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接访,真的开启新的“乐章”吗?
近日,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11月8日,该院的接访领导王炅重新出现在信访大厅,与不服刑事案件判决的上访群众面对面沟通。当天,信访大厅的来访人数明显减少,据说是因为很多人都去了省委巡视组的驻地告状。同时,信访大厅门外的橱窗里,原来的《信访工作条例》招贴画被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变化,是否意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开启了新的“乐章”呢?
笔者认为,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只是在表面上做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既不能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诉求,也不能体现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的精神。
首先,接访领导的出现,并不代表接访工作的质量有所提高。王炅作为接访领导,应该对上访群众的案件有所了解,能够给出合理的答复和解释,而不是敷衍了事,推诿责任,或者干脆不回答。据上访群众反映,王炅在接访过程中,往往是一问三不知,或者用一些空洞的话语来搪塞,甚至有时候还会对上访群众的问题置之不理,或者直接让他们离开。这样的接访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增加上访群众的不满和怨气。
其次,信访大厅的来访人数的减少,并不代表接访工作的效果有所提升。信访大厅的来访人数的减少,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上访群众对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失去了信心,或者转向了其他的信访渠道,或者被其他的因素所影响。无论是哪种原因,都不能说明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有了进步,反而说明了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没有能够有效地处理上访群众的诉求,没有能够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能够赢得上访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橱窗里的招贴画的更换,并不代表接访工作的规范有所提高。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是对新时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该《意见》中,明确了信访工作的目标、原则、任务、措施、责任、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然而,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却没有能够遵循《意见》的精神,没有能够执行《意见》的规定,只是在橱窗里换了一张招贴画,以为就能忽悠上访群众,就能蒙混过关。这样的做法,不仅是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的漠视和违背,也是对上访群众的欺骗和侮辱。
综上所述,郑州中院的接访工作,没有开启新的“乐章”,只是在演奏旧的“老调”。这样的接访工作,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制造更多的问题。郑州中院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接访工作,真正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真正尊重和保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赢得上访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开启真正的新的“乐章”。
作者|李青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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