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网传盖章文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该文件显示,四川凉山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发布《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涉及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院坝、入户路共14条罚款标准,罚款金额最低3元,最高20元,例如,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等。这一文件引发了网友的质疑和不满,认为这是基层政府财政出现问题的表现,更是对民主自由的压制,从统一化的管理也就是意识形态的控制。

对于这一文件的真实性,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的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文件是真的,但是只是一个内部文件,没有正式实施,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的卫生和文明程度,不是为了罚款。对于这一回应,网友们并不买账,认为这是一种借口,是为了掩盖其违法违规的行为,是对农民的歧视和侮辱,是对人权的践踏和侵犯。

事实上,这一文件并不是个案,而是一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文件或规定出现,试图以罚款或其他方式,强制规范农民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以达到所谓的“美丽乡村”或“文明新风”的标准。例如,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一村规定,农民不得在自家院子里养鸡鸭,否则罚款100元;四川省凉山州脱贫攻坚案例总结报告中提到,凉山州开展“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好’创建”,持续推进“树新风助脱贫”巾帼行动计划、婚丧嫁娶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等问题集中整治,陈规陋习逐渐演变为文明新风。

这些文件或规定,表面上看似是为了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促进乡村的振兴发展,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对农民的不尊重,对农村的不理解,对乡村的不包容。这些文件或规定,忽视了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合理诉求,忽视了农村的多样性和特色性,忽视了乡村的历史和文化,试图以一种强制性和刻板化的方式,将农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统一到一个标准,将农村的人居环境和风貌统一到一个模式,将乡村的历史和文化统一到一个框架,从而导致农民的不满和反抗,农村的失血和失色,乡村的失真和失灵。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有害的,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选择权利,尊重农村的多样性和特色性,尊重乡村的历史和文化,以一种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态度,引导和帮助农民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保护和传承农村的风土人情和民族风情,促进和实现农村的和谐发展和乡村振兴。我们应该以一种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方式,制定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农村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展示农村的魅力和活力。我们应该以一种平等性和互动性的方式,与农民沟通和交流,倾听和回应农民的声音和诉求,尊重和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尊严,支持和鼓励农民的创新和创业,激发和培育农民的自信和自强。

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美丽,农民生活的美好,乡村发展的美丽。

结语

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农民生活的提升,乡村发展的振兴,是我们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我们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和尊严,破坏农村的特色和文化,剥夺乡村的活力和灵魂为代价,去追求一种表面的美丽和文明。我们要以尊重和包容的心态,以科学和合理的方法,以平等和互动的方式,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美丽,农民生活的美好,乡村发展的美丽。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富强的国家,一个美丽的中国。

作者|李青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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