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为由禁止在维园举行当晚的悼念64 烛光晚会;针此,支联会立即提起上诉,但因上诉很快被驳回,故其公开表态自己会以个人名义到场纪念;次日,即被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同年8月5日,暂获取保候审。 

2021年9月8日,邹幸彤又因拒绝在限期内向香港国安处提交支联会的文件而再被港警拘捕;次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等共计8人一起正式起诉,被指控因在社交网络和媒体发表意在鼓动民众参与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言论,其等言行已触犯港版《国安法》的相关法令,故应予量刑; 

2021年12月,其一行8人案被香港法院统一宣判,其中,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2020年“煽动他人参与纪念64集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2个月); 

2022年1月4日,又被香港法院以2020年、2021年两次 “煽动他人参与纪念六四集会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15个月);因先后两次判决的一部分刑期同时执行,故其最后实际执行刑期 1年10个月(22个月 );据悉,庭审中其拒绝认罪,坚称其发帖与撰文旨在呼吁人们勿忘六四,并非鼓动众人聚集闹事。 

2022年12月14日,邹幸彤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邹幸彤被控于2021年在网上及报章发文,呼吁市民参加六四集会,曾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邹幸彤不服提出上诉,获高等法院裁定上诉得直,罪名不成立,一并撤销此项定罪及判刑。目前在香港监狱服刑。 

邹幸彤的遭遇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她曾获得了2023年韩国“光州人权奖”,该评委会对邹幸彤做了如下评价:“邹幸彤在狱中一直抵制港府的反民主、反人权待遇,继续与压迫香港人民的制度进行顽强斗争。这给了世界各地渴望民主社会的人权活动人士和公民带来勇气和希望。” 

而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WGAD发表的关于邹幸彤最新意见中,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邹幸彤并修改国安法。该工作组认为,邹幸彤的拘留是基于她的政治观点和对六四事件的纪念活动,这些都是受到《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集会自由的表达。该工作组还指出,中国政府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邹幸彤的行为构成了对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威胁。 

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政府、香港当局立即无罪释放邹幸彤女士,并停止对她和其他支联会成员的迫害。我们认为,香港当局对邹幸彤和其他支联会成员的迫害,是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严重侵犯,是对六四事件的无耻否定,是对香港人民的残酷打压。我们认为,香港当局对邹幸彤的不公正审判和残酷对待,是出于对她的恐惧和仇恨。因为她代表了香港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她代表了香港人不放弃的希望,她代表了香港人不妥协的理想。 

我们敦促国际社会关注和救助邹幸彤,向中国政府和香港当局施压,要求他们尊重和保障邹幸彤和其他被捕人士的基本人权,要求他们恢复和保障香港的高度自治、法治和民主,要求他们停止对香港人民的镇压和恐吓。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香港的和平与繁荣,才能实现中国的进步与开放,才能实现世界的友好与合作。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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