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名小学生在体育课上被足球教练罚跑1.4公里后突然倒地死亡,学校和老师在抢救和调查过程中涉嫌失职和掩盖,教育局的情况通报也未能回应公众的疑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愤慨。  

据网友爆料,11月3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望江路校区一年级8班学生汪某某,在体育课上被足球教练罚跑7圈,每圈约200米,共计1.4公里。孩子在跑完第6圈时,突然倒在地上,没有呼吸和心跳。当时,有三名老师在场,但没有及时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也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等待了约10分钟后,才由一名家长开车将孩子送往医院。孩子在医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仍然没有恢复意识,最终被宣布死亡。孩子的家长在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质问学校的责任。当晚,有20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员来到医院,试图强行带走孩子的尸体,遭到家长的拒绝和反抗。第二天,家长带着孩子的尸体回到学校,要求学校给出一个说法,却遭到学校的冷漠和推诿。网友还上传了一段视频,显示学生的家长在校园门口哭诉,称孩子在倒地后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而且学校方面还试图抢走孩子的尸体,销毁证据。  

11月3日晚间,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发布了情况通报,证实学生汪某某在放学后足球训练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经现场紧急施救并送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59分死亡。通报称,目前,学校负责人薛某已停职,并与第三方人员足球教练张某某和闫某某一起,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通报还表示,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该通报并没有回应网友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一是孩子到底是否遭受了体罚?二是孩子在出现身体不适后,有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的救助?三是学校方面有没有试图掩盖事实,妨碍调查?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事件的性质和责任的划分,也关系到公众的信任和正义的实现。 

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和其他媒体的报道,可以初步了解到以下事实:孩子在体育课上被足球教练罚跑7圈,每圈约200米,共计1.4公里。孩子在跑完第6圈时,突然倒在地上,没有呼吸和心跳。当时,有三名老师在场,但没有及时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也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等待了约10分钟后,才由一名家长开车将孩子送往医院。孩子在医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仍然没有恢复意识,最终被宣布死亡。孩子的家长在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质问学校的责任。当晚,有20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员来到医院,试图强行带走孩子的尸体,遭到家长的拒绝和反抗。第二天,家长带着孩子的尸体回到学校,要求学校给出一个说法,却遭到学校的冷漠和推诿。  

这些事实,如果属实,无疑说明涉事学校和老师存在严重的过错和失职,甚至可能涉嫌犯罪。首先,对于体罚的问题,虽然通报没有明确承认,但根据家长和网友的反映,以及其他媒体的调查,可以推断,孩子被罚跑是因为在体育课上没有按照教练的要求做动作,而不是正常的体育训练。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条的规定,即“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侮辱和打骂学生”。体罚不仅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损害了师生之间的信任和尊重,是一种不文明、不合理、不人道的教育方式,应该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厉制裁。  

其次,对于抢救的问题,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和其他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涉事学校和老师在孩子出现危急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导致孩子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可能加重了孩子的伤情,甚至影响了孩子的生命。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6条的规定,即“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的规定,即“因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抢救是对生命的最大尊重,也是对责任的最好诠释,任何对生命漠视和疏忽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谴责。  

再次,对于掩盖的问题,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和其他媒体的报道,可以推测,涉事学校和老师在孩子死亡后,没有主动向家长和社会公开真相,反而试图通过强行带走孩子的尸体,销毁证据,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即“明知他人犯罪,为掩盖、瞒饰罪行而帮助犯罪分子的,为窝藏罪”,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即“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等合理费用,以及赔偿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掩盖是对真相的最大侮辱,也是对法治的最大挑战,任何对真相隐瞒和歪曲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和舆论的严厉打击。  

这起事件,暴露了我国教育系统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和漏洞,如教师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教育部门的监督和问责制度等。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也关系到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进步。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处理涉事人员,给孩子和家长一个公正的答复,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我们也期待,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教育不要再存在,这样的法治不要再缺失。我们相信,法律能够真正成为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促进国家的进步的利剑,而不是成为伤害人民的利器,破坏社会的毒瘤,阻碍国家的发展的绊脚石。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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