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频强声定向驱散器:一种违反人道和国际法的武器
早在2017年,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就已宣布,其与军方和执法部门联合开发的一种步枪形状的低频强声定向驱散器,已经通过了综合绩效评价暨课题验收会。该设备旨在利用低频声波对人群或动物进行驱散或打击,可用于反恐、防暴、边防、海防等领域。然而,这种设备的研发和应用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担忧。一方面,有人质疑这种设备是否符合人道主义和国际法的原则,是否会对目标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或死亡。另一方面,有人担心这种设备是否会被滥用或误用,是否会对无辜的平民或环境造成危害。
低频强声定向驱散器是一种利用声能对目标进行影响或攻击的非致命性武器。它可以产生高达150分贝以上的低频声波,通过高增益喇叭发射出去,形成一个窄角度的声束。这种声束可以在数百米甚至数千米的距离上保持稳定,对目标造成极大的不适感和痛苦感。科学家说,这种设备的“生物效应”会引起鼓膜、眼球、胃、肝和大脑的震动。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的研究发现,低频声能可能会导致头晕、头痛、呕吐、肠痉挛、不由自主的排便、器官损伤和心脏病发作,这取决于声能的强度和暴露程度。因此,这种设备可能会对目标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甚至致命。
根据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原则,任何武器都应该遵循必要性、合理性、比例性和区分性等原则。必要性原则要求武器的使用应该是为了实现合法的军事或执法目的,并且没有其他更有效或更温和的手段可以替代。合理性原则要求武器的使用应该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威胁或伤害,并且不会造成过度或不必要的伤害。比例性原则要求武器的使用应该与其预期效果相称,并且不会造成与目标价值不相称的损失或危害。区分性原则要求武器的使用应该能够区分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以及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并且尽量避免对后者造成伤害。
然而,低频强声定向驱散器显然违反了这些原则。首先,这种设备并不是为了实现合法的军事或执法目的而使用,而是为了镇压和恐吓人民群众,维护政府的统治和专制集权。这种设备的使用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威胁或伤害,而是为了对目标造成最大程度的伤害和痛苦。这种设备的使用并不是与其预期效果相称,而是造成了与目标价值不相称的损失或危害。这种设备的使用也不能区分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以及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而是对任何进入其声束范围的生命造成伤害。
此外,这种设备也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和生物产生负面影响。低频声波可以穿透建筑物、山体和水体,可能会干扰或损坏电子设备、通信系统和导航系统。低频声波也可能会对鸟类、鱼类、海洋哺乳动物等敏感的动物造成伤害或死亡。因此,这种设备的使用需要谨慎和规范,避免对非目标对象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总之,低频强声定向驱散器是一种违反人道和国际法的武器,它的研发和应用反映了中国政府对老百姓的欺压和残忍,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和危机。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并谴责这种武器的存在和使用,我们也呼吁中国人民觉醒并抵制这种武器的威胁,我们也呼吁中国政府尊重并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停止使用这种武器对人民进行镇压和恐吓。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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